頸椎椎管狹窄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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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正常狀態下,頸椎椎管內徑(前後矢狀徑及左右橫徑)均有一定大小,以容納椎管內的脊髓神經等組織。但如其內徑小於正常,尤其是矢狀徑絕對值小於12mm時,即構成椎管相對狹窄,而小於10mm時則屬絕對狹窄,並可由此而引起一系列症状。本病的治療仍以非手術療法為主,但久治無效者仍應手術擴大椎管矢狀徑。

目錄

頸椎椎管狹窄症的病因

(一)發病原因

引起椎管矢狀徑狹窄的發病因素是多方面的,除椎管本身發育扁平外,尚與椎板肥厚、椎弓根短、小關節肥厚或向椎管方向增長等因素有關,當然黃韌帶肥厚亦與先天發育有關。

(二)發病機制

1.先天發育性因素 先天發育性因素主要是軟骨發育不全(achondroplasia)。此種原因在臨床上較為多見,且是構成發病的主要因素。作者通過對數千例手術病例的觀察發現,此種因素與家族及地區有一定關係,某些地區及家族較為多發,今後將會從基因研究中不斷加以驗證。

由於椎管發育性狹窄,致使椎管內容積縮小,並引起局部的有效間隙下降,以致椎管內的脊髓組織處於臨界飽和狀態。這種患者在後天稍遇某些繼發性因素,包括外傷水腫、椎節鬆動不穩、髓核突出(或脫出)和骨刺形成等時,均易激惹椎管內的脊髓組織,引起神經症狀。患者矢狀徑愈小,病情愈重;致壓物愈大,症状亦愈明顯(圖1,2)。在此基礎上,如果患者同時伴有後縱韌帶骨化或其他病理解剖性因素,不僅病情重,且治療困難,預後亦差。

2.後天一般附加性因素 指無明顯器質性改變者主要因椎節鬆動與不穩而引起椎體間關節、後方兩側小關節及鉤椎關節的移位。在移位程度很小時,雖然對一個大椎管者可以毫無影響,但在椎管狹窄者,卻可以立即出現脊髓或脊神經根的刺激或壓迫症状。

此外,後方黃韌帶亦可因椎節鬆動而出現內陷,以致使椎管內的壓力增加,並構成先天性椎管狹窄症發病的誘發性及動力性因素。

3.後天繼發性因素 實質上是在前者基礎上出現的器質性病變,其病理改變主要是形成骨刺、黃韌帶變厚、髓核突出(脫出)或髓核脫出+鈣化等。與前者不同是:此種因素與發育性椎管狹窄共同構成其發病的直接因素,並具有持續性的特點;一般情況下,非手術療法常難以使其根除。

頸椎椎管狹窄症的症状

在臨床上,本病常與頸椎病相混淆,事實上,兩者容易並存,因為頸椎病的發病機制,絕大多數是建立在椎管狹窄這一病理解剖基礎上的;而椎間盤突出、脫出及骨贅形成,又是椎管狹窄症的誘發因素。因此,對於臨床醫師來說,關鍵是要分清何者在先,何者為後,此對治療方法的選擇及預後至關重要。通過大量病例的觀察,作者發現發育性或原發性頸椎椎管狹窄症一般具有以下特點:

1.感覺障礙 絕大多數,甚至超過95%的病例均具有此組症状。主要表現為四肢麻木皮膚過敏感覺分離等現象,此主要是由於脊髓丘腦束及其他感覺神經纖維束受累所致。其特點是:

(1)發生較早:此組感覺障礙症状大多在本病的早期即首先出現,其與頸椎病,尤其是脊髓型頸椎病明顯不同的是:後者的感覺障礙症状出現較晚。

(2)上肢先發:其中90%以上的病例感覺障礙先從上肢開始,以手臂部尤為多發,亦可能先從肩部開始。

(3)以麻、痛為主:患者多主訴在本病初發時有手指(多在指尖)或手臂部疼痛及麻木感,尤以刺痛為多見。

(4)症状持續:當感覺障礙出現後,一般持續時間較長,可有陣發性加劇,多與各種誘發因素有關。經非手術療法治療後可出現緩解期。

2.運動障礙 多在感覺障礙症状出現後數周或數月出現,其中大多是在檢查時發現。主要表現為錐體束征,患者多從步態沉重、下肢無力、抬步困難、易跪倒及束帶感等症状開始,並隨著病程的發展症状日益加重,以致完全癱瘓

3.肌肉萎縮 單純發育性頸椎椎管狹窄患者的肌肉萎縮症状一般較單純脊髓型頸椎病患者出現晚,但其合併脊髓型頸椎病時,則此組症状不僅出現早,且程度也多為明顯,範圍亦較廣泛。其原因主要是由於發育性椎管狹窄系多節段之故,因而一旦出現各種附加因素致使脊髓受累,則往往是數個節段同時出現。在檢查時其平面一般不會超過椎管狹窄最高節段的神經支配區,此與脊髓側索硬化症時的肌肉萎縮平面常高至頸2水平以上明顯不同。與此同時,尚應注意除外合併枕頸部畸形的病例。

4.反射障礙

(1)深反射:多呈亢進狀,包括:上肢的肱二頭肌反射、肱三頭肌反射和橈骨骨膜反射;下肢主要是膝反射和踝反射,多呈對稱性活躍或亢進。

(2)淺反射:亦多呈現減弱或消失,臨床上主要是腹壁反射、提睾反射及肛門反射等。

(3)病理反射:多出現陽性,以Hoffmann征、掌頦反射及Babinski征陽性為多見。

5.其他表現

(1)大小便障礙:多在中後期出現,以尿頻尿急便秘為多見;後期則可引起尿瀦留,甚至大小便失禁,但後者在臨床上甚為少見。

(2)自主神經症状:以胃腸及心血管症状居多,約佔全部病例的30%左右(術前不易被發現和確診,大多在術後治癒或明顯好轉時證實屬於此種原因)。

(3)頸部防衛征:此類患者常使頸部保持自然仰伸位(功能位),可前屈,怕仰伸。但如患者同時伴有明顯退行性變,椎節後緣有骨刺形成,則亦怕前屈。

2.影像學檢查

(1)X線平片檢查:常規X線平片,主要是側位片上可清晰地顯示頸椎椎管矢狀徑。凡在標準投照距離180cm攝出的平片上矢狀徑小於12mm時,即具有診斷價值;12~14mm時有診斷參考意義;而在10mm以下時完全可以確診。此外亦可依據椎體與椎管的矢狀徑比值進行判斷,小於1∶0.75即屬異常,小於1∶0.6時具有診斷意義,比值在1∶0.5以下時完全可以確診。

(2)CT(或CTM)及MRI檢查:可清晰地顯示椎管矢狀徑的大小、形態及其與脊髓受壓的關係。CT檢查主要顯示骨組織,而MRI檢查則對軟組織顯像較為清晰,因此二者結合起來最為理想,不僅有利於診斷,更有利於對椎管內組織狀態的判定,以決定治療方案及術式的選擇。

3.除外診斷 可根據臨床檢查及影像學檢查結果除外頸椎其他相似病變。

此外,對本病的診斷應樹立以臨床為主的觀點,不能僅憑椎管矢狀徑的大小確診。作者曾遇多例X線平片上顯示椎管矢狀徑正常,但卻具有典型的頸椎椎管狹窄症状者,後經手術證實其硬膜囊屬於肥大型,於後路減壓術後原症状消失。對此類患者的確診務必小心,缺乏臨床經驗者切勿隨意手術,以防因誤診、誤治而造成不良後果。

頸椎椎管狹窄症的診斷

頸椎椎管狹窄症的檢查化驗

1.X線平片檢查 常規X線平片,主要是側位片上可清晰地顯示頸椎椎管矢狀徑。凡在標準投照距離180cm攝出的平片上矢狀徑小於12mm時,即具有診斷價值;12~14mm時有診斷參考意義;而在10mm以下時完全可以確診。此外亦可依據椎體與椎管的矢狀徑比值進行判斷,小於1∶0.75即屬異常,小於1∶0.6時具有診斷意義,比值在1∶0.5以下時完全可以確診。

2.CT(或CTM)及MRI檢查 可清晰地顯示椎管矢狀徑的大小、形態及其與脊髓受壓的關係。CT檢查主要顯示骨組織,而MRI檢查則對軟組織顯像較為清晰,因此二者結合起來最為理想,不僅有利於診斷,更有利於對椎管內組織狀態的判定,以決定治療方案及術式的選擇。

頸椎椎管狹窄症的鑒別診斷

1.頸椎椎管狹窄症頸椎病的鑒別 儘管在臨床上頸椎椎管狹窄症與頸椎病經常伴發,甚至80%以上的頸椎病是建立在椎管狹窄這一病理解剖基礎上的,但單發者亦可遇到,因此對二者亦應加以區別,尤其是應對發育性椎管狹窄症和脊髓型頸椎病進行鑒別。儘管二者均有可能進行手術,但手術途徑是一前一後,大方向不一樣。即便是兩者伴發,亦需決定主次,以便安排治療,實施計劃。為便於闡述,對二者的鑒別以表1表示。

2.原發性(發育性)頸椎椎管狹窄症與繼發性頸椎椎管狹窄症的鑒別 二者後期較為相似,但由於其致病因素明顯不同,因此在診斷、治療方面亦截然不同,需加以鑒別,其鑒別要領見表2。

3.頸椎椎管狹窄症與脊髓側囊硬化症的鑒別 近年來發現,脊髓側囊硬化症的發生率日漸增高,且患者大多較為年輕,需對其加以鑒別,見表3。

4.與其他疾患鑒別 除以上三種疾患外,尚需與後縱韌帶骨化症,特發性、瀰漫性、肥大性脊柱炎椎管內腫瘤,脊髓空洞症末梢神經炎等相鑒別,除依據上述各種疾患的臨床特點外,尚應依據影像學所見進行鑒別。

頸椎椎管狹窄症的併發症

病情嚴重者,可並發完全性癱瘓

頸椎椎管狹窄症的預防和治療方法

(一)治療

本病早期以非手術療法為主,但經正規的非手術療法久治無效,或無法根治而影響工作及生活質量時,則需行手術治療。由於本病的病理解剖基礎是器質性(骨性)椎管狹窄,因此保守療法常難以解決根本問題,除非在症状較輕或發病時間較晚的年邁患者,尤其是全身實質性臟器有病變的患者。對半數以上的重型病例,仍應選擇手術療法。

1.非手術療法

(1)適應證:主要用於本病的早期階段及在手術療法前後作為輔助療法。

(2)具體措施:以頸部保護為主,輔以理療及一般對症措施。牽引療法適用於伴有頸椎間盤突出頸椎節段性不穩的病例。推搬及推拿療法對此種病例應視為禁忌證。平日應注意頸部體位,不可過伸,更不宜長時間或突然過度屈頸,尤其是在有骨刺的情況下,易引起脊髓損傷(圖3)。

(3)藥物療法:口服復方丹參片(或丹參片)及靜脈推注凱時(7~10天為一個療程),有助於本病的症状改善。此外,在病情發作時可予以鎮痛鎮靜藥,並定期投予神經營養藥物。

2.手術療法

(1)手術適應證:

①嚴重的椎管狹窄病例:指椎管矢狀徑在10mm以下者,一般均需手術,尤其是對影響正常生活及工作的病例,應設法爭取及早施術。

②中度椎管狹窄者:指椎管矢狀徑在10~12mm者,凡經正規非手術療法治療無效者均應考慮手術。

③輕度椎管狹窄症:一般勿需手術,僅對少數伴有繼發因素者方考慮手術。

(2)手術選擇:

①以本病為第一診斷者:原則上從後路行減壓及椎管擴大成形術。根據作者的經驗,選用半椎板切除椎管擴大成形術療效最為穩定,損傷小,且對脊柱的穩定性破壞最少(圖4)。此外,單開門、雙開門(中央開門)及「Z」字形成形術亦有一定效果,可酌情選擇(圖5)。單純全椎板切除或擴大式全椎板切除等的早期療效尚好,但後期由於椎管後方瘢痕形成,以及瘢痕的鈣化骨化,則又易形成一個的、狹窄的骨性椎管,從而影響遠期療效。從理論上講,前路切骨擴大椎管療效雖好,但操作難,危險性大,一般不宜選擇。

②對椎管狹窄症作為第二診斷,而頸椎病為第一診斷者:原則上應先從前路施以兼具椎管擴大的根治性減壓術,術後恢復滿意者即可;如仍有椎管狹窄症状,則應在1~3個月後再酌情行後路減壓術。

(3)手術療法的注意事項:

①手術時間宜早:對有手術適應證者,應爭取早日施術。時間拖得愈久,椎管內有效間隙愈小,施術難度及危險性也愈大,且療效亦受到明顯影響。

②操作時要耐心、細緻:由於椎管內呈飽和狀態,尤其在嚴重型病例,常使手術器械無法進入椎管內,甚至超薄型椎板咬骨鉗也難以伸入。在此情況下,首先要耐心,並選擇相應的器械,包括尖頭四關節咬骨鉗、電鑽及氣鑽等,切勿急躁,應耐心而細緻地操作。

③一定要輕柔:眾所周知,脊髓組織十分嬌嫩,稍許碰撞即可導致嚴重後果。因此,在操作時應儘可能地輕柔,設法避免碰及脊髓及脊神經根組織。在企圖對其牽開時(尤其是脊髓組織),必須以0.1mm的幅度進行,原則上不應超過1.5~2mm,尤其在椎管嚴重狹窄者,易因對沖性的壓應力而引起脊髓損傷,此在臨床上並非少見。

④術中保持低溫:在操作過程中,最好採用5~10℃的低溫無菌生理鹽水進行低壓沖洗,此既可保持術野清潔,又可使局部獲得有利於使神經組織減少反應的低溫效應,且同時兼具止血作用。

⑤每一步均應小心:在操作全過程中應步步小心,除不可直接檢查以防誤傷脊髓組織外,尚應注意:吸引器頭不可直接在硬膜囊上吸引,應選擇特製的神經組織吸引器頭;防止台上器械滑入切口內;腦棉務必清除乾淨;在對術野沖洗時不應直接對脊髓噴射,以免誤傷。

(二)預後

輕型病例預後較佳;椎管狹窄嚴重、伴有明顯脊髓損害或治療延誤者的預後則較差;以頸椎病為第一診斷者,治療效果介於前兩者之間。總體看來,本病預後不如單純脊髓型頸椎病患者,因為凡是有頸椎椎管狹窄的病例,其胸段及腰段椎管亦多呈狹窄狀,往往需多次手術方可解決根本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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