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門法律

跳轉到: 導航, 搜索

《醫門法律》,綜合性醫書。六卷(一作十二卷)。清.喻昌撰於1658年。本書結合臨床病證,正面闡述辨證論治的法則(即所謂「法」),並明確指出一般醫生在辨證治療上易犯之錯誤,提示禁例(即所謂「律」),故以「法律」為其書名。卷一闡發四診之法律和《內經》、《傷寒論》證治法則;卷二-六以風、寒、暑、濕、燥、火及雜證分門論述各類疾病的證治。每門先列「論」,分析每一病證的病因、病理;次為「法」,再為「律」。論述透徹,不落窠臼。其中如大氣、秋燥諸論均有創見。現存初刻本等數十種清刻本、石印本等。1949年後有排印本。

參看

關於「醫門法律」的留言: Feed-icon.png 訂閱討論RSS

目前暫無留言

添加留言

更多醫學百科條目

個人工具
名字空間
動作
導航
功能菜單
工具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