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診療/急性呼吸窘迫症候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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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性呼吸窘迫症候群(又稱為成人呼吸窘迫症候群)是由多種可致肺內液體積聚(肺水腫)的疾病介導的一種肺損傷。

急性呼吸窘迫症候群可發生於既往無肺部疾病的患者。儘管稱為成人呼吸窘迫症候群,但亦可見於兒童患者。

目錄

病因

能直接或間接損傷肺組織的疾病,均可成為急性呼吸窘迫症候群的病因。大約1/3的患者是由嚴重的全身感染敗血症)所致。

肺泡和肺毛細血管受損時,血中的有形成分和液體可漏出至肺泡之間的腔隙,最後可進入肺泡內。繼之出現的炎症可導致瘢痕組織的形成,從而影響肺功能。

急性呼吸窘迫症候群的病因

.嚴重感染(敗血症)

.肺炎

.嚴重低血壓休克

.食物誤吸

.反覆輸血

.吸入高濃度氧所致的肺損傷

.肺栓塞

.胸部損傷

.燒傷

.溺水

.心肺分流術體外循環

.胰腺炎

.藥物過量,如海洛因美沙酮、丙氧芬及阿司匹林

症状和診斷

急性呼吸窘迫症候群通常發生於原發疾病或損傷起病後24~48小時以內。最初的症状為氣促,伴有呼吸淺快,聽診時可聞及肺部濕囉音或哮鳴音。由於血氧含量低下,患者皮膚可呈花斑狀或青紫,以及其他器官如心、腦的功能異常。

動脈血氣分析示血氧含量降低,胸部X線檢查可見肺泡內積液。因心力衰竭可引起上述改變,應作進一步檢查予以鑒別。

併發症和預後

由於氧供不足,急性呼吸窘迫症候群患者可於起病後不久,數天或數周后病情未得緩解時出現其他器官的併發症。缺氧時間過長可引起嚴重的併發症,如腎功能衰竭。如未獲及時治療,90%的患者可因嚴重缺氧而死亡。經適當的治療,重症急性呼吸窘迫症候群患者的生存率可達50%。

由於急性呼吸窘迫症候群患者防禦肺部感染的能力低下,在其患病過程中常常出現細菌性肺炎

治療

急性呼吸窘迫症候群的患者通常應收入監護病房治療。氧氣療法對糾正低氧血症極為重要。如果面罩給氧不能糾正低氧血症,則必須使用呼吸機。呼吸機經導管與患者鼻腔口腔氣管相連,在壓力的作用下送入氧氣,並使其進入血液中。應注意調節呼吸機送氣壓力,以防止小氣道和肺泡塌陷,並確保吸入氣氧濃度不會過高,因為過高濃度的氧氣可損傷肺組織而導致病情惡化。

其他支持治療,如靜脈輸液或輸血等,亦十分重要,因為脫水營養不良可導致多數器官功能喪失。其他的治療應視引起急性呼吸窘迫症候群的基礎疾病而定,如感染者選用抗生素控制感染。

對治療起效迅速的患者可完全恢復,幾乎無後遺症。長期進行呼吸機通氣的患者可能形成肺組織瘢痕,離線數月後肺內瘢痕可減輕。

參考

32 呼吸系統疾病的診斷性檢查 | 肺栓塞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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