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褥期躁狂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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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褥期躁狂狀態:產後1~2周發病。表現為少眠、興奮多語、好動、唱歌、情緒高漲、好誇耀自己、晝夜忙碌不停、精力充沛、記憶增強、自我感覺良好。躁狂狀態鎮靜後可發展為抑鬱狀態,故又稱為躁鬱狀態。
目錄 |
產褥期躁狂狀態的原因
(一)發病原因
確切病因目前尚不清楚,眾多研究認為其發病的相關因素與生理、心理、社會因素綜合作用有關。
1.生物學因素
(1)產後體內激素水平的變化是其發生的生物學基礎。分娩後胎兒胎盤娩出,血液中雌激素、孕激素水平迅速下降,於產後1周內可達到非孕期水平。此生理特點恰與PPD發病的高峰期相吻合。近來有學者採用小劑量雌、孕激素防治PPD取得了明顯效果,這將有助於對其發病機制的深入研究。
(2)有研究顯示產後HCG水平明顯下降、催乳素水平迅速上升、下丘腦-垂體-腎上腺軸功能改變、甲狀腺功能低下均與產後發生PPD有關。
(3)另有研究發現,5-羥色胺、去甲腎上腺素、多巴胺水平降低與產後憂鬱症有關,而這類神經體質增加又與產後躁狂症有關。並認為產後β-內啡肽迅速下降,而α2-腎上腺受體升高與產後憂鬱症也有關。
(4)本次分娩因素:臨產時間較長、產鉗助產、剖宮產、產後出血、感染、泌乳不足或新生兒因素如低體重兒、新生兒窒息等,孕產期有併發症與合併症者產後憂鬱症的發病率也增高。
2.心理因素 研究發現婦女在孕產期均有心理變化、感情脆弱、依賴性強等變化,故孕產期各種刺激都可能引起心理異常。除上述因素外,非計劃妊娠、對分娩的憂慮、恐懼、胎嬰兒的健康、嬰兒性別非所願,對成為母親照料孩子的焦慮等均可造成心理壓力。
3.社會因素 國內外研究表明,婚姻破裂或關係緊張、夫妻分離、家庭不和睦、生活困難、缺少丈夫和家人及社會的關心幫助、文化水平低、圍生期保健服務少等均可能是PPD發病的誘因。
(二)發病機制
據研究,產後精神病與雙相型情感障礙家族史、既往雙相型情感障礙史、初產婦、丈夫支持不良等因素有關。說明產後精神病的發病與遺傳、社會心理因素、人格缺陷、軀體因素及產後積累的激素變化有關。有人認為強迫型人格和不成熟人格婦女容易發生產後精神病。Wieck等(1991)提出了內分泌機制,發現在某種程度上可通過產後即可採用嗎啡刺實驗來預測,產後脫水嗎啡實驗顯示激素分泌增加的產婦最容易發生產後精神病。但該實驗未能被Meakin等(1995)所重視。
產褥期躁狂狀態的診斷
表現為少眠、興奮多語、好動、唱歌、情緒高漲、好誇耀自己、晝夜忙碌不停、精力充沛、記憶增強、自我感覺良好。
產褥期躁狂狀態的鑒別診斷
產褥期精神病的最大特點是病理性思維的出現,根據發病時間、思維特點,結合精神病學量表可以作出診斷,與其他產褥期精神障礙相鑒別。一旦作出產褥期精神病的診斷,對患者及其家庭均會產生極大影響,因此診斷應極其慎重,必要時請精神科醫師會診確定。
表現為少眠、興奮多語、好動、唱歌、情緒高漲、好誇耀自己、晝夜忙碌不停、精力充沛、記憶增強、自我感覺良好。
產褥期躁狂狀態的治療和預防方法
(一)治療
許多專家認為輕到中度的產褥期精神病一般來說不需要治療。而對產褥期精神病的最佳治療方案與同類型的非產褥期精神病的治療方法相同。這些治療方法大多包括治療精神疾病的藥物[治療心理問題和(或)抗抑鬱的藥物]以及心理治療(通常著重於心理分析或是從家庭的角度給予治療),電痙攣治療一般來講很少用。在關於產褥期精神病婦女住院治療的研究中,發現精神症状一般在產後3周出現,診斷為神經性抑鬱的患者住院治療效果比較好。這些短期住院治療即可痊癒的患者多半產前以及妊娠時沒有心理問題,並且一般在住院的前10天內就可以心理重建。某些產褥期精神病可以用激素治療。使用甲狀腺素,腺垂體激素,性激素以及類固醇對於治療一般常規方法無效的、表現出甲狀腺或是腎上腺功能低下的產褥期精神病患者的效果非常好。此外,也發現使用激素治療後電痙攣治療會變得更有效。但是這個方法在治療產褥期精神病患者方面還沒有得到統一的認可。
1.心理治療 對產後精神病人的情緒、認識與行為有關問題的心理治療是必需的。針對病人的心理問題,予以同情、耐心、和藹、解釋、鼓勵、關懷細緻,並提出指導性建議或勸告。使患者情感得到疏泄、釋放,正確評估心理社會應激原,消除不良刺激,解除其痛苦,增強自信心,做好自我調整和適應。重視開展人際心理治療,特別是夫妻間或家人間矛盾衝突的心理治療,但需要家庭成員及社會各方面的熱情支持與協助。
2.藥物治療 根據本病的臨床不同表現狀態,母乳餵養與否,選用不同藥物的最小有效劑量,並與心理治療相結合,一般均可獲得良好的效果。
三環類抗抑鬱藥常用於產後精神病人抑鬱狀態的治療,而且最低有效治療量對母嬰是安全的。對有嚴重自殺企圖的病例使用阿米替林劑量應增加至150mg/d,加用碘塞羅寧(三碘甲狀腺原氨酸),25μg/d可促進抑鬱狀態好轉。
氟哌醇(氟哌啶醇)(Haloperidol)和氯丙嗪(Chlorpomazine)有良好抗幻覺妄想、抗躁狂、譫妄作用,而且毒性小,它們是一種安全有效的抗精神病藥。對哺乳的母親通過減少劑量和對嬰兒的仔細檢測,母乳餵養相對比較安全。一般每天平均服用最小有效劑量的氟哌醇(氟哌啶醇)30mg或氯丙嗪50mg,則母乳中含量極少。但產婦服用氯丙嗪時,要警惕嬰兒會出現嗜睡現象。
鋰鹽(lithium salt)對狂躁狀態治療效果最好。Kuller等(1996)報導母乳內的鋰含量是血清中的半數,母乳餵養的新生兒由於腎功能相對不成熟易發生鋰中毒,故應停止哺乳。具有抗狂躁作用的卡馬西平(Carbamazepine)母乳中濃度低,可適用於繼續哺乳嬰兒的患者。
(二)預後
一項長期隨訪的研究提示:78%的情緒性精神病患者和30%的精神分裂症患者以後一直都表現得很正常。但有30%的精神分裂症患者由於產褥期精神病而從此未曾離開過精神病院,其他的患者不需要留院觀察治療,可是還留有少數精神病症狀。13%的患者後來又發生其他類型的產褥期精神病,39%其後又出現非產褥期精神病,而有5%的患者同時出現產褥期及非產褥期精神病。雖然精神分裂症患者的預後較差,但是精神分裂症與情緒性精神病患者發病程度沒有差異。
一般認為孕婦在妊娠頭3個月和後3個月精神不安定和精神症状易加重,但臨床上是在產後6個月時易發現,推測是由於妊娠中的患者多被周圍人群所寬容,主動活動性低下,對周圍關心少,活動範圍縮小,行動被置於允許的相對保護環境中;當分娩後,患者成為照料新生兒的母親,突然被置於需要主動性高的位置,同時周圍的關心也轉向新生兒,使患者的弱點暴露而複發。孕產期精神分裂症複發和加重的原因有:不願到精神科就診、擔心影響嬰兒而停服藥物、不願定期去產科保健門診等。如管理得當,則多能早期發現和預防複發。此外,患者在症状加重時,因自身的精神狀態,並不一定就診,所以在整個妊娠和分娩過程中,必須置於周圍人注意之下。
本病總的預後是好的,產褥期精神病與其相同類型的非產褥期精神病一樣具有類似的病程,與非產後發生的相應精神病比較,緩解率較高(60%~75%)。不同類型疾病的預後不—樣,精神分裂症較差。情感性精神病和精神分裂症均易於在再次產後複發為10%~26%,有少數婦女每次產後均複發特別是精神分裂症。
一般認為出現下列情形時預後比較差:
1.病人表現出精神分裂症而非情感上的症状。
2.病人具有產褥期和非產褥期的精神病史 出現躁鬱症時,患者與其他類型的精神病相比其複發率為其2倍,而與其他在15歲以後發生的非妊娠期精神病相比,產褥期精神病的複發率為其3.5倍。躁鬱症具有嚴重複發性,因此一些學者認為產褥期精神病是一個獨立的疾病。
參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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