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吸病學/急性呼吸衰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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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性呼吸衰竭是指原肺呼吸功能正常,因多種突發因素,如腦炎腦外傷電擊、藥物麻醉中毒等直接或間接抑制呼吸中樞,或神經肌肉疾患,如脊髓灰質炎、急性多發性神經根炎、重症肌無力等,均可影響通氣不足,乃致呼吸停止,產生缺氧二氧化碳瀦留的急性呼吸衰竭。還可因急性物理刺激性氣體吸入、嚴重創傷休克、嚴重感染等引起肺組織損傷,發生滲透性肺水腫所致的成人呼吸窘迫症候群ARDS),以急性換氣功能障礙所致的嚴重低氧血症呼吸衰竭,將介紹於第三節。

有關急性呼吸衰竭時的病理生理、臨床表現和診斷,可參見慢性呼吸衰竭節。本節闡述突發通氣不足的救治。

一、現場搶救

急性呼吸衰竭多突然發生,應在現場及時採取搶救措施,防止和緩解嚴重缺氧、二氧化碳瀦留和酸中毒,保護神經、循環、腎等重要臟器的功能。一般健康人體內存氧量約1.0L,平靜時,每分鐘氧耗量為200ml-250ml。一旦突發因素引起呼吸停止,機體能保持肺循環,仍能藉肺泡與混合靜脈血的氧和二氧化碳分壓差,繼續進行氣體交換,這稱為彌散呼吸,它可為機體額外提供1.5-2min,使動脈血氧分壓保持在腦組織產生不可逆轉損傷水平之上。所以當呼吸停止,應立即在現場清理口腔分泌物,在呼吸道通暢條件下,作間歇口對口的人工呼吸。但操作者應注意,先作快速深呼氣至殘氣位,再快速吸氣至肺總量,即將氣吹入患者口中,這樣呼出氣的氧濃度較高。如有條件作帶氣囊導管的口腔插管,可手控簡易呼吸囊進行人工通氣。如發生心臟驟停,還應採取有效的體外心臟按摩等有關心肺復甦的搶救措施。隨後再調用呼吸機進行合理的機械通氣。

二、高濃度給氧

在急性呼吸衰竭,如呼吸心跳驟停,因急性肺炎所致的肺實變、肺水腫和肺不張引起的通氣/血流比例失調和肺內動靜脈樣分流所致的缺氧,均必須及時使用高濃度或純氧以緩解缺氧進行搶救。但要注意吸氧濃度和持續時間,以避免高濃度氧會引起氧中毒。

在正常情況下,大部分彌散到細胞內的氧,受粒線體細胞色素氧化酶的作用下還原成水的同時,約有2%的氧分子,在還原過程中形成氧自由基(包括超氧陰離子O2.、過氧化氫H2O2和羥自由基OH.),它們可氧化組織的蛋白質脂質,損傷肺組織細胞。但它們可被機體的抗氧化系統,如過氧化歧化酶過氧化氫酶谷胱甘肽酶所清除。然而吸入純氧或高濃度氧(>50%)後,氧自由基生成過程加快,其量超過組織抗氧化系統的清除能力,損傷肺毛細血管內皮和肺泡上皮,出現肺水腫、出血、透明膜形成。因肺泡內氮氣被氧沖洗出,而O2和CO2被吸收,發生無氣肺,導致換氣嚴重損害的成人呼吸窘迫症候群,即謂氧中毒。其診治見ARDS節。

參考

32 慢性呼吸衰竭 | 成人呼吸窘迫症候群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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