椎板融合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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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由於關節外傷炎症、退行性變等原因發生對應關節面不相稱,引起嚴重的關節功能障礙,或頑固的關節疼痛,影響工作和生活,經非手術治療無效,又不適合用其他手術來保留關節動度者,宜施行關節融合術。例如下肢關節內骨折引起的嚴重損傷性關節炎化膿性關節炎後周圍軟組織有大量瘢痕,不宜行關節成形術等手術者。

2.成人全關節結核,關節面破壞,估計不能保留關節功能,可在病灶清除的同時施行關節融合術;並有畸形者,可同時矯正畸形。

3.由於神經病變或損傷而致肌肉癱瘓,引起關節嚴重不穩,影響整個肢體功能,而單純肌腱轉移又不足以維持關節穩定和恢復足夠的有效功能,固定局部關節可以改善肢體功能者,宜施行關節融合術。如脊髓前角灰質炎後遺三角肌癱瘓,上肢不能上舉,若將肩關節固定於功能位,可借肩胛胸間的滑動而改善上肢的功能。

4.先天或後天性脊柱畸形(如半椎體脊柱側凸腰椎滑脫等),為預防畸形發展,早期可施行椎板融合術,或在畸形矯正後施行。  

目錄

禁忌症

除一般擇期手術的禁忌症以外,有下列情況者也應禁忌融合:

1.鄰近關節已有骨性強直者,不宜作關節融合術。如髖關節融合後,其活動可由正常的腰椎及膝關節來代償,以適應工作與生活活動的需要。若下腰椎或膝關節已經僵硬,髖關節融合將會給病人造成極大困難。

2.兩側肢體的相同關節中,一側已有強直者,對側不宜施行關節融合術。如髖關節兩側均融合,起、臥、行、坐均會有很大困難。

3.兒童關節軟骨豐富,關節融合不易發生骨性融合,還容易損傷骨骺,影響生長發育;同時,兒童在肢體發育階段和肌肉的持續作用下,融合了的關節可以再發生變形。因此,年齡在12歲以下的兒童,不宜施行關節融合術。  

麻醉

上肢關節融合術可選用臂叢麻醉或全麻;下肢的多用腰麻或硬膜外麻醉脊柱融合術可用硬膜外麻醉或局麻,需要時選用全麻。  

手術步驟

1.體位 俯臥位,頭轉向一側,軀幹兩側用枕墊高,以利呼吸。呼吸不好的病人,也可採用側臥位。

2.切口與顯露 見頸椎前側顯露途徑。

3.定位 病變椎體的椎板為融合中心,需精確定位。常用的定位法有:

⑴如脊椎有後突畸形,棘突後凸最明顯的椎體多為病椎。對照X線片,即可數出需融合的椎板。

⑵畸形不明顯的,可於手術當日按體表標誌,用美藍注射法確定病椎。即在消毒局部皮膚後,插一普通針頭至病區的棘突或椎板上,攝X線側位片,測定針頭所在的棘突或椎板屬於哪個椎體,然後注入美蘭0.2ml。手術顯露時,可按有美藍染色的棘突或椎板,並對照X線片定位。

4.鑿毛椎板 先將預定融合的棘突自其根部剪斷,骨片保留備植骨用。用骨鑿自棘突根部的皮質骨下開始,將兩側椎板的皮質骨向兩側作片狀劈開,直至關節突附近,但不要鑿下。將骨瓣向兩側翻開,形成一條骨槽。用鑿時斜面朝下,直面朝上,輕輕捶敲,以免鑿深損傷脊髓。亦可用娥眉鑿鑿成長魚鱗樣骨片翻開,上下重疊。

5.植骨 將取自髂骨的骨片及剪下的棘突,清除軟組織,剪成小條狀骨,均勻鋪在椎板的粗糙面上。植骨量不宜太少,以免日後發生折斷。特別在活動多,張應力大的頸椎、腰椎、頸胸段及胸腰段,植骨量更要大一些。再用紗布蓋上,用鑿柄輕輕將植骨條捶緊,使之密切接觸,然後將紗布揭除,分層縫合。  

術中注意事項

1.有脊椎裂,椎板缺損或骨折者,最好先顯露正常椎板,然後在直視下銳性剝離病變椎板,以免誤入椎管,損傷脊髓。

2.融合的脊椎節數過多、過少都不適當。融合範圍不足,不能達到預期的固定作用;過多則容易發生骨折與假關節脊柱活動功能也要受到限制(尤其是頸、腰椎),對工作與生活將發生嚴重影響。因此,腰椎結核融合範圍只宜包括病椎及其上、下一個正常椎體的椎板,其他病種只需融合病椎的椎板即可。

3.對有椎板缺損者,可取整片髂骨外板修剪成H形,將兩端缺口嵌緊在上下棘突之間,兩側關節突部鑿毛用松質骨條植骨圖2。  

術後處理

術後臥硬板床,翻身時應避免扭轉或屈曲脊柱;如系兒童,則應在術前先做好前、後石膏床,術後即以此固定,直至骨性癒合。術後2周拆線,臥床2~3個月,攝X線片示骨性癒合後,即可鍛煉腰背肌,逐步下床活動。如有假關節發生,病人常感融合部疼痛,可攝脊柱伸、屈位側面X線片來確診,可見融合骨有裂隙。治療上可先試臥床休息,或作胸腰石膏背心固定。觀察1~3個月,仍不癒合者,需二期植骨手術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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