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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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油(lamp kerosene;kerosene;kerosine),輕質石油產品的一類。由天然石油或人造石油經分餾或裂化而得。單稱「煤油」一般指照明煤油。又稱燈用煤油和燈油(lamp kerosene),也稱「火油」,俗稱「洋油」,粵語也稱「火水」。  

目錄

物化性質

純品為無色透明液體,含有雜質時呈淡黃色。略具臭味。沸程180~310℃(不是絕對的,在生產時常需根據具體情況變動)。平均分子量在200~250之間。密度大大於0.84g/cm3。閃點40℃以上。運動黏度40℃為1.0~2.0mm2/s。不溶於水,易溶於醇和其他有機溶劑。易揮發。易燃。揮發後與空氣混合形成爆炸性的混合氣。爆炸極限2-3% 。燃燒完全,亮度足,火焰穩定,不冒黑煙,不結燈花,無明顯異味,對環境污染小。

不同用途的煤油,其化學成分不同。同一種煤油因製取方法和產地不同,其理化性質也有差異。各種煤油的質量依次降低:動力煤油、溶劑煤油、燈用煤油、燃料煤油、洗滌煤油。

煤油因品種不同含有烷烴28-48%,芳烴20-50%或8%~15%,不飽和烴1-6%,環烴17-44%。碳原子數為11-16。此外,還有少量的雜質,如硫化物(硫醇)、膠質等。其中硫含量0.04%~0.10%。不含苯、二烯烴和裂化餾分。  

製備

石蠟基原油沸點230℃左右的餾分或環烷基原油215℃左右的餾分,經蒸餾、深度精製而得。  

用途

主要用於點燈照明和各種噴燈、汽燈、汽化爐和煤油爐的燃料;也可用作機械零部件的洗滌劑,橡膠和製藥工業的溶劑,油墨稀釋劑,有機化工的裂解原料;玻璃陶瓷工業、鋁板輾軋、金屬工件表面化學熱處理等工藝用油;有的煤油還用來製作溫度計。根據用途可分為動力煤油、照明煤油等。  

毒理學簡介

人吸入最大耐受濃度為15 g/m3, 10-15分鐘。成人經口LDL0:100 ml。

一般屬微毒-低毒。主要有麻醉和刺激作用。一般有吸入氣溶膠或霧滴引起粘膜刺激。不易經完整的皮膚吸收。口服煤油時可因同時嗆入液態煤油而引起化學性肺炎。  

危險品及中毒

接觸機會

生產與使用人員。

侵入途徑

消化道呼吸道、皮膚。

臨床表現

急性中毒極為少見,多為誤服中毒,主要表現為口腔、咽喉和胃腸道的刺激症状,如惡性、嘔吐、嗆咳、上腹不適、腹痛腹瀉等。嚴重者可見糞便帶血。

吸入中毒表現胃呼吸道刺激症状,如咳嗽呼吸困難呼吸頻而淺、胸部不適和胸痛,可有肺部干羅音體征。嚴重著發生化學性肺炎。煤油所至的化學性肺炎為滲出性出血性的支氣管炎。有劇烈咳嗽、咯血痰,有時為血性泡沫痰,呼吸困難,胸痛,紫紺聽診可聞濕性羅音體溫升高,X線檢查有助於早期診斷。

中樞神經系統症状多見於吸入中毒,經口中毒多發生於大量煤油服入時(30 ml以上)。臨床表現可有短暫的興奮,隨即轉入抑制狀態。常見症状為乏力、酩酊狀態、意識恍惚、震顫、共濟失調,嚴重者煩躁不安譫妄意識模糊昏迷驚厥。其它方面如心血管系統也常受累,尤其是心室顫動常為死因之一。也有腎臟(主要是腎小管)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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