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產科學/妊娠劇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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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早期多數孕婦出現擇食、食欲不振、輕度噁心嘔吐頭暈、倦怠等症状,稱為早孕反應。一般從閉經6周開始,約12周前後自然消失,不需特殊處理。偶有少數孕婦反應嚴重,故對噁心嘔吐頻繁劇烈,不能進食,影響工作生活,甚至威脅生命者,稱妊娠劇吐

一、病因 尚未完全清楚。1.與hCG有關:症状出現與消失同孕婦hCG濃度變化相關。如葡萄胎患者hCG水平明顯增高,症状較重,流產後症状減輕、消失。2.與神經類型有關:神經系統功能不穩定,精神緊張型孕婦多見。

二、臨床表現 多見於第一胎,初期為早孕反應,逐漸加重,妊娠8周左右頻繁嘔吐,不能進食。嘔吐物為食物、胃液、膽汁,甚至帶血。由於嚴重嘔吐長期飢餓,引起脫水電解質平衡紊亂、代謝性酸中毒、尿中出現酮體。嚴重者肝腎功能損害,出現黃疸,GPT升高,體溫升高,意識模糊昏迷,甚至死亡。

三、診斷 根據病史、臨床表現及婦科檢查,hCG測定,可明確早孕診斷。症状嚴重,化驗尿中有酮體,則可診斷為妊娠劇吐。注意與妊娠合併消化系統疾病鑒別。

四、治療 尿中酮體陰性者,可在門診治療觀察,陰性者應收住院治療。鎮靜、止吐、糾正電解質紊亂,必要時終止妊娠。

(一)精神安慰,解除思想顧慮;臥床休息,保證充足睡眠;調整飲食,給予患者喜歡、富於營養、易於消化的食物,重者禁食。

(二)魯米那0.03,口服3/日或10%溴化鈉10ml,口服3/日。

(三)補充各種維生素,特別是維生素B1,B6及C。

(四)每日輸葡萄糖生理鹽水2500~3000ml,有酸中毒者加碳酸氫鈉

(五)終止妊娠:經積極治療病情繼續加重,或重要臟器功能受損,危及孕婦健康者,則應人工流產終止妊娠。

參考

32 異常妊娠 | 流產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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