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診療/嬰兒腦性癱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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腦性癱瘓由腦損傷所致,主要表現為不隨意的肌肉控制、肌肉強直、肌肉麻痹和其他神經系統損傷。腦損傷可發生於妊娠期分娩期、出生後或者在5歲以前。

腦性癱瘓不是一種疾病,並非呈進行性。在早產兒和初生嬰兒控制肌肉運動的腦的局部特別易受損害。腦性癱瘓在嬰兒發病率為0.1%~0.2%,但在早產兒,特別是極低體重兒發病率是其他嬰兒的10倍。

目錄

病因

許多不同的損傷類型可以引起大腦癱瘓,但是大部分的病因不清楚。宮內、分娩中以及出生時的損傷和缺氧占病例的10%~15%。早產兒可因大腦局部血管發育不良、容易出血或者腦缺氧而特別易受損傷。血液膽紅素過高,可引起新生兒核黃疸和腦傷害。目前,由於新生兒血中膽紅素水平過高所引起的黃疸較容易治療,故核黃疸的發病率有顯著降低。1歲以內嬰兒,若患有嚴重疾病,如腦膜炎、膿毒血症外傷以及嚴重的脫水,都能引起腦損傷和導致腦癱

症状

腦性癱瘓的症状主要有動作明顯笨拙,上肢和腿嚴重痙攣扭曲以致限制患兒只能坐在輪椅上。腦性癱瘓的四種主要類型有:

痙攣型 肌肉僵硬和乏力,約佔腦性癱瘓患兒的70%。

舞蹈手足徐動症樣型 肌肉運動遲緩並且不能隨意控制,約佔腦性癱瘓患兒的20%。

共濟失調型 動作缺乏協調性和顫抖,約佔腦性癱瘓患兒的10%。

混合型 兼有上述兩種或以上的類型,大多為同時出現痙攣型和舞蹈手足徐動症樣型。此型患兒最多。

痙攣型腦癱,肌肉僵硬可能影響全部上肢和下肢(四肢癱瘓),主要是雙下肢(雙側癱瘓),或者僅僅為單側的上肢和下肢(偏癱)。受到影響的上肢和下肢表現為肌肉發育不良、僵硬及乏力。

混合型腦癱,表現為上肢、下肢和身體的運動遲緩、扭曲,不能隨意控制,但同時又有肌肉僵硬和震顫。惡劣的心情使動作更糟,入睡後症状消失。

共濟失調型腦癱,主要有肌肉協調性差,以及肌無力和震顫;患兒的快速或精細動作有困難,行走不穩定,雙腿普遍分開較寬。

在所有的腦癱類型中,由於患兒控制有關發音的肌肉有困難,說話可能讓人難以理解。大多數孩子由於腦癱而患有其他殘疾,如有些有智力低下;有些有嚴重的精神發育遲緩。然而,大約40%的腦癱患兒智力接近正常標準。大約25%的腦癱患兒有癲癇發作,多數為痙攣型。

診斷

腦性癱通常不能在嬰兒的早期確定診斷。當發現兒童肌肉出現問題,如肌發育不良、肌無力、痙攣或者協調性差時,應儘快帶孩子找醫生檢查,以確定是否有腦癱或進行性疾病,並確定能否給予治療。特殊類型的腦癱一般在患兒1歲半以前難以鑒別。

實驗室檢查不能確定腦癱,然而能排除其他疾病。醫生可進行血液檢查、肌電圖研究、肌肉的活體組織檢查和CT或者腦部的MRI等檢查。

治療

腦癱不能治癒,其問題會遺留終身。但是,應儘可能恰當地給予每個患兒足以維持獨立生活的能力。物理療法職業療法、精神鼓勵和矯形手術可以改善對肌肉的控制及步行能力,語音治療可使話講得更加清楚,治療進食障礙。抗驚厥藥物能預防癲癇發作。

大多數腦癱患兒生長逐漸正常,如果他們沒有嚴重的智力及身體障礙,應到正規學校上學;少數患兒需要廣泛的物理治療,需要特殊的教育,以及嚴格地限制其日常生活的行動;個別類型的需要終身關心和協助。即使受到此病嚴重影響的孩子通過訓練和鍛煉也能獲益。

信息和社會心理諮詢服務對患兒的父母是有用的,可幫助其理解他們的孩子的狀況和潛力,然後對孩子出現的問題給予幫助。父母親的關心可結合來自公眾和私人的力量,如社區醫療職業康復組織,幫助每一位患兒獲得最大限度的潛能。

預後通常取決於腦癱的類型和腦癱的嚴重程度。腦癱患兒的90%以上將存活到成人期。只有受到最嚴重影響的孩子,即無任何生活能力者,生命期較短。

32 兒童結締組織或骨的遺傳性疾病 | 兒童耳鼻咽喉疾病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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