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基礎/胎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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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醫基礎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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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胎傳的基本概念

胎傳是指稟賦與疾病親代經母體而傳及子代的過程。稟賦和疾病經胎傳使胎兒出生之後易於發生某些疾病,成為一種由胎傳而來的致病因素。胎傳因素引起的疾病稱之為胎證、胎中病。胎寒胎熱、胎肥、胎弱、胎毒、解顱、五軟等,均屬胎疾範圍。

胎病發生的原因,一般分為胎弱和胎毒兩類。

(二)胎傳的致病特點

1.胎弱:胎弱,又稱胎怯、胎瘦,為小兒稟賦不足,氣血虛弱的泛稱。胎兒稟賦的強弱主要取決於父母的體質。

胎弱的表現是多方面的,如皮膚脆薄、毛髮不生、形寒肢冷、面黃肌瘦、筋骨不利、腰膝酸軟,及五遲、五軟、解顱等病證。

胎弱的主要病機五臟氣血陰陽不足。胎兒在母體能否正常生長發育,除與稟受於父母的精氣有關外,還與母體的營養狀態密切相關。如母體之五臟氣血陰陽不足,必然會導致胎兒氣血陰陽的不足,而出現五臟系統的病變。如稟肺氣為皮毛,肺氣不足,則皮薄怯寒,毛髮不生;稟心氣為血脈,心氣不足,則血不華色,面無光彩;受脾氣為肉,脾氣不足,則肌肉不生,手足如消;受肝氣為筋,肝氣不足,則筋不束骨,機關不利;受腎氣為骨,腎氣不足,則骨節軟弱,久不能行。

2.胎毒:胎毒指嬰兒在胎妊期間受自母體毒火,因而出生後發生瘡疹和遺毒等病的病因。胎毒多由父母恣食肥甘,或多郁怒悲思,或縱情淫慾,或梅瘡等毒火蘊藏於精血之中,隱於母胞,傳於胎兒而成。胎毒為病,一指胎寒、胎熱、胎黃、胎搐、瘡疹等;二指遺毒,又名遺毒爛斑,即先天性梅毒,系胎兒染父母梅瘡遺毒所致。

由胎傳因素而導致的疾病,包括了遺傳性疾病和先天性疾病。遺傳性疾病是指生殖細胞受精卵的遺傳物質染色體基因發生突變或畸變所引起的疾病,如某些出血性疾病(血友病)、癲狂癇(精神分裂症癲癇)、消渴糖尿病)、多指(趾)症、眩暈和中風(高血壓病)、色盲近視以及過敏性疾病等。此外,由於遺傳的影響,可以使機體的抵抗力降低,或代謝的調節發生某種缺陷,或體質或反應性發生改變,從而使後代易於罹患某些其他的疾病。如糖尿病患者的後代,可能發生痛風肥胖病,這與物質代謝調節障礙的遺傳有關。

先天性疾病是指個體出生即表現出來的疾病。如主要表現為形態結構異常,則稱為先天性畸形。如某些心悸先天性心臟病)、原發性閉經(先天性無子宮、無卵巢等)、兔唇等,都屬於先天性疾病。

胎傳因素所導致的疾病,也是可以防治的。除早期診治這類疾病外,早期預防顯得更加重要,注意護胎與孕期衛生,對保證胎兒正常生長發育,避免發生胎傳疾病,是十分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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