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素/五臟熱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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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帝內經太素

黃帝內經太素目錄

平按:此篇自篇首至末,見《素問》卷九第三十二《刺熱篇》又見《甲乙經》卷七第一。

肝熱病者,小便先黃,腹痛多臥身熱,熱爭則狂言及驚,脅痛,手足躁,不安臥,

肝脈足厥陰環陰器,故熱小便黃也。上行俠胃,故身熱多臥臥不安也。肝動,語言也,故熱爭狂言及驚也。其脈屬肝絡膽,故脅痛也。肝脈出足上,連手厥陰,今熱,故手足躁也。

平按:「脅痛」《素問》作「脅滿痛」,《甲乙》作「胸中脅滿痛」;「安」上均有「得」字。

庚辛甚,甲乙大汗,氣逆則庚辛死,

金以克木,故庚辛甚也。甲乙木王,故大汗也。餘四仿此。加氣逆者,則庚辛死也。

平按:注「王」,袁刻作「旺」;「加」作「如」。

刺足厥陰少陽,其頭痛貞貞①,脈引沖頭。

足厥陰、足少陽表裡臟腑之氣,故刺之也。厥陰上額與督脈會於顛,故頭痛貞貞脈引沖頭。貞,都耕反,頭切痛也。

平按:《素問》、《甲乙》「頭」上有「逆則」二字。

①「貞貞」,蕭本原作「員員」。今據仁和寺本改,下楊注同。人衛本注,亦疑當作「貞」。

心熱病者,先不樂,數日乃熱,熱爭則卒心痛,煩悗②喜歐,頭痛面赤無汗

心主喜樂,熱病將發,故不樂數日乃熱。手少陰脈起心中,俠咽系目系,手太陽至目內外眥,故熱甚心痛煩悗喜歐頭痛面赤無汗也。

平按:《甲乙》無「卒痛」二字。「悗喜」《素問》、《甲乙》作「悶善」。注「內外眥」,袁刻脫「外」字。按:手太陽脈支者,上頰至目兌眥,別者抵鼻至目內眥,故云內外眥也。

②「悗」,蕭本誤作「俛」。今據仁和寺本改。

至壬癸甚,丙丁大汗,氣逆則壬癸死,刺手少陰太陽。

手少陰太陽,此心臟腑表裡脈也。

脾熱病者,先頭重顏痛,煩心欲歐,身熱,熱爭則腰痛不用,腹滿泄,兩頷痛,

脾腑之陽明脈,循髮際額顱,故頭重顏痛(一曰頰,足陽明亦循頰也)及兩頷痛。足太陰脈注心中,故心煩也。足陽明下循喉嚨下膈屬胃絡脾主肌,故欲歐身熱腹滿泄也。足陽明之正,入腹里屬胃,故腰痛不用也。

平按:「顏痛心煩」《素問》作「頰痛煩心顏青」,新校正云:「《甲乙》、《太素》云:脾熱病者,先頭重顏痛。無『顏青』二字。」與此同。「不用」《素問》、《甲乙》作「不可用俛仰」五字。

甲乙甚,戊己大汗,氣逆則甲乙死,刺足太陰、陽明。[平按:「太陰」,袁刻誤作「太陽」。]肺熱病者,先淅然起毛惡風,舌上黃,身熱,熱爭則喘咳,痹走胸膺背,不得太息,頭痛不甚,汗出而寒,

肺主毛腠,內熱,淅然起毛惡風也。肺熱上薰,故舌上黃也。肺主行氣於身,故身熱也。肺以主咳,在於胸中,故熱爭喘咳,痹走胸膺,此為熱痹,痛行胸中,不得太息也。肺熱沖頭,以肺脈不至,故頭痛不甚也。有本為堪,言氣沖甚,故頭痛甚也。冷汗雖出,無發熱也。

平按:「淅然起毛」《素問》作「淅然厥,起毫毛」,《甲乙》作「凄凄然,厥起皮毛」。「惡風」《素問》、《甲乙》作「惡風寒」;「痹」均作「痛」。「不甚」《素問》作「不堪」。

丙丁甚,庚辛大汗,氣逆則丙丁死,刺手太陰、陽明,其血如大豆,立已。

肺熱之病,取肺大腸表裡輸穴出血如豆,言其少也。恐泄氣虛,故不多也。

腎熱病者,先腰痛胻痠,苦渴數飲食身熱,熱爭則項痛而強,胻寒且痠,足下熱,不欲言,其項痛員員澹澹,

腎足少陰脈上腨內,出膕內廉,貫脊屬腎絡膀胱,上貫肝膈入肺中,循喉嚨俠舌本,故熱病先腰痛胻痠,苦渴數飲也。足太陽脈別項,本支行背,合有四道,以下合膕貫腨,至足小指外側,故身熱項強而足胻寒且痠也。足少陰起於足心,故足下熱也。從肺出絡心,故熱不欲言也。澹,徒濫反,動也,謂不安動也。

平按:「其項痛」《素問》、《甲乙》作「其逆則項痛」。《素問》「澹」下有「然」字。《甲乙》無「澹澹」二字。

戊己甚,壬癸大汗,氣逆則戊己死,刺足少陰、太陽。[平按:《素問》「太陽」下有「諸汗者,至其所勝日汗出也」十一字,與下重複,新校正①云:「宜刪去。」]肝熱病者,左頰先赤;心熱病者,顏先赤;[平按:《甲乙》「顏」下有「頷」字。]脾熱病者,鼻先赤;肺熱病者,右頰先赤;腎熱病者,頤先赤。病雖未發,見其赤色者刺之,名曰治未病。

次言熱病色候也。五臟部中赤色見者,即五臟熱病之徵,熱病已有,未成未發,斯乃名為未病之病,宜急取之。

平按:注「熱病之徵」,袁刻「征」作「微」。

①人衛本注曰:新校正:僅謂《甲乙》、《太素》均不重出,而未明言《甲乙》有前段無後段,《太素》有後段無前段。林氏從《甲乙》,謂當刪者,本《素問》重出之後段;今蕭氏引之,謂宜刪者,乃《素問》重出之前段,似誤。

熱病從部所起者,至其期而已;

部所者,色部所也。假令赤色從肝部起,刺之順者,相傳還至肝部本位,病已也。

平按:《素問》、《甲乙》「期」上無「其」字。袁刻「部」下有「中」字;注「從肝部起」,脫「部」字。

其刺之反者,三周而已;重逆則死。

刺之不順其氣,傳之三周而已。若刺之更反,死矣。

諸當汗出者,至病所勝日,汗大出。

病之勝者,第七日,是病所勝也。又如肝病至甲乙日,是病之勝日也。

平按:「病」《素問》作「其」。

諸治熱病,已飲之寒水,乃刺之,必寒衣之,居寒多,身寒而止。

諸病熱病,以寒療之,凡有四別:一,飲寒水使其內寒;二,刺於穴令其脈寒;三,以寒衣使其外寒;四,以寒居令其體寒。以四寒之,令身內外皆寒,故熱病止也。

平按:「已」《素問》作「以」,《甲乙》作「先」。「居寒多」《素問》、《甲乙》作「居止寒處」。

熱病先胸脅痛,手足躁,刺足少陽、手太陰,病甚為五十九刺。

足少陽脈,下頸缺盆下胸中,貫膈絡肝屬膽,循脅里,過季脅下外輔骨之前,下抵絕骨,循足跗下至指間;手太陰上屬肺,從肺出腋下,故胸脅痛手足躁,刺此二脈也。

平按:「痛」下,《甲乙》有「滿」字。「手太陰」《素問》、《甲乙》作「補足太陰」,王注云:「補足太陰之脈,當於井滎取之。」新校正云:「足太陰,全元起本及《太素》作手太陰。楊上善云:手太陰上屬肺,從肺出腋下,故胸脅痛。」又引《靈樞.熱病》之文,以此決知作「手太陰」者為是。

熱病先手臂痛,刺手陽明、太陰而汗出。

手陽明行於手錶,太陰行在手裡,故手臂痛,刺此陰陽表裡二脈取汗也。

平按:「先」《素問》、《甲乙》作「始」。《素問》「汗出」下有「止」字。

熱病始於頭首者,刺項太陽而汗出。

項太陽者,足太陽從顛入腦還出俠項以下俠脊,故熱病始頭首,刺此太陽輸穴出汗也。

平按:「刺」《甲乙》作「先取」二字。「汗出」下,《素問》有「止」字。詳自上節「熱病先手臂痛」至本節「而汗出」,《甲乙》編次在後。此節下,《素問》有「熱病始於足脛者,刺足陽明而汗出止」十五字,新校正云:「此條《素問》本無,《太素》亦無,今按《甲乙》添入。」與本書合。

熱病者,先身重骨痛耳聾好瞑,刺足少陽,病甚為五十九刺。

足少陽脈起目兌眥,絡身骨節,入耳中,故熱病先身重耳聾好瞑,所以取此脈之輸穴者也。有本為足少陰也。

平按:《素問》、《甲乙》「足少陽」作「足少陰」。

熱病先眩,胃熱胸脅滿,刺足少陰、少陽、太陽之脈,

足太陽起目內眥,上額交顛入腦;足少陽起目兌眥,下胸循脅里;足少陰從腎上貫肝膈,入肺中,故眩胃熱胸脅滿,刺此三脈者也。

平按:「胃熱」,「胃」《素問》、《甲乙》作「冒」。

色榮顴,骨熱病也,

赤色榮顴,此之三脈皆生於骨,故此三脈為病,有赤色榮顴者,骨熱病也。

平按:《素問》王注謂:「太陽合火,故見色赤。」新校正云:「楊上善云:赤色榮顴者,骨熱病也。與王注不同。」

榮未夭日,今且得汗,待時自已,

赤色未夭之日,且得汗者,至勝時病自得已也。

平按:「夭」《素問》作「交」;「日」作「曰」,王注云:「曰者,引古經法之端由也。」「令」《素問》、《甲乙》作「今」。新校正云:「《甲乙》、《太素》作榮未夭,下同。」

與厥陰脈爭見者死,期不過三日,其熱病氣內連腎。

足太陽,水也。足厥陰,木也。水以生木,木盛水衰,故太陽水色見時,有木爭見者,水死。以其熱病內連於腎,腎為熱傷,其數至三日故死也。

平按:《素問》、《甲乙》「病」下無「氣」字;「腎」下有「少陽之脈色也」六字。《素問》王注云:「病或為氣,恐字誤也。若赤色內連鼻兩傍者,是少陽之脈色,非厥陰色。何者?腎部近於鼻也。」新校正云:「詳或者欲改腎作鼻,按《甲乙》、《太素》並作腎,楊上善云:太陽,水也。厥陰,木也。水以生木,木盛水衰,故太陽水色見時,有木爭見者,水死。以其熱病內連於腎,腎為熱傷,故死。舊本無『少陽之脈色也』六字,乃王氏所添,王注非,當從上善之義。」據此則本書足證《素問》王注之失。

少陽之脈,色榮頰,筋熱病也,榮未夭日,今且得汗,待時自已,與少陰脈爭見者死。

足少陽,膽脈也。足少陽部在頰,赤色榮之,即知筋熱病也。當榮時且得汗者,至其木時病自已也。少陽為木,少陰為水,少陽脈見之時,少陰爭見者,是母勝子,故肝木死也。

平按:「筋」《素問》作「前」,王注云:「頰前,即顴骨下近鼻兩傍也。」新校正云:「《太素》、《甲乙》前字作筋,楊上善云:足少陽部在頰,赤色榮之,即知筋熱病也。」「死」字下,《素問》有「期不過三日」五字,王注云:「少陰脈來見,亦土敗而木賊之。」新校正云:「詳或者欲改少陰作厥陰,按《甲乙》、《太素》作少陰,楊上善云:少陽為木,少陰為水,少陽色見之時,少陰爭見者,是母勝子,故木死。王作此注亦非。舊本及《甲乙》、《太素》並無『期不過三日』五字,此是王氏成足此文。」據此則本書之存,足糾正《素問》王注不少也。

三椎下間主胸中熱,

明堂》及《九卷》背五臟輸,並以第三椎為肺輸,第五椎為心輸,第七椎為膈輸,第九椎為肝輸,第十一椎為脾輸,第十四椎為腎輸,皆兩箱取之,當中第三椎以上無療臟熱,故五臟輸及候五臟熱,並第三椎以下數之。第三椎以上與頰車相當,候色。第三椎下間肺輸中間,可以瀉熱也。

平按:《素問》、《甲乙》「三椎」上有「熱病氣穴」四字。

四椎下間主鬲熱,五椎下間主肝熱,六椎下間主脾熱,七椎下間主腎熱。

四椎下間,計次當心,心不受邪,故乘言膈也。次第推①之,下間各主一臟之熱,不同《明堂》通取五臟之輸者也。

平按:「鬲」《素問》作「鬲中」,《甲乙》作「胃中」。「腎熱」下,《素問》、《甲乙》並有「榮在骶也」四字。

①「推」,蕭本原作「椎」。今據仁和寺本改。

榮在項上三椎陷者中,頰下逆椎為大瘦,

從肺輸以上,三椎在項,故曰項上三椎,即大椎上陷者中也。當頰下迎椎,故曰逆椎。逆,迎也。是為頰下。當椎前有色見者,腹有大瘦病者也。

平按:《素問》、《甲乙》無「榮在」二字。《甲乙》「陷」上有「骨」字。《素問》、《甲乙》「逆椎」作「逆顴」;「大瘦」作「大瘕」。

下牙車為腹滿,

下牙車色見者,腹滿病也。

椎後為脅痛,

大椎左右箱為椎後,有色見者,脅痛也。

平按:「椎後」《素問》、《甲乙》作「顴後」。

頰上者鬲上者也。

頰以上無椎可准,故頰以上有色者,主鬲上也。

32 熱病說 | 五臟痿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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