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藥品/阿普唑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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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藥品臨床應用指導原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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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本藥為苯二氮 類藥物。有抗焦慮、鎮靜、催眠和抗驚厥作用。口服吸收迅速而完全,1~2小時達血藥濃度峰值,半衰期一般為12~15小時。血漿蛋白結合率為80%,經肝臟代謝,最後自腎臟由尿液排出。本藥在體內蓄積量極少,停藥後清除快。可通過胎盤並進入乳汁。
【適應證】
(1)焦慮狀態。
(2)失眠症。
(3)癲癇。
(4)術前鎮靜。
【使用方法】
用於催眠,睡前0.4~0.8 mg。用於抗焦慮,0.4 mg/次,1日3次。抗驚恐發作,0.4 mg/次,1日3次;用量按需遞增。抗焦慮,最高劑量不能超過4 mg/日。
【慎用及禁忌】
慎用:
(2)肝腎功能損害者。
(3)重症肌無力患者。
(4)未經治療的開角型青光眼患者。
(5)嚴重慢性阻塞性肺部病變患者。
(6)駕駛員、高空作業者、危險精細作業者。
(7)老年及肥胖患者。
禁用:
(1)孕婦、哺乳期婦女。
(2)閉角型青光眼患者。
(3)對本品過敏者。
【不良反應】
(1)常見嗜睡、頭昏、乏力等;大劑量偶見共濟失調、震顫、尿瀦留、黃疸。
(3)個別患者發生興奮、多語、睡眠障礙,甚至幻覺。停藥後,上述症状很快消失。
(4)長期應用後易產生依賴性,停藥可能發生戒斷症状,表現為激動或不安。
【注意事項】
(1)對其他苯二氮 類藥物過敏者,可能對本藥過敏。
(2)與中樞抑製藥合用可增加呼吸抑制作用。
(3)肝腎功能損害者,能延長本藥半衰期。
(4)癲癇患者突然停藥,可導致驚厥發作。
(5)有報導稱嚴重的抑鬱患者使用時,可能使病情加重,甚至產生自殺傾向,應採取預防措施。
(6)避免長期大量使用而形成依賴性;長期使用如需停藥,應逐漸減量,不宜驟停。
(7)出現呼吸抑制或低血壓時,常提示超量。
(8)對本類藥耐受性小的患者,初始用量宜小,逐漸增加劑量。
(9)具有潛在依賴性,與其他可能成癮藥合用時,成癮的危險性增加。
(10)與酒精及全身麻醉藥、可樂定、鎮痛藥、酚噻嗪類、單胺氧化酶抑制劑和三環類抗抑鬱藥合用時,可增加彼此藥效,應調整用量。
(11)與抗高血壓藥和利尿降壓藥合用,可增強降壓作用。
(12)與西咪替丁、普萘洛爾合用,本藥的清除減慢,血漿半衰期延長。
(13)與撲米酮合用,由於減慢撲米酮的代謝,故需調整其用量。
(14)與左旋多巴合用,可降低左旋多巴的療效。
(17)與地高辛合用,可增加地高辛血藥濃度,有可能導致中毒。
參看
氯硝西泮 | 艾司唑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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