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食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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飲食障礙(feeding disorders),食慾和飲食行為的增加或減少,是常見的臨床症状。見於處於某種心理狀態的健康人,也見於患軀體疾病或有精神障礙的人。飲食障礙有多種不同的表現。須作仔細的鑒別診斷並根據情況作出處理。
食慾是進食的要求。臨床上可見到食欲不振和食慾亢進。食欲不振(厭食)見於情緒劇烈變化的正常人、各種軀體疾病(發熱性疾病,胃腸道疾病或其他內臟系統、新陳代謝疾病,某些藥物反應等)和某些精神障礙(如抑鬱症)。遇食欲不振時應仔細分析病史、症状、體征以及有關檢查,以得確診。對食欲不振的病人,應治療原發病或設法消除誘發因素。有時可用健胃藥(如具有苦味或香味的植物性生藥如龍膽酊、姜酊)或同化類固醇製劑(如苯丙酸諾龍)以刺激食慾。食慾亢進見於代謝加速的疾病(如糖尿病、甲狀腺功能亢進,病人常覺飢餓並逐漸消瘦)和某些精神病(如躁狂症、麻痹痴呆等)。常伴有進食增加。對食慾亢進,應治療原發疾病,某些情況下可用食慾抑製藥(如苯丙胺、右旋苯丙胺等),效果評定不一。
飲食行為的障礙有主動進食行為的增加或減少、吞咽困難、噁心、嘔吐、進食對象的異常等。
要求飲食並伴食慾亢進,見於糖尿病、甲狀腺功能亢進,亦見於躁狂症和麻痹痴呆(這時稱為貪食)。神經性貪食症是一種發作性的、無法自己控制的大量進食。平時食量正常者突然一次大量飲食,稱為暴食,見於精神分裂症。周期性地不可遏止地狂飲,稱為間發性酒狂,見於慢性酒精中毒。拒食見於嚴重的食欲不振,更多見於精神障礙,如抑鬱症、意識有障礙者、受幻覺(如幻聽命令病人不要進食)、妄想(如被害妄想,相信飲食中有毒)支配的精神病(精神分裂症等)。神經性厭食的患者其實有食慾,但卻拒絕進食。以不屬食物的東西為食,稱為異食癖,見於某些寄生蟲病、精神分裂症等。
漾奶表現為餵奶後有少量奶液反流到口中,見於半歲以內的嬰兒,多因賁門鬆弛,餵奶方法不當,將氣體吸入胃中所致。改進餵奶方法即可糾正(抱起嬰兒,使呈半坐位哺喂、喂後輕輕拍背,使吞入的空氣溢出)。反芻是進食後經過一段短時間,下頜和咽部肌肉運動加強,使胃內容物一口一口返回口中再經咀嚼吞咽的現象,多見於嬰幼兒,一般出生半年後發病,患兒似從中得到樂趣,少見。常伴精神狀態異常、重度營養不良或體格發育落後,經精心護理可愈。
吞咽困難包括胸骨後不同部位的梗塞感,食物難以通過食管,食物誤入氣管引起嗆咳等。見於口腔、咽喉炎症,食管腫瘤、狹窄,憩室潰瘍、異物、先天畸形,縱隔腫瘤等壓迫食管,食管賁門失弛緩症,延髓麻痹,癔病(癔病球)等。仔細檢查分析後不難鑒別。
噁心是想吐的感覺,常為嘔吐的前驅感覺,但亦可單獨發生。嘔吐指胃內容物從口腔返出,常隨噁心發生,但顱內壓增高時表現噴射性嘔吐,嘔吐前無噁心,這見於腦佔位性病變(腫瘤、寄生蟲、血腫),腦積水,腦血管意外,腦炎,腦膜炎等。噁心嘔吐發生機理相同,可分為中樞性及反射性兩類。中樞性者見於精神因素影響(情緒波動、精神過度緊張、令人厭惡的景象或氣味)顱內壓增高(如前述),代謝紊亂(如糖尿病酸中毒、尿毒症、早期妊娠、甲狀腺危象、艾迪生氏病危象等),藥物(去水嗎啡、大劑量吐根鹼或銻劑等)影響,全身性感染等。反射性者系各種因素作用於身體器官引起,如胃腸道受藥物(水楊酸、磺胺、吐根鹼、銻劑等)、化學物質(強酸、強鹼、升汞、煤酚等)、細菌(沙門氏菌、葡萄球菌等)毒素刺激,腹腔內臟炎症,心臟病變(心肌梗死,心力衰竭),周圍感覺器官病變(暈動病、梅尼埃爾氏症候群、劇咳等刺激咽部、外傷引起劇痛)等。對噁心嘔吐,除處理原發疾病外,必要時可用鎮靜藥、鎮痛藥、安眠藥、顛茄類、麻醉藥和緩和對胃部刺激的藥物(如氯丙嗪、苯海拉明、普魯卡因)控制症状。維生素B6用於妊娠嘔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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