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藥學/煎膏劑

跳轉到: 導航, 搜索

醫學電子書 >> 《醫院藥學》 >> 藥物製劑通則 >> 煎膏劑
醫院藥學

醫院藥學目錄

(一)定義煎豪劑系指藥材用水煎煮,去渣濃縮後,加爍蜜或糖製成的半流體製劑。

(二)國家標準有關規定煎膏劑在生產與儲藏期間均應符合下列有關規定。

1.除另有規定外,藥材需加工成片或段,按具體品種規定的方法,煎煮,濾過,濾液濃縮至規定的盯對密度,即得清膏。

2.如需加入藥粉,除另有規定外,一般應加入藥物的細粉。

3.清膏按規定量加入爍蜜或糖(或轉化糖)收膏;若需加藥物細粉,待冷卻後加入,撐攔混勻。除另有規定外,加爍蜜或糖(或轉化糖)的量,一般不超過清膏量的3倍。

4.煎膏劑應無焦臭,異味,無糖的結晶析出。

5.煎膏劑應密封,置陰涼處儲藏。

(三)相對密度除另有規定外,取供試品適量,精密稱定,加水約2倍,緊密稱定混勻,作為供試液。照《中國藥典》(附錄)相對密度測定法測定,按式計算,即得。

供試品相對密度=W1-W1×f

W2-W1×f

式中:W1比重瓶內供試液重量(g)

W2為比重瓶內水重量(g)

f為加入供試品中的水重量

供試品重量+加入供試品中的水重量

凡加藥材細粉的煎膏,不再檢查相對密度,應符合各該煎膏項下的規定。

(四)不容物取供試品5g,加熱水200ml,攪攔使溶,放置3分鐘後觀察,不得有焦屑等異物(微量細小纖維、顆粒不在此根)。

加藥材細粉的煎膏劑,應在末加入藥粉前檢查,符合規定後,方可加入藥粉,加入藥粉後不再檢查不溶物。

參看

32 錠劑 | 膠劑 32
關於「醫院藥學/煎膏劑」的留言: Feed-icon.png 訂閱討論RSS

目前暫無留言

添加留言

更多醫學百科條目

個人工具
名字空間
動作
導航
功能菜單
工具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