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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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中毒(poisoning in agriculture),農業、林業、牧業、漁業與養殖業生產過程中,接觸有毒化學物質引起的中毒。農業從業人員接觸各種有毒化學物質的機會較多,因此容易中毒。中毒有急、慢性,嚴重的中毒可導致死亡。有些毒物還可以引起腫瘤子代畸形。在生產過程中,加強安全防護措施,能夠有效地防止農業中毒的發生。

農業中有毒物質的來源有:

  1. 農藥。包括殺蟲劑、殺劑、殺鼠劑、殺軟體動物劑、除草劑、脫葉劑、植物生長調節劑等,這些農藥大多為有毒性的有機化合物,在農業、林業和牧業生產中廣泛使用。在農藥貯存、運輸和使用過程中,如果不注意安全操作,便容易出現中毒。據統計,全世界每年農藥中毒人數達200萬人左右(不包括慢性中毒),死亡約4萬人。
  2. 化學肥料和土壤改良劑。這類物質毒性一般較低,損害程度隨品種而異。硝酸鹽、酸性磷酸鹽、過磷酸鈣、氨水等,局部刺激作用明顯;氰氨化鈣的商品名為石灰氮,為遲效氮素化肥,可引起全身中毒症状。化肥引起的中毒,如果處理及時,一般不會引起死亡。
  3. 有害的排放氣體。農機具,如拖拉機、收割機、農用汽車等大多以內燃機作為動力源,內燃機排放的廢氣中含有一氧化碳氮氧化合物(一氧化氮、二氧化氮)、甲醛、丙烯醛以及苯並芘苯並蒽等有害物質;糧食、木材、水產品、畜產品等在儲存過程中發酵,腐敗,釋放出的有害氣體主要是一氧化碳、硫化氫、氨等;儲存薯類的地窖、蘑菇保溫室、沼氣池、糞坑以及為了保溫而不能進行大量通風的養豬場、家禽飼養場、蠶室等場所的空氣中常含有大量甲烷、氨、硫化氫等氣體。此外,糧食熏蒸、木材烘乾、防腐等處理過程中可以產生磷化氫、一氧化碳、酚醛等有毒氣體。當通風不良時,這類有毒氣體的濃度往往會超過安全標準,引起中毒。
  4. 生物性毒素。某些節肢動物(如蜂、蜈蚣等)、蛇、水蛭和某些魚類可以釋放出組胺、蟻酸、膽鹼等毒素;某些林木、草本植物、海藻、菌類等含有的生物鹼、醌類物質等。上述有毒化學物質作用於人體,可引起急、慢性毒性反應,有些則具有致癌或致畸作用,如苯並芘、苯並蒽以及某些醌類化合物等。

農業中毒有明顯的季節特點。無論是糧食生產,還是林、牧、漁業生產,作業環境的有毒物質濃度受自然條件(如氣溫、氣濕、氣流等)影響均較大,在不同時間和地點可以有很大差別。農業中毒一般發病分散,多呈急性中毒。有很多病例在中毒發生後,採取自行治療或調養,因此報告例數較實際發生例數少。在治療方法上,農業中毒與工業中毒或其他原因引起的中毒相同,但農業中毒不屬於職業病,不享受法定職業病所規定的勞保待遇。

預防農業中毒的措施為:①在從業人員中普及安全和急救知識;②生產中嚴格遵守有關的安全操作規定;③研製和使用對人體低毒或無毒的化學物質以取代毒性大的農藥;④對各種密閉的庫房、地窖場所,應保持良好通風,必要時使用個人防護器或其他安全裝置;⑤在林區,牧區或海洋從事特殊作業的人員,應加強個人防護,根據具體情況,穿戴防護靴鞋、手套、防護服,或塗用防護膏、膜。此外,應根據地區和作業特點配備常用藥品,以便在發生中毒時進行急救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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