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管內皮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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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發性惡性血管內皮瘤又稱血管肉瘤血管內皮肉瘤,極為少見。最早是Kokodny於1926年報導,至1971年國外文獻僅達百例,國內少見報導。Huvos提出的定義是指「於腫瘤中形成不規則但互相吻合的管腔,以一層或數層不典型內皮細胞為邊界,具有間變不成熟表現的腫瘤細胞」。Spjut提出:「血管內皮肉瘤系少見的惡性腫瘤,起源於骨的血管系統細胞或其前體細胞,內皮細胞具有明顯的腫瘤細胞表現,並有形成彎曲而互相吻合的血管傾向」。本病占骨腫瘤的0.1%~0.4%,占惡性骨腫瘤的0.5%~1%,占原發性脊柱腫瘤的4.2%。男性多於女性,發病年齡以10~40歲者佔70%。此病多為單發,偶有多發。好發部位為四肢長骨。脊柱少見,主要位於胸、腰椎骶椎頸椎偶見個案報導。腫瘤由骨血管內皮細胞或向內皮分化的間葉細胞所組成。惡性程度高,生長迅速,常較早發生肺轉移。


病因


與其他腫瘤一樣,無確切的病因。
  腫瘤呈暗紅色,無明顯包膜,質地韌,血管豐富。鏡下可見其特徵表現為許多不規則相互吻合的血管腔。常襯以單層或多層不典型的幼稚細胞,並伴有低底分化或間變的組織團塊。內皮細胞可為芽狀,使腫瘤呈乳突狀。大量增生毛細血管,有彼此吻合傾向。

症状


一、好發部位為頭面部皮膚乳房大腿深部肌肉,其次為腹膜後、軀幹及四肢皮膚。
二、本瘤惡性程度較高,常在早期即可經血循環轉移至肝、肺、骨,經淋巴可轉移至引流淋巴結

治療


一、一般多採用放射治療,對早期低度惡性者效果好。
二、手術治療適用於脊髓壓迫明顯需減壓者,以及病灶位於脊椎骨附件易於切除者。
三、術後仍應輔以放化療
四、本病惡性程度高,常較早發生肺轉移,一般預後不佳。少數病變發生緩慢,術後可存活數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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