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護理/就醫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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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診
了解疾病在何種情況下應該急診是十分必要的醫療常識。現介紹上海市各級醫院急診範圍的有關規定:
2.病人有急性心力衰竭(心率在每分鐘120次以上或每分鐘50次以下)或心律紊亂(脈搏的節律不規則,而且強弱不等)。
3.大出血:包括嘔血、咯血、五官出血和外傷、婦科、產科等出血。
7.急性腹痛,如急性闌尾炎、急性黃疽、胃、十二指腸潰瘍穿孔、宮外孕等。
8.急性損傷、交通事故以及各種創傷導致的軟組織損傷、骨折、灼傷等。
9.急性無尿(一晝夜完全停止排尿)或尿瀦留(小腹膀胱膨脹但不能排出小便)。
11.意外傷害:電擊、觸電、溺水、土建塌方擠壓傷、工業外傷等。
急症病人看急診時要做到:
1.首先經值班護士鑒別了解是否屬於急症及區別急診的科別。確系急症的,則予急診挂號。
2.危重或行走不便的病人可向急診室護士借取推床、推椅、擔架,便於移送病人。
3.急診病人的處方、檢驗單、手術申請單、入院通知單等一般都加蓋「急診」兩字。病人家屬可直接到專為急診服務的窗口辦理各種手續。
4.急診病人經醫生檢查後,由醫生決定回家治療和休息,或留院觀察或住院治療。
5.看過急診後,根據醫囑還需到門診或專科門診去作系統的檢查,進行有計劃的完整治療。複診時,要帶上急診病歷卡,及化驗單、X線檢查報告等。
門診
什麼病掛什麼科,通常為了看病和治療方便,大體上作
如下劃分:
4.耳朵、咽喉、鼻的疾病應該掛五官科(有的醫院將眼、耳、鼻、咽、喉合併為五官科)。
5.女性生殖系統的疾病可掛婦科。
6.女性生育的檢查和產前、產後的疾病掛產科。
7.一般損傷、燒灼傷、炎症、腫瘤、乳房、四肢、脊柱、骨骼、肌肉以及肛門的疾病都屬外科。胸、腹、內臟、神經、血管等需要手術的也屬外科。
8.發熱、疼痛、水腫、眩暈、昏迷、癱瘓,非外傷性引起的心血管、消化、呼吸、內分泌、神經、泌尿系統的各種疾病掛內科。
9.凡12歲(足歲)以下兒童的內科疾病可掛小兒科(或兒內科)。有的醫院無兒外科,則小兒的外科疾病仍掛外科。兒童的眼、耳、鼻、咽、喉、口腔、皮膚等疾病則仍應掛眼、耳、鼻、咽、喉、口腔、皮膚等各科。若無小兒科的醫院,小兒疾病通常包括在內科裡面。
11.為了提高醫療質量,不少醫院設有專科門診、專病門診與專家門診。一般均先看普通門診或在其他醫院已經確診後再去診治。
各醫院門診部一般設有預檢處、服務台,有的還有「導醫小姐」。若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到挂號處和門診辦公室諮詢。
門診挂號後,候診時應注意:
1.文明、禮貌。有的科室由護士叫號,需依先後次序就診,不要爭先恐後,更不應無理吵鬧。
2.保持醫院環境安靜整潔,切勿大聲談笑,禁止吸煙,不隨地吐痰,不亂丟果皮紙屑。
3.聽從護士指導,做好測體溫、化驗、借X線片等準備工作。
4.不翻弄別人的病歷卡。不要圍站在就診室門口,更不應圍站在醫生和護士周圍,妨礙醫務人員工作。
5.不能點名某某醫生看病(除專家、專科與專病門診外)。
6.兒童、聾啞、行動不便或病重的病人,可由一位家屬或親友陪同進診療室外,其他陪客一律不准進入診療室。
究竟怎樣向醫生訴說病情?以下幾點可供參考:
1.何時發病?開始時怎麼樣?現在怎樣?經過哪些診治?用過什麼藥物?
2.以前曾得過什麼病,治療情況如何。
3.在訴說疾病時,要突出重點,前後主次分明,一定要實事求是。
4.回答醫生的問題要詳細、準確,不應隱瞞,不必怕難為情。
望舌和切脈,佔有重要地位。
1.為了不影響醫生望舌診病,看中醫前注意少吃或不吃:牛奶、豆漿、楊梅、烏梅、桔子、葡萄及帶黃、紅、黑色的藥片和食物。
2.為了不影響醫生的「切脈」,避免劇烈的運動,強度高的勞動或酒足飯飽、大量吸煙後立即去看中醫。要主動告訴醫生正在服用的中西藥物(如洋地黃、阿托品、異丙腎上腺素、胺碘酮等)。
住院
住院都要經醫生簽給住院證,到住院處辦理登記手續,才能住院。住院處根據病情的輕、重、緩、急和醫院床位情況進行安排。
病人住院前要有所準備,需帶的物品有:住院證、門(急)診病史卡、身份證、公費醫療證、勞保記帳單。並準備預交一定數目的現金(各醫院按不同疾病而規定的住院預交款)以及碗、筷、匙、毛巾、牙刷、牙膏、肥皂、杯子、衛生紙等日常生活用品。
入院後,病人及家屬應該認真接受護士關於「住院須知」的宣教,做到:
1.遵守醫院制度,聽從醫務人員指導,密切與醫務人員合作。
2.保持醫院環境衛生及病區安靜整潔。不准吸煙。
3.醫生查房時不能離開病房,按時休息。不能外宿,必要的外出應該請假,經醫生同意後,才能離開病區。
4.不得擅自進入醫護辦公室,翻閱本人或其他人的病歷卡及各種醫技檢查報告。
5.飲食應由醫生決定,不得隨意更改。外來食品要經醫生同意後才能進食。糖尿病人尤應嚴格控制飲食。
6.不得進入其他病房,防止交叉感染。
7.病人之間要互相關心、互相愛護。
8.不准私自將電風扇、空調、取暖器、煤油爐至電熱杯等小家電帶入病區,擅自使用。
探望病人
探望病人要注意以下幾點:
1.按醫院規定時間探望。通常探望時間安排在每天下午3~4時至6~7時。只有持有病危通知單,家屬才可隨時探望。特殊情況,須經門衛同意才予探望。傳染病人規定每周探望一次。
2.有些醫院規定探望病人要領取探望證(牌),每次~2人。學齡前兒童不得帶入病房。
3.一般親友或同事不宜探望過久,一則免使病人太疲勞,另則可讓其他親友探望。家屬探望時,要問清病人有何需要,盡量滿足。
4.家屬或單位領導需要詢問病情,可同值班醫生聯繫。
5.探望病人,宜送少量新鮮水果或鮮花。若送保健滋補品,需要注意保質期和生產日期,同時要了解病人能否服用。
陪護病人
病人若病重或病危,則由醫生或護士決定發給陪客證,證上注有陪伴日期,過期作廢。
陪客必須做到:
1.遵守醫院規章制度,聽從醫務人員的指導。
2.不得擅自闖入醫生和護士值班室,隨便翻閱病歷和其他醫療記錄。
3.不得擅自離開所照料的病人。必須外出時,需向醫務人員請假。
4.對待病人要熱情、耐心、體貼,避免給病人任何惡性刺激。不要談論有礙病人健康和治療的事情。
5.注意病人的飲食、大小便和衛生。如高熱病人多給喝水;癱瘓病人多翻身,手術病人要幫助早日起床活動等。
6.不准在病床上睡覺。
7.保持病房清潔安靜。不准在病房內吸煙、喝酒。
8.愛護公物,節約水電。講文明禮貌,加強病人間團結互助。
出院
出院一般由醫生在前一天通知。出院時要做好以下幾點:
1.向護士領取出院證、出院通知單、出院處方、出院錄。需要轉院的,要領取轉院證明。
2.問清醫生出院後的注意事項,包括藥物用法、飲食、休息、複診和隨訪觀察等。
3.歸還病房借用物品。到出院處辦理結帳手續後,再到藥房配藥。
4.如病人病情不宜出院的,但病人及家屬堅持要出院者,則須辦理手續(簽名),作自動出院處理。
5.出院前,根據病情,先聯繫好回家的交通工具,外地病人應先預購好車、船票。
6.出院時,仔細檢查自己攜帶的物品。向同室的病人與醫務人員熱情告別。
(王信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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