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年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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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期(childhood),個體從6、7歲到11、12歲的時期。相當於小學階段。童年期兒童身體在繼續增長,進入學校以後主導活動起了根本變化,促使兒童在心理方面發生質的變化。
  童年期的生理發展  腦的重量由6~7歲的1280克到9歲增到1350克,12歲時達到1400克,和成人一樣。6歲後,腦的任何一葉都迅速生長,內抑制和分化抑制顯著發展。中國學者對兒童腦電波的研究,證明了童年腦功能的迅速發展,到13~14歲趨向成熟。
  童年身體發展的特點,主要是內部成熟,特別是在10~12歲時期。而身高體重方面都要比幼兒期和少年期增長緩慢,但身體變得更結實了。8~9歲時,白細胞數目增加到最高數值,抵抗力提高,一般生理的適應能力增強了。
  童年期的心理發展  童年期心理發展具有與幼兒期和少年期不同的特點和趨勢。其認知活動由不隨意性、不自覺性向隨意性和自覺性發展。幼兒的認知活動以不隨意性為主導,兒童進入小學後,在學習讀、寫、算的過程中,注意、觀察、記憶和思維能力的隨意性不斷得到發展,同時第二信號系統的調節功能增強,心理活動的自覺性也逐步發展起來。認知水平則從以具體形象為主要形式向抽象概括過渡。幼兒認知事物以具體形象為主導,上小學後,兒童大腦神經系統不斷完善,通過學習,掌握了一定的知識經驗和越來越多的概念,在進行記憶、想像和思維活動中,概括能力逐漸提高。在童年期,兒童的集體意識也逐漸形成。兒童在班集體、少年先鋒隊等集體活動中逐漸認識到個人和集體的關係以及個人在集體中的權利和義務,逐漸形成對集體的情感和意識,這對其個性的發展有很大影響。
  認知活動的發展  童年期兒童認知活動的發展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①感覺、知覺迅速發展。研究材料表明:兒童視敏度增長速度,童年比幼年緩慢,增長速度最高是在7歲。但是童年兒童的差別感受性比幼兒有顯著提高,10歲時視覺的調節能力最大。童年期兒童的聽覺能力已有較高水平,能區別本族語言中語音的細微差別。據研究,如果6歲兒童辨音能力為單位1,則7歲為1.4,8歲為1.6,9歲為2.6,10歲為3.7,19歲為5.2。聲音聽覺敏銳度在13歲以前比成人略低。
  童年期兒童的空間知覺在不斷提高。J.皮亞傑對兒童的左右方位知覺進行了實驗,後來,美國的D.埃爾金德和中國的朱智賢都驗證了皮亞傑的這一實驗。中國學者試驗結果為:兒童在5~7歲能辨別自己的左右手和腳;7~9歲能初步具體地掌握左右方位的相對性;9~11歲能比較概括、靈活地掌握左右概念。這與皮亞傑的實驗結果大體相符。1982年中國學者又進一步作了驗證,認為兒童的左右方位知覺有提高趨勢。
  時間不具有直觀形象性,只能憑藉其他分析器或標尺感知。蘇聯有人調查小學各年級學生確定1分鐘能力的材料表明能較為正確判斷的:1年級為11.5%,3年級為24.8%,5年級為31.1%。由此證明兒童隨年齡增長,對1分鐘知覺逐漸接近正確。中國的研究材料表明:兒童在5歲不會使用時間標尺,7歲才開始使用時間標尺,到8歲基本上能主動使用標尺。
  童年期兒童的觀察能力隨年齡增長逐漸提高,這時期的一般特點為:在觀察目的選擇上,容易抓住表面細節而忽略本質部分;在觀察時容易籠統而不精確;缺乏系統性和順序性。這些特點年齡越小越明顯。
  ②記憶能力大大提高。有意識記在童年期兒童記憶發展中逐漸佔主導地位。實驗證明有意識記和無意識記隨年齡增長而產生不同變化(表1)。起初無意識記優於有意識記,後來有意識記逐漸趕上無意識記,最後超過無意識記。表1隻表示一般的發展趨勢,兩種識記的變化還會受各種條件的支配。


  童年期兒童運用機械識記的方法逐漸減少,意義識記的方法逐漸增加。蘇聯學者的實驗結果表明,隨著年齡的增長,逐字逐句的識記逐漸減少,意義識記逐漸增加。
  童年期兒童具體形象記憶佔主導地位,抽象記憶在迅速發展,中國學者曾對小學不同年級的學生記憶3種不同性質的材料做過實驗,其結果可以說明這兩種記憶發展的普遍規律。從表2列舉的結果可以看出:不論那種性質的記憶效果都是隨兒童年齡年級的上升而增加;3種記憶對比,各種年齡兒童都是形象記憶效果優於具體詞,具體詞效果優於抽象詞;從增長速度看,隨年齡增長,形象記憶發展慢,抽象記憶發展快,這情況在延緩重現中更為明顯;年級越低形象記憶越高於語詞記憶。


  ③思維能力逐漸增強。童年思維發展的基本特點是:從以具體形象思維為主要形式逐漸向以抽象思維為主要形式過渡。但其抽象邏輯思維在很大程度上仍然是直接與感性經驗相聯繫的。皮亞傑認為,7~12歲兒童的思維屬於具體運算階段,實質上也是同樣的意思。幼兒思維的具體形象性是指他們只能從表面特點認識事物,也就是皮亞傑所說的前運算階段,這階段缺乏守恆現象。與幼兒期不同,童年期的「過渡性」是指兒童常能從表面現象中進行抽象概括、判斷推理,從感知事物中理解事物的本質特點。皮亞傑通過實驗,更明確地證明了這個特徵。他概括出7~8歲以後的兒童進入具體運算階段,認為兒童一般能用3種理由回答物體守恆的問題:第1種是能以簡單的恆等性的理由來回答,如說,「這是等量的水,沒有減少沒有增加」。第2種是已有由逆向產生的可逆推理。如「你可把B杯中的水倒回A杯中,和原來的一樣」。第3種說明兒童已能從二維的補償關係上來認識事物,如說「這水平面提高了,但是容器比較細」。(見認知發展階段論)
  想像是思維的一種特殊形式,常以形象為特徵,隨著年齡增長,在再造想像基礎上,創造想像日益增加。這種創造想像是創造發明的前奏,要善於培養。(見認知發展)
  情感發展  童年期兒童情感發展的特點為①情感的內容不斷擴大和豐富:童年期兒童比幼兒的接觸面大,參加的活動增多,情感的內容也逐漸豐富起來。他們的情感不僅有對父母、教師的情感,還有對同學、對集體、對少年先鋒隊組織的情感,以及由學習、勞動等方面活動中所產生的各種感情。②社會情感的不斷增加:童年期兒童的情感不僅限於對個別具體事物,如得到糖果而快樂,到黑暗處而感到恐懼。進一步還能化為精神上所產生的社會情感,例如對集體受到表揚而高興,為班級勝利而驕傲。③情感處於穩定性的狀態:一般說來,童年期兒童的情感比幼兒和少年的情感都要穩定,他們能經常處於比較平靜而持久穩定的愉快心境和朝氣蓬勃的情緒狀態。
  童年期兒童的高級情感也隨年齡增加而發展起來。幼兒的道德感較膚淺,只局限於從人物的服裝或打扮上判斷是好人還是壞人。童年期兒童的道德感表現在對社會的利害上,如他們憎恨敵人的侵略,熱愛祖國的英雄。但是他們這些道德感還是比較模糊而狹窄的。理智感的原始形式是對事物的興趣,逐漸發展為求知慾和對真理的追求。學前兒童總喜歡問「這是什麼?」童年期兒童則進一步喜歡探究地問「這為什麼?怎麼樣?」他們為自己能解答出疑難問題而高興;為新事物的發現而驚訝。童年期兒童的美感主要從繪畫、舞蹈、文藝作品和表演中發展起來。但兒童對美的欣賞還局限於事物的外表形象,較少注意到人的內心和藝術上的創作表現形式。
  意志發展  童年期兒童在以學習為主導活動的要求下,按教師提出的預定目的,克服困難去完成任務的能力逐漸提高,各種意志品質不斷發展。兒童意志的主動性和獨立性逐漸發展起來,到了小學中、高年級,兒童能自覺地完成教師布置的作業,主動地去完成分配給自己的任務。童年期兒童的果斷性較差,容易三心二意,猶疑不決或者不會深思熟慮,常輕易作出決定。童年初期兒童在學習和工作中缺乏堅持和自制力,特別在遇到困難時表現尤為明顯。到了中、高年級這兩種品質有所提高。總的來講,童年期兒童的各種意志品質還是比較差的。
  個性發展  童年期兒童的個性主要是在學校集體、少年先鋒隊組織和班級集體中培養發展起來的。兒童在教師對自己的評價中,認識到自己學習的成敗、行為的好壞。兒童的自我意識逐漸發展起來,它表現在自我評價的獨立性日益增長,批判性有所提高,自我評價的內容逐漸起了變化,從只評價自己的外部動作轉化為對自己內部品質的評價。從總體上說,童年期兒童的自我評價水平是很低的,但它卻是個性發展的基礎。(見個性發展)
  道德意識的發展  皮亞傑曾對兒童道德觀念的發展作過研究。後來美國和日本等國心理學家曾經驗證了皮亞傑的實驗。1981年中國心理學工作者在國內18個地區,對5~11歲幼兒和學童(共2788名)進行了實驗,驗證了皮亞傑關於道德判斷的實驗。


  結果表明:5歲兒童的道德判斷大多是根據財物損壞程度的大小(即從效果看);7歲兒童的判斷發生了轉折。對行為的意向性判斷已居支配地位。中國的研究結果和日本的研究相類似,和皮亞傑的發現基本相同。從而進一步證明了皮亞傑所說的:兒童的道德判斷是從根據客觀因素(即行為後果)到主觀因素(即主觀動機)的發展過程。但是,皮亞傑認為兒童從客觀因素判斷要到10歲才減弱,而中國兒童要早得多。童年期兒童的道德意識和道德行為常有脫節現象,原因是多方面的。因此成人應以身作則,加強教育,培養兒童言行統一的良好品質。(見認知發展階段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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