踝關節融合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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踝關節融合術

踝關節融合方法很多,顯露途徑也有不同,常用的有前側顯露與外側顯露。外側顯露比較充分,病灶清除徹底,且較安全;前側顯露較差,病灶清除不易徹底,僅用於融合  

目錄

適應症

1.由於關節外傷炎症、退行性變等原因發生對應關節面不相稱,引起嚴重的關節功能障礙,或頑固的關節疼痛,影響工作和生活,經非手術治療無效,又不適合用其他手術來保留關節動度者,宜施行關節融合術。例如下肢關節內骨折引起的嚴重損傷性關節炎化膿性關節炎後周圍軟組織有大量瘢痕,不宜行關節成形術等手術者。

2.成人全關節結核,關節面破壞,估計不能保留關節功能,可在病灶清除的同時施行關節融合術;並有畸形者,可同時矯正畸形。

3.由於神經病變或損傷而致肌肉癱瘓,引起關節嚴重不穩,影響整個肢體功能,而單純肌腱轉移又不足以維持關節穩定和恢復足夠的有效功能,固定局部關節可以改善肢體功能者,宜施行關節融合術。如脊髓前角灰質炎後遺三角肌癱瘓,上肢不能上舉,若將肩關節固定於功能位,可借肩胛胸間的滑動而改善上肢的功能。

4.先天或後天性脊柱畸形(如半椎體脊柱側凸腰椎滑脫等),為預防畸形發展,早期可施行椎板融合術,或在畸形矯正後施行。  

禁忌症

除一般擇期手術的禁忌症以外,有下列情況者也應禁忌融合:

1.鄰近關節已有骨性強直者,不宜作關節融合術。如髖關節融合後,其活動可由正常的腰椎及膝關節來代償,以適應工作與生活活動的需要。若下腰椎或膝關節已經僵硬,髖關節融合將會給病人造成極大困難。

2.兩側肢體的相同關節中,一側已有強直者,對側不宜施行關節融合術。如髖關節兩側均融合,起、臥、行、坐均會有很大困難。

3.兒童關節軟骨豐富,關節融合不易發生骨性融合,還容易損傷骨骺,影響生長發育;同時,兒童在肢體發育階段和肌肉的持續作用下,融合了的關節可以再發生變形。因此,年齡在12歲以下的兒童,不宜施行關節融合術。  

術前準備

1.關節融合術實際上可能包括病灶清除、關節融合、骨移植、矯正畸形等一系列手術,故是一個比較複雜的手術。所以,應根據這些手術要求決定手術方案,全面考慮,盡量爭取一次手術、一個切口解決問題,務求以最小的代價取得最好的效果。

2.關節融合後活動喪失,會引起病人的思想顧慮,術前應予釋疑:融合一個影響肢體功能的關節,會改善整個肢體的功能。

3.肩、髖等大關節的關節融合術中出血較多,有發生休克的可能,術前應配好一定量的血液備用。肘、膝以下關節施行手術時,應用充氣止血帶,保持術野清晰,以利手術進行。

4.炎性關節病變(如結核性、化膿性)應於術前應用抗生素或抗結核藥物,以控制感染或防止業已靜止的病灶複發。

5.如關節有軟組織攣縮,在術中畸形將不易被矯正,關節複位也會有困難,即使勉強複位也難以保持穩定;如術中強力矯正,會引起神經血管等的損傷,也會引起術後肌肉的痙攣,甚至造成再脫位併發症。因此,術前應先行牽引,盡量克服攣縮;並設計在術中解除攣縮的步驟。  

麻醉

上肢關節融合術可選用臂叢麻醉或全麻;下肢的多用腰麻或硬膜外麻醉脊柱融合術可用硬膜外麻醉或局麻,需要時選用全麻。  

手術步驟、術中注意事項

1.體位 向健側斜臥位,與手術台成45°角,用沙袋墊好。

2.切口、顯露 沿腓骨下段後下緣弧形切開,下端自骰骨前緣開始,上端至外踝上8cm處,拉開腓骨肌腱,骨膜下剝離腓骨(其下端的距腓、跟腓韌帶須保留),在踝上6~7cm處切斷腓骨下翻,即可顯露踝關節見圖2。

3.切除軟骨面 在骨間膜處縱行切開脛骨骨膜,骨膜下剝離脛骨下端的外側面,備承受植骨。如有病灶,應作病灶清除,在前方應將伸肌腱、足背動、靜脈、神經拉開保護後清除病灶,切除關節囊,然後將足內翻,使踝關節脫位,繼續清除關節腔內病灶。傷口內沖洗後,鑿除脛距關節的軟骨面。

4.腓骨嵌入移植 將腓骨的脛側面鑿或粗糙面,切除距、腓骨對應的軟骨面,在脛骨的外側鑿一與排骨下段相應的淺骨槽,並自其下段刮除部分小塊松質骨,備作填充融合面的殘餘間隙。然後,由專人保持踝關節於功能位(屈曲90°、中立位,注意防止內、外翻或內收、外展)。將腓骨複位,嵌入脛骨骨槽內,在將踝關節上下加壓、使脛距關節面緊密接觸後,用2~3枚螺釘內固定腓骨幹於脛骨及距骨上。在關節間隙及植骨縫隙中用松質骨填充。鬆開止血帶,徹底止血後逐層縫合。  

術後處理

術後用石膏托將踝關節固定於功能位。注意觀察趾端血運。10~14日後拆線,改用小腿筒形石膏外固定,直至骨性癒合(一般需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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