新喉再造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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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喉再造術是80年代發展的一項新技術,於1981年由上海醫科大學黃鶴年首創。主要應用於患喉癌需行次全喉切除術的患者,在根除病變的基礎上,對喉的發音、呼吸和吞咽三種功能進行重建。喉重建是由Arslan Serafini(1971)首創氣管與咽直接吻合的方法,以頸段氣管上端代替喉部,使發音和呼吸功能的重建有了較大的進展,國內外喉科專家們曾不斷加以改進,但還存在誤咽,易導致肺部感染,甚至有阻塞呼吸道,引起窒息的報導,對發音和吞咽功能發生矛盾的問題,尚未能妥善解決,其主要原因是因頸段氣管在解剖結構上尚未能代替喉的生理功能。因此,作用創用以自體軟骨、骨、肌肉和神經組織進行重建的新喉再造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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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應症
Ⅱ~Ⅲ期喉癌,不宜單純放療,又不需作全喉截除術者。
手術器械
除一般外科器械外,需備有一把電動圓鋸。
術前準備
術前要詳作喉鏡檢查,判斷癌腫是侵犯一側或雙聲帶,並通過喉側位X線拍片、喉部體層折片、必要時CT掃描等確定癌腫的部位和浸潤的範圍以及甲狀軟骨是否累及等。
麻醉
可採用頸叢麻醉、全麻或針麻。
手術方法
1.取仰臥位,墊高肩部,頭向後仰,旁置沙袋固定。
2.切口 自舌骨上緣至胸骨上窩作正中線垂直切口。切開皮膚、皮下組織及頸闊肌。
3.分離喉周諸肌 先分離胸骨甲狀肌,再分離甲狀舌骨肌,將其切斷、結紮。暴露甲狀軟骨翼板。
4.分離軟骨膜 檢查甲狀軟骨有無癌腫侵犯,若該軟骨完整,則將其外軟骨膜正中切開,向兩側作書頁狀分離()。
5.切斷或分離甲狀腺峽部 緊貼氣管正中前壁,分離甲狀腺峽部,用血管鉗夾緊後,於中線切斷,以絲線作貫穿縫合結紮。
6.氣管切開 於頸段氣管第3~4環行氣管切開,並由此導入氣管插管。
7.開窗 於環甲膜處開一小窗,向聲門下窺視,明確腫瘤範圍,以判斷作次全喉切除可全喉切除()。
8.側進途徑 若聲門下侵犯不明顯,則從健側或病變較少一側的甲狀軟骨板距外後緣1/3處,取側途徑以圓鋸鋸開甲狀軟骨板,自下而上,自病變較少一側至主要病變側,進入喉腔作次全喉切除(、4、5)。病變側的甲狀軟骨板在根除病變的原則上,若軟骨板完整未受腫瘤侵犯,可距外後緣1/4處鋸斷加以保留,作為新喉的後支架。取側途徑的次全喉切除術能避免常規的正中線喉裂開術易接觸癌腫,難以控制安全邊緣的缺點。該途徑有較遠地離開癌腫區,能清楚地在明視下翻開喉腔,易於控制切取安全邊緣,減少複發的優點。
9.再造聲門 將兩側胸骨舌骨肌膜帶蒂游離,移植於喉腔內,作為喉腔的襯裡,並摺疊成聲門狀()。再造新聲門,並以喉擴張水囊固定。
10.舌骨轉移 分離舌骨上下緣附著的肌叢,將其一側在外緣1/5處切斷,另側帶蒂向前下方作180°轉位,依次縫合,作為再造新喉的前支架。
若病變範圍較廣,需作喉切除術,不能保留喉返神經,不能保持正常的梨狀窩結構時,則游離出兩側喉返神經,並連同其支配的部分環杓肌纖維,將該神經肌肉瓣移植於新喉的側後壁,以求恢復新聲口的括約反射作用。再造梨狀窩結構的方法是:相當於頸段氣管上口後方的喉咽粘膜區,設計出左右兩個袋狀結構,以腸衣線貫穿縫合,並固於胸鎖乳突肌的外側下段,形成新的梨狀窩,以求改善吞咽功能。
注意事項
1.當喉切除後,應立即在手術台上詳查標本的安全邊緣,若有不足之處,即在相應部位加以補加。最好盡量作快速病理定位檢查。
2.再造聲門的術腔要徹底止血,並以喉擴張水囊妥善壓迫,防止術後出血。
3.術中應使用帶有氣囊的氣管插管妥善堵塞氣管上段,防止血液流入下呼吸道,引起肺部感染。
術後處理
1.術後應鼻飼流質,2~3周後如飲水時無嗆咳,可以拔除鼻飼管,改用口服。
2.術後1~2周後將喉擴張水囊內水放出,從鼻孔中拔出水囊。
3.術後3月若喉鏡檢查喉腔光滑,無狹窄等情,可拔除氣管套管。
4.術後4周可鍛煉發聲,加強談話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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