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發生於兒童及青少年期的行為和精神障礙 (F90-F98)
- F90 多動障礙
- 為一群表現特徵為早期發作(通常在5歲之前)的疾患,表現出缺乏需要牽涉認知的活動的持續性,並且傾向由一種活動轉移到另一種,而沒有完成任何一種,伴隨著紊亂,難以調節,過度的活動。數種其他異常可能與此有關。過動症兒童常常是魯莽的,易衝動的,易於發生意外,和發現自己陷入被懲戒的麻煩,乃因為不去思考規則勝於考慮違反的結果。他們與成人的人際關係常不受社會上的抑制、及缺乏正常的警戒與保留。他們不受其他兒童所歡迎,且可能變成弧獨,認知功能的損害是常見的,且運動和語言發育的特異性遲緩是不相稱地頻繁。次發性併發症包含孤癖的行為。
排除:
焦慮疾患(F41.-)
感情性疾患(F30-F39)
瀰漫性發育疾患(F84.-)
精神分裂症(F20.-)
- F90.0 活動力及注意力異常
- 注意力不足:
.伴有活動過度疾患
.活動過度疾患
.伴有活動過度徵候群
排除:
伴有行為障礙的過動性疾患(F90.1)
- F90.1 過動性行為疾患
- 伴有行為障礙的過動性疾患
- F90.8 其它過動性疾患
- F90.9 未明確的過動性疾患
- 童年期及青春期過動性反應 NOS
過動徵候群 NOS
- F91 行為規範障礙
- 行為規範障礙的特徵是重複而持續的違反規範,攻擊或叛逆性行為,與適齡的社會期望背道而馳,遠比一般兒童的淘氣或少年的反抗性嚴重。偶發的違反規範或犯罪行為並非診斷的基礎,行為規範障礙應是一種持續的行為模式(超過六個月以上)。行為規範障礙的現象可以是其他精神疾病的症状,在這種情況,要以其主要診斷為主。這類的行為有經常打架或威嚇他人;對別人或動物殘忍;破壞東西;放火;偷竊;重複說謊,逃學,離家出走,經常亂髮脾氣;不服從;及持續嚴重的違規行為。上述症状任何一種出現,只要非常明顯就可診斷;但偶發的違反規範行為不算。
排除:
情緒障礙(F30-F39)
廣泛性發育障礙(F84.-)
精神分裂症(F20.-)
.行為障礙合併情緒障礙(F92.-)
.多動症(F90.-)
- F91.0 局限於家庭的行為規範障礙症
- 這一類行為規範障礙症包含反社會化或攻擊行為(並非只是反抗、叛逆、干擾性行為),這些異常行為完全或幾乎完全局限於家庭及/或與核心家庭成員的互動上,而且要完全符合F91.-的診斷條件。即使是很嚴重的親子關係障礙也不能當作這個診斷的充分條件。
- F91.1 未社會化行為規範障礙症
- 這類行為規範障礙症的特徵是合併持續社會化不良或攻擊行為(要完全符合F91.-的診斷,而且不只是反抗,對立,破壞的行為)以及與其他兒童之間的人際關係有顯著障礙。
個別攻擊性行為規範障礙症
未社會化攻擊障礙症
- F91.2 社會化行為規範障礙症
- 這類診斷應用於與其同年齡組有良好整合性關係的兒童,他們出現持續反社會性或攻擊性行為(須完全符合F91.-的診斷標準,而且不只是包含反抗,對立,破壞性行為)
群體性行為規範障礙症
集體行為不良
幫派性質的攻擊行為
集體偷竊
逃學
- F91.3 對立反抗症
- 這類行為規範障礙症發生於九或十歲以下的兒童。其定義為有明顯的反抗,不服從、激怒他人的行為,但是無較嚴重的損害別人權益或違法的反社會性或攻擊行為。即使很嚴重的欺騙或頑皮行為也不足夠以此作診斷,需要完全符合F91.-的診斷標準才可診斷。在較年長的兒童作這個診斷要特別謹慎。較年長的兒童在臨床上出現明顯的行為規範障礙常並有反社會性或攻擊行為,遠超於反抗,不服從或破壞行為。
- F91.8 其它行為障礙症
- F91.9 未明確的行為規範障礙症
- 兒童行為障礙症
兒童期行為規範障礙症
- F92 混合品行與情緒障礙
- 這類障礙的特徵是出現持續性攻擊、異規性及反抗的行為且合併有明顯的憂鬱,焦慮或其他情緒障礙症状。嚴重度要同時符合兒童期行為規範障礙(F91)與兒童期情緒障礙(F93)的診斷,或成人型的精神官能障礙(F40-49)或情感疾病(F30-39)的診斷。
- F92.0 抑鬱性行為障礙症
- 這個診斷要合併兒童期行為規範障礙症(F91.-)與持續明顯的憂鬱情緒,如過度的悲哀,對一般的活動失去愉快感與興趣,自責與無望感;也可能有睡眠與食慾障礙。
合併憂鬱症(F32.-)的行為障礙症(F91.-)
- F92.8 其他混和行為與情緒障礙症
- 這個診斷要合併兒童期行為規範障礙症(F91.-)與持續明顯的情緒症状-如焦慮,強迫思考或強迫行為,失我感或失真感,畏懼或慮病思想。
行為障礙症(F91.-)合併有:
.情緒障礙症(F93.-)
.精神官能障礙症(F40-F48)
- F92.9 未明確的混和行為與情緒障礙症
- F93 特發於兒童的情緒障礙
- 很多兒童期情緒障礙似乎是由正常發育趨向的惡化而形成,其本身在本質方面並非異常。發育上的合適性是用來作為鑒別特發於兒童的情緒障礙與精神官能障礙(F40-F48)的關鍵性診斷依據。
排除:
合併有行為規範問題的情緒障礙
- F93.0 兒童期分離焦慮症
- 只有當害怕分離成為焦慮的主要因素,而且很小時就有焦慮的症状,才可以診斷為分離焦慮症。與正常分離焦慮的鑒別在其焦慮的程度很不尋常(包含已過了平常的年齡階段,分離焦慮仍持續存在)而且會並發社會功能上顯著問題。
排除:
情感疾病(F30-39)
精神官能障礙症(F40-48)
兒童期恐懼焦慮症(F93.1)
兒童期社交焦慮症(F93.2)
- F93.1 兒童期畏懼焦慮症
- 有些害怕在大多數兒童發育過程中都會出現(某種程度),但此診斷所指的是害怕的程度遠遠地超過正常程度。其他種害怕(或畏懼)並非正常社會心理發育的一部分;例如廣場恐懼症症,應放在F40-F48中合適的診斷下。
排除:
廣泛性焦慮症(F41.1)
- F93.2 兒童期社交焦慮症
- 害怕陌生人,以及在新的、陌生的或有壓力的情境下會有某些程度的社交懼怕或焦慮。這個診斷只用於六歲前發病的障礙症,其害怕程度超過尋常,且並有社交能障礙。
兒童期或少年期逃避症
- F93.3 手足(同胞)競爭症
- 大多數年幼的兒童在其弟妹(通常是緊接的一個)出生後都會有某種程度的情緒障礙。只有在其障礙的程度超過尋常,且並有社交功能障礙時才做此診斷。
包含:手足嫉妒症
- F93.8 其他兒童期情緒障礙症
- 認同障礙
過度焦慮障礙症
排除:
兒童期性別認同障礙症(F64.2)
- F93.9 未明確的兒童期情緒障礙症
- F94 特發於兒童和青少年的社會功能障礙
- 初發於發育階段的一群相當異質化的障礙症,有共同的社會功能異常的特徵,但(不像廣泛性發育障礙)並非遍及所有功能的本質上的社會無能或缺陷。一般認為嚴重的環境偏差或剝奪在許多情況被視為重要病因。
- F94.0 選擇性不語症
- 兒童因明顯的情緒因素選擇性說話,在某些情境下可以說話但是在其他(特定的)情境下無法說話。通常會合併明顯的人格特徵,包牯社交焦慮,退縮,敏感或抗拒。
選擇性不語症
排除:
廣泛性發育障礙症(F84.-)
精神分裂症(F20.-)
特定語言發育障礙症(F80.-)
年幼兒童分離焦慮性暫時不語症状(F93.0)
- F94.1 兒童期反應性依戀症
- 於5歲前發生,其特點是伴隨環境改變引起的情緒反應與社交關係障礙(如害怕和過度警覺;與同齡人社交互動不良;傷害自己或攻擊別人,過度悲傷;某些個案會生長遲滯)。此徵候群可能起因於父母的嚴重疏忽,虐待或照顧不良。
排除:
艾斯柏格(Asperger's)徵候群(F84.5)
無選擇性依戀障礙症(F94.2)
虐待症候群(T74.-)
選擇性依戀的正常變異
兒童期性或身體虐待,造成心理社會問題(Z61.4-Z61.6)
- F94.2 兒童期無選擇性依戀障礙症
- 在五歲以前發生,不因環境變動而改變的特殊社會功能異常。例如廣泛而無選擇性的依戀行為,顯得特別黏人;引人注意和親疏不分的友善行為;而且與同齡人的關係也常不理想;視情況也可能並有情緒和行為障礙。
感情缺失性精神病
機構徵候群
排除:
艾斯柏格(Asperger's )徵候群(F84.5)
兒童醫院病(F43.2)
過動症或注意力缺損障礙症(F90.-)
兒童期反應性依戀症(F94.1)
- F94.8 其它兒童期社會功能障礙症
- F94.9 未明確兒童期社會功能障礙症
- F95 抽動障礙
- 是以抽搐為主的症候群。抽搐是一種不自主的、快速的,重複,沒有節奏的動作(通常影響到局限的肌肉群),或突然發出無意義的聲音。抽搐是不可抵抗的,但通常可以靠意志克制一段時間。在有壓力的情境下會惡化,睡眠時消失。。常見的單純型動作抽搐有眨眼、頸部急動、聳肩、作鬼臉。常見的單純型聲音抽搐有清喉嚨、發出吠叫聲、吸鼻子及發出噓聲(hissing)。常見的複雜型抽搐有打自己及跳來跳去。常見的複雜型聲音抽搐有重複說些特別的字語,有時說些不被社會接受的(通常是淫猥的)話(穢語症),和重複自己的聲音或字語(復語症)。
- F95.0 一過性抽搐症
- 符合抽搐症的一般診斷標準,但是時間不持續超過十二個月。通常以眨眼、做鬼臉、甩頭的形式表現。
- F95.1 慢性動作或發聲抽搐症
- 符合抽搐症的一般診斷標準,有動作或聲音抽搐(但非二者皆有),可能發作一次或多次(但通常是多次),持續時間超過一年。
- F95.2 合併發聲及多發動作抽搐症[得拉土雷(de la Tourette)徵候群]
- 是一種多種動作抽搐合併一種或多種的聲音抽搐的徵候群,這些抽搐不需要在同時發生。幾乎總是在兒童期或少年期發作。這種症状經常在少年期惡化,而且常會持續到成人期。聲音抽搐常是多發性、爆發性的重複發聲、清喉嚨、發出哼聲、並且可能說出淫猥的字或片語。有時並有模仿動作,其可能屬猥褻行為性質(穢褻行為)。
- F95.8 其它抽搐症
- F95.9 未明確的抽搐症
- 抽搐 NOS
- F98 常見於兒童期和青少年的其它行為和情緒障礙
- 一組異質性的障礙,其共同特徵是在兒童期發作,但在許多別的方面卻存在不同。這些疾患中有一些是代表了定義明確的症候群,而另一些則只是一些症候群,需要有內含物,因為它們時常關聯到一些社會心理問題,也因為它們不能被合併到其它的症候群中。
排除:
閉氣發作(R06.8)
兒童期性別認同障礙(F64.2)
克萊-雷溫症候群(Kleine-Levin )(G47.8)
強迫症(F42.-)
情感原因所致的睡眠障礙(F51.-)
- F98.0 非器質性遺尿症
- 是一種日間及/或夜間不自主的排尿障礙症,以個案的心理年齡而言是異常的現象;而且並非由於任何神經系統疾病、癲癇發作或泌尿道的結構異常所造成膀胱失去控制的結果。遺尿可能是從出生以來就一直有的問題或可能是已經可以控制膀胱之後一段時間才開始出現。遺尿症可能並有情緒或行為的障礙。
非器質性(原發性)(續發性)遺尿
功能性遺尿
心因性遺尿
非器質性尿失禁
排除:
遺尿症(R32) NOS
- F98.1 非器質性遺糞症
- 重複、隨意或不自主的將糞便(糞便並無異常)解在以其社會文化情況而言不恰當的地方。這種情形可能是正常嬰兒期失禁一直持續下來的問題,也可能是已經能控制排便後才產生的問題。或儘管其生理大腸功能正常,仍將冀便解於不恰當之處。可能是單一的症状,也可能合併較廣泛的問題,尤其是情緒障礙症(F93.-)或行為規範障礙症(F91.-)。
功能性遺尿症
非器質性大便失禁
心因性遺糞症
如有需要,使用附碼以界定任何共存的便秘的原因。
排除:
遺糞症(R15) NOS
- F98.2 嬰兒期及兒童期餵食障礙症
- 這是一種特發嬰兒或兒童早期的餵食障礙症。是指在有適當的食物供應,有能勝任的照顧者,且並無器質性疾病的狀況下,呈現有拒食和嚴重的偏食,可能並有或不並有反芻現象(意指沒有噁心感和腸胃疾病,卻還反覆把食物吐出)。
嬰兒反芻症
排除:
厭食症和其他飲食障礙症(F50.-)
餵食:
.困難和照顧不當(F63.3)
.新生兒問題( P92.- )
嬰兒期及兒童期異食症(F98.3)
- F98.3 嬰兒期和兒童期異食症
- 經常吃一些非營養性物質(如泥土,剝落的油漆等)。這可能是發生在更廣泛的一種其他精神疾病(如自閉症)的症状,或這可以是一個相當獨立的精神病態行為;只有在後者的情況才標明此診斷。這種現象最常見於智能不足的兒童,如果智能障礙也存在,應標明F70-F79的診斷代碼。
- F98.4 重複動作症
- 一種自發、重複、刻板、非功能性的(通常都有節奏的)動作,但又不屬於任何已知精神或神經系統的疾病。如果這是其他障礙症的一個症状,則該障礙症應該得到記錄。出現的通常是不會傷害自己的動作,包含:身體搖動、搖擺頭部、拉扯或扭轉頭髮、作態的彈指頭及拍動手掌等。自傷性的重複動作包含重複撞頭、摑臉、戳眼睛、咬手、咬嘴唇或咬身體其他部位。所有的重複動作症最常並發於智能不足,這時候需同時標明兩個診斷。若戳眼睛發生在有視力障礙的兒童,需同時標明:戳眼睛及合適的身體疾病中的視力問題代碼。
重複動作或習慣障礙症
排除:
異常不自主動作(R25.-)
器質性(G20-G25)動作障礙症
咬指甲(F98.8)
挖鼻孔(F98.8)
某些精神病(F00-F95)的重複動作症
吸手指(F98.8)
抽搐症(F95.-)
拔毛症(F63.3)
- F98.5 口吃症
- 說話時經常重複或拉長聲音,音節或字詞;或時而經常猶豫或停頓,以至於使說話的流暢受阻的現象。只有在其嚴重度足以很明顯地損害到語言的流利時才能歸類為障礙症。
排除:
抽搐症(F95.-)
語言錯亂(F98.6)
- F98.6 語言錯亂
- 說話的速度很快,但是斷斷續續,讓人難以聽懂,但是不會重複一些字詞音節或躊躇中斷。說話跳來跳去,沒有節奏,還有一些突然快速冒出的錯誤語句型態噴出。
排除:
口吃(98.5)
抽搐症(F95.-)
- F98.8 其他發生於兒童期或少年期的行為與情緒障礙症
- 注意力缺損而無過動障礙症
過度的自慰
咬指甲
挖鼻孔
吸手指
- F98.9 未明確的發生於兒童期或少年期的行為與情緒障礙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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