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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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肽(Dipeptiven),力肽腸外營養的一個組成部分.是對氨基酸溶液的補充,使用時把它加入到其它氫基酸溶液或含有胺基酸輸液中,它被用於那些需要補充谷氨醯胺的病人包括那些處於分解代謝高代謝狀況的病人。腸外營養為接受腸外營養的病人提供谷氨醯胺。

本藥品被歸類到激素藥物等藥品分類。

目錄

力肽的副作用(不良反應)

使用過量或使用不當與其它輸液一樣.當力肽輸入速度過快時,將出現寒戰噁心嘔吐.出現這種情況應立即停藥。

服用力肽須注意的事項

力肽不能用於嚴重腎功能不全(肌酐清除率<25毫升/分鐘)或嚴重肝功能不全的病人。對於代償性肝功能不全的病人建議定期監控肝功能禁用。孕婦、哺乳期婦女和兒童使用力肽的臨床資料不足,故這類病人不推薦使用力肽。   應監測鹼性磷酸酶,SGPT SGOT和酸鹼平衡。將力肽加入載體溶液中時應保證是在潔淨的環境中進行,還應保證溶液完全混勻和它們具有相容性。不要將其它的藥物加入混合後的溶液中。

力肽的用法用量

注意:同種藥品可由於不同的包裝規格有不同的用法或用量。本文只供參考。如果不確定,請參看藥品隨帶的說明書或向醫生詢問。

力肽的用法: 力肽須加入到其它與之可配伍的載體溶液中後一起輸注。 劑量根據分解代謝的程度和胺基酸的需要量而定胃腸外營養每天供給胺基酸的最大劑量為2克/公斤體重.通過力肽供給的丙氨酸和谷醯氨量應計算在內通過力肽供給的胺基酸量不應超過全部胺基酸供給量的20%.

力肽的用量: 每日劑量1.5-2.0毫升力肽/公斤體重/天(相當於0.3-O.4克N(2)-L-丙氨醯-L-谷氨醯胺/公斤體重/每天)。如70公斤體重病人每天需100—140毫升力肽。 每日最大劑量2.0毫升力肽/公斤體重。

加入載體溶液時,用量的調整 當胺基酸需要量為1.5克/公斤體重/天時採用1.2克氫基酸 O.3克N(2)-L-丙氨醯-L-谷氨醯胺/公斤體重/每天。 當胺基酸需要量為2克/公斤體重/天時採用1.6克胺基酸 0.4克N(2)-L-丙氨醯-L-谷氨醯胺/公斤體重/天。 輸入速度依載體溶液而定但不應超過0.1克胺基酸/公斤體重/小時。

力肽是一種高濃度溶液.不可直接輸入;在輸入前必須與可配伍的胺基酸溶液或含有胺基酸的輸液相混合。

一體積的力肽應與至少五體積的載體溶液混合(例如100毫升力肽 至少500毫升胺基酸溶液)。 混合液中力肽的最大濃度不應超過3.5%連續使用時間不超過三周。

力肽成分或處方

本品的活性成分是N(2)-L-丙氨醯-L谷氨醯胺,其分子式為:C8H15N3O4,分子量為217.23。

力肽藥理作用

本品用於腸外營養,為接受腸外營養的病人提供谷氨醯胺,補充胺基酸溶液。力肽具有促進正氮平衡、調節肌蛋白合成作用,作為腸外營養的重要組成成分,可以防止因長期應用腸外營養而引起的小腸黏膜通透性增強和萎縮,並可增強免疫功能和防止菌血症的發生,用於那些需要補充谷氨醯胺的病人,包括那些處於分解代謝高代謝狀況的病人。

力肽貯藏方法

本藥中加入其它成份後,不能再貯藏。25°C以下貯藏。有效期3年。

市場上的力肽

參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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