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發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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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發傷是指在同一傷因的打擊下,人體同時或相繼有兩個或兩個以上解剖部位的組織或器官受到嚴重創傷,其中之一即使單獨存在創傷也可能危及生命。儘管目前國內外尚無統一的標準,但有下列情況的兩項或兩項以上者可確定為多發傷。

1.頭顱傷 顱骨骨折合併顱腦損傷(如顱內血腫、腦幹裂傷等)。

2.頸部頸椎部如頸椎損傷、大血管損傷等。

3.胸部傷 可危及生命的損傷如多發性多段肋骨骨折心包損傷、血氣胸、肺挫裂傷、大血管損傷、氣管損傷、膈肌破裂等。

4.腹部傷 腹腔大出血或內臟器官破裂(如肝破裂脾破裂腎破裂等)。

5.骨盆等多處骨折 由於骨折可能導致大出血而危及生命,如骨盆骨折休克四肢骨折伴休克、椎體骨折伴神經系統損傷等。

6.軟組織傷 四肢或全身廣泛撕裂傷

一般來說,對生命不構成嚴重威脅的傷情如單純的四肢骨折不伴休克或單純的椎體壓縮性骨折等不屬多發傷範疇。

據統計,戰時多發傷的發生率為4.8%—18%,有時甚至高達70%。平時多發傷由車禍、爆炸、高處墜落、塌方等所致。據美國1000次汽車撞車事故的1678例傷員統計,多發傷佔65%;義大利一次炸藥爆炸事故中,多發傷佔72%;一組高空墜落傷統計,凡從5樓墜下的傷員全部為多發傷,各部位創傷的發生率以頭部、四肢最多,其次為胸部、腹部損傷。  

多發傷的臨床特點

1.傷情變化快、死亡率

由於多發傷嚴重影響機體的生理功能,此時機體處於全面應激狀態,其數個部位創傷的相互影響很容易導致傷情迅速惡化,出現嚴重的病理生理紊亂而危及生命。多發傷的主要死亡原因大多是嚴重的顱腦外傷胸部損傷

2.傷情嚴重、休克率高

多發傷傷情嚴重、傷及多處、損傷範圍大、出血多,甚至可直接干擾呼吸循環系統功能而威脅生命。特別是休克發生率甚高。

3.傷情複雜、容易漏診

多發傷的共同特點是受傷部位多、傷情複雜、明顯外傷和隱蔽性外傷同時存在、開放傷閉合傷同時存在、而且大多數傷員不能述說傷情,加上各專科醫生比較注重本專科的損傷情況、忽略他科診斷而造成漏診。

4.傷情複雜、處理矛盾

多發傷由於傷及多處,往往都需要手術治療,但手術順序上還存在矛盾。如果沒有經驗,就不知從何下手。此時醫務人員要根據各個部位傷情、影響生命程度、累及臟器不同和組織深淺來決定手術部位的先後順序,以免錯過搶救時機。

5.抵抗力低、容易感染

多發傷傷員處於應激狀況時一般抵抗力都較低,而且傷口大多是開放傷口,有些傷口污染特別嚴重,因而極其容易感染。  

緊急救護原則

(一)先處理後診斷、邊處理邊診斷

(二)可迅速致死而又可逆轉的嚴重情況先處理

1.通氣障礙 其中以上呼吸道堵塞最為常見,如果不能及時接觸堵塞,任何搶救都無濟於事。

2.循環障礙

(1)低血容量:多發傷出血是十分常見的,無論內出血還是外出血都可導致低血容量性休克。如果救治措施不得力,將進入一種不可逆狀態,死亡在所難免。

(2)心力衰竭心搏停止:多發傷的突然打擊可以導致心臟驟停,也可以由其他許多綜合因素而引起心力衰竭,如果此種情況能及時處理,絕大部分可迅速逆轉。

(3)張力性氣胸:因胸腔氣體對心、肺的明顯壓迫,可嚴重干擾呼吸和循環功能,可迅速致死。

(4)開放性氣胸:開放性氣胸使縱隔來回擺動,嚴重干擾心肺功能而致死。

(5)連枷胸:由於多發性多段肋骨骨折,局部胸壁失去支架作用,與呼吸運動相對形成一種反常運動,嚴重影響心肺功能而致死。

(6)心包填塞:心包填塞明顯影響靜脈迴流,心排血量也因此而嚴重不足,最終導致死亡。

3.出血不止 無論是內出血還是外出血,如果出血不止且出血量大時,夜市致死原因。現場急救時,如果經大量補充血容量血壓仍不能糾正者,要考慮出血未止的可能,應追究其原因:①檢查傷口,外出血是否停止。②是否存在胸腔出血,如胸壁血管破裂。③是否存在腹部內出血,如肝、脾破裂。④是否存在腹膜後出血,如腎損傷、骨盆骨折等。⑤四肢骨折如果損傷大血管,則出血量大,局部形成大血腫,而且血腫還會不斷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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