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學綱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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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學綱目》系綜合性醫書,樓英編撰。嘉靖四十四年(1565),曹灼予以刊行。全書共40卷,分部,以陰陽臟腑分病為綱。卷1~9為陰陽臟腑部,屬醫學總論,詳述陰陽、臟腑、察病、診法、用藥、針灸、調攝、絳忌等。卷10~15為肝膽部。卷16~20為心小腸部,卷21~25為脾胃部,卷26為脾肺部,卷27為肺大腸部,卷28~29為腎膀胱部,分別介紹各臟腑有關病症症治。作者根據病症的症候特點,分別歸屬臟腑,並分門論述,如將中風癲癇、痙厥、勞風、瘛、怒氣、破傷風子癇、目疾等症歸入肝膽部。所述病症多屬常見病,以內科雜病為主,兼及外科婦科五官科等病症。卷30~33為傷寒部,以傷寒為主,兼載溫病、暑病、溫疫等。卷34~35為婦人部,述婦人通治、經、帶、胎、產等。卷36~39為小兒部,載小兒通治、五臟主病。卷40為運氣部。

本書資料豐富,綱目清晰,受到後世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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