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藥學/合劑

跳轉到: 導航, 搜索

醫學電子書 >> 《醫院藥學》 >> 藥物製劑通則 >> 合劑
醫院藥學

醫院藥學目錄

(一)定義合劑系指藥材用水或其它溶劑,採用適宜方法提取,以濃縮缺點成的內服液體製劑單劑量包裝者又稱「口服液」)。

(二)國家標準有關規定合劑在生產與儲藏期間均應符合下列有關規定。

1.除另外規定外,藥材應洗淨,適當加工成片、段或粗粉,按各該品種項下規定的方法提取,濾液濃縮至規定的相對密度;對含有揮發性成分的藥材,宜先提取揮發性成分後,再與余藥物共同煎煮。

2.合劑應在清潔避菌的環境中配製,及時灌裝於無菌的潔淨乾燥容器中。

3.除另有規定外,合劑應澄清。在儲藏期間允許有少量輕搖易散的沉澱。

4.合劑中可以加入適宜的附加劑防腐劑,其品種與用量應符合國家或衛生部的有關規定,應不影響製品的穩定性,並注意避免對檢驗產生干擾,必要時亦可含有適量的乙醇

5.合劑不得有酸敗、異臭,產生氣體或其它變質現象。

6.合劑應密封,置陰涼處儲存,在儲存期間允許有微量輕搖易散的沉澱。

(三)相對密度,照《中國藥典》(附錄)相對密度測定法測定,應符合各該劑項下的規定。

(四)PH照《中國藥典》(附錄)PH值測定法測定,應符合各該合劑項下的規定。

(五)裝量差異單劑量包裝的合劑(口服液),應作裝量差異檢查。

(六)檢查法取供試品5瓶,開啟時注意避免損失,將內容物分別倒入以校正後的乾燥量筒內,在室溫下檢視,每瓶裝量應少於標示量,如有1瓶少於標示量時,不得超過標示量的0.5%.

參看

32 膠劑 | 酒劑 32
關於「醫院藥學/合劑」的留言: Feed-icon.png 訂閱討論RSS

目前暫無留言

添加留言

更多醫學百科條目

個人工具
名字空間
動作
導航
功能菜單
工具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