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藥學/藥學信息科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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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藥學信息科應配備專職或兼職藥師以上人員及必要的設施。

(二)工作人員要認真負責,掌握國內外藥學發展的動向,負責藥學情報資料的收集、分類整理工作。

(三)本室應備有必要的專業書刊、藥品說明書、藥政法規等。

(四)對各類期刊,應按時做出文摘卡,分類編排。

(五)及時收集藥品說明書、新藥介紹等,分類保存。

(六)隨時收集藥物使用情況,包括療效、不良反應配伍禁忌等,做好信息反饋

(七)嚴格借閱制度,只限室內閱覽。

(八)定期出刊「藥訊」,舉力專題講座,開展諮詢工作。

32 藥品質量信息反饋制度 | 動物飼養室工作制度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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