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知神經功能喪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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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知神經功能喪失是植物人的表現之一。植物人(vegetative patient):大腦皮層功能嚴重損害,受害者處於不可逆的深昏迷狀態,喪失意識活動,但皮質下中樞可維持自主呼吸運動和心跳,此種狀態稱「植物狀態」,處於此種狀態的患者稱「植物人」。
植物人除保留一些本能性的神經反射和進行物質及能量的代謝能力外,認知能力(包括對自己存在的認知力)已完全喪失,無任何主動活動。又稱植質狀態、不可逆昏迷。植物人的腦幹仍具有功能,向其體內輸送營養時,還能消化與吸收,並可利用這些能量維持身體的代謝,包括呼吸、心跳、血壓等。對外界刺激也能產生一些本能的反射,如咳嗽、噴嚏、打哈欠等。但機體已沒有意識、知覺、思維等人類特有的高級神經活動。腦電圖呈雜散的波形。植物狀態與腦死亡不同,腦死亡指包括腦幹在內的全腦死亡。腦死亡者,無自主的呼吸與心跳,腦電圖呈一條直線。
對待植物人,是用昂貴的費用提供各種營養維持這種狀態,還是放棄對其生命的維持,尚有爭議。
目錄 |
認知神經功能喪失的原因
去皮質狀態(亦稱植物人),系各種原因造成的大腦皮質廣泛性損傷,而皮質下功能尚保存或部分保存的一種特殊意識障礙狀態。
認知神經功能喪失的診斷
患者處於木僵狀態,對外界刺激無任何意識反應,僅保留呼吸、營養代謝和排泄分泌等最低級的生命功能及某些反射,如對光反射、角膜反射和痛覺逃避等。可歸屬於中醫「昏迷」的範疇。目前,國內外對本病均無有效辦法。
認知神經功能喪失的鑒別診斷
認知功能障礙:是心理障礙之一,認知缺陷或異常。認知是指人腦接受外界信息,經過加工處理,轉換成內在的心理活動,從而獲取知識或應用知識的過程。它包括記憶、語言、視空間、執行、計算和理解判斷等方面。認知障礙是指上述幾項認知功能中的一項或多項受損,當上述認知域有2項或以上受累,並影響個體的日常或社會能力時,可診斷為痴呆。
認知功能損害:認知功能是一個複雜的心理活動過程。當一個人的認知功能發生改變時,將會產生一系列的變化,包括思維、情感、意志和行為等。認知功能缺陷者具有特殊的個性特徵,如孤僻、內向、敏感、思維缺乏邏輯性、好幻想等。有人稱之為分裂樣人格或分裂樣潛隱素質(或易感素質)。而精神分裂症病人病前50%~60%具有分裂樣易感。
患者處於木僵狀態,對外界刺激無任何意識反應,僅保留呼吸、營養代謝和排泄分泌等最低級的生命功能及某些反射,如對光反射、角膜反射和痛覺逃避等。可歸屬於中醫「昏迷」的範疇。目前,國內外對本病均無有效辦法。
認知神經功能喪失的治療和預防方法
植物人
中醫治療
在我國明代的一些針灸醫籍中,曾提到過「不省人事」和「不識人」的針灸治療。如《神應經.諸風門》:「不識人:水溝、臨泣、合谷」。但所指多為中風昏迷或重症中暑等,與本病有所不同。而現代首次報導本病針灸治療的在1989年[1],以頸部督脈穴為主,配合其他體穴,取得了一定效果。不久又有用頭皮針配合體針治療的臨床文章出現[2]。近年陸續有這方面的資料發表,如採用經絡導平之法,曾治療觀察19例植物人,取得較好的效果[3]。雖然,迄今為止,這方面的臨床實踐還不多,然而已經顯示出令人鼓舞的苗頭。
體針加頭針
(一)取穴
配穴:意識障礙加人中、百會、腦清;心臟衰弱,舌質絳有瘀斑加內關、血海;神志清醒後大小便失禁加八 、三陰交、陰陵泉;吞咽困難加翳風、廉泉;上下肢功能障礙加局部腧穴。療效不顯加頂中線、顳前線(頭皮針區)。
(二)治法
主穴每次必取,據症加取配穴。針刺深度,在患者神志未清時,可以患者頸周圍長的12~14%為安全度。神志轉清後,進針深度可參照下列回歸方程求得。風府:Y(cm)=2.6475+0.0778X;啞門:Y(cm)=2.7183+0.07X。其中Y為進針深度,X為患者頸周圍長。此指安全深度。進針得氣後退針,兩穴交替進行。余穴採用同樣針法。頭皮針穴,進針1~2寸,斜刺入帽狀腱膜下層與骨膜之間。留針15~30分鐘。每日針刺1次。本病治療困難,所需療程較長,一般要求半年以上,要有信心和耐心。
(三)療效評價
療效評判標準:基本痊癒:神志清楚,語言和肢體功能恢復,生活基本自理;顯效:神志清楚,對時間、地點、人物和年齡等有定向力,能用短語表達意思,從容說笑,肢體強直明顯改善;有效:出現覺醒狀態,對外界語言有反應,雙眼可轉動視物,可按一定口令做張口、閉眼等簡單動作;無效:針刺後無進步。
共治療8例,1例為個案,7例按上述標準,基本痊癒1例,顯效4例,有效1例,無效1例。總有效率為85.7%
綜合法
(一)取穴
主穴:分為4組。1、心、肝、腎、緣中、腦幹(均為耳穴);2、語門(舌穴);3、運動區、感覺區、足運感區(均頭穴);4、見明、手三里、外關、環跳、承山、陽陵泉。
腦幹穴位置:輪屏切跡正中。
見明穴位置:三角肌止點後上0.5寸。
(二)治法
根椐病人的症情,依次選用四組穴位。開始取第1組主穴加配穴,以毫針剌法,每日1次,15次為一療程。待病人出現淺意識,改第2組穴。囑患者張口,醫者用左手將舌尖拉出口外,右手持28號3寸針在距舌尖約1厘米處進針,並沿癱側舌體肌層,順舌靜脈走行方向由舌尖向舌根平剌2.5寸,當患者出現得氣感並用力縮舌或喊出「啊」時起針。每日1次,10次為一療程。當患者完全清醒,開始行癱瘓肢體治療。同時用頭針與體針治療。頭穴均取,以28號2寸針快速剌入,行180~200次/分速度捻轉1~2分鐘,留針15~30分鐘,同法行針3次。每日1次,12次為一療程。體穴以9號腰穿針,將3厘米長2/0號之腸線埋入穴區,15日1次。全部治療只少需3個月以上。
參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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