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診療/妊娠合併糖尿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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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尿病是指血糖水平異常增高的疾病(見糖尿病)。

孕婦在妊娠期發生很多生理變化,給患糖尿病的孕婦控制血糖帶來更多的困難。孕期激素的水平和類型變化使抗胰島素作用增強,增加了機體的胰島素需要量。引起某些孕婦的糖尿病。

妊娠期才開始發生或首次發現的糖尿病(妊娠糖尿病)占所有孕婦的1%~3%。在某些種族中更常見,特別是美國土著人、太平洋島嶼居民、墨西哥、印度及亞洲人中的肥胖婦女。妊娠婦女應常規篩查妊娠糖尿病。該病常常在分娩後自動消失。

未能控制的糖尿病可危及胎兒和孕婦。然而,只要能很好的控制,患糖尿病孕婦的危險性並不比未患糖尿病者增加多少。糖尿病孕婦常用胰島素注射,而不用口服降糖藥。口服降糖藥對胎兒可能有毒性。應教會糖尿病孕婦自己測定血糖的方法,以及在妊娠期如何調整胰島素劑量,控制好血糖水平。

糖尿病可以增加孕婦感染早產妊娠高血壓的危險。這些疾病的治療與其他孕婦相同。如果高血壓得到控制,妊娠就不會加重由糖尿病引起的腎臟疾病和妊娠期少見的腎臟併發症。糖尿病孕婦常常出生巨大兒,即使在整個妊娠期血糖水平都維持在正常或接近正常水平,也可出生巨大兒。出生先天畸形兒的危險高出正常孕婦2倍。在胎兒器官形成時期,特別是妊娠第6~7周之間,糖尿病未得到控制,最容易發生先天畸形。在妊娠16~18周測定母血中的甲胎蛋白,甲胎蛋白水平增高,提示胎兒可能有神經管缺陷;甲胎蛋白水平低,提示可能有唐氏症候群(見遺傳疾病檢查診斷)。妊娠20~22周可以進行超聲掃描檢查看是否有其他先天畸形。

妊娠最後三個月,重點應檢查胎兒的健康、估計胎兒的肺成熟情況,同時,控制孕婦血糖水平。

大多數糖尿病孕婦都可以經陰道分娩。但是,如果醫療護理不當,或妊娠早期糖尿病未能很好控制,可能不宜等待經陰道分娩。這種病例可以進行羊膜穿刺術,評估胎兒肺成熟度,判斷胎兒娩出後是否能存活,如果能存活可以行剖宮產術,讓胎兒提早娩出。如果胎兒過大,不能經陰道分娩,也可採用剖宮產。

孕期過長對糖尿病孕婦的胎兒特別有害。通常在孕40周以前分娩自然發作。否則在妊娠大約40周時,應人工破膜靜脈滴注催產素引產或行剖宮產術。如果妊娠期持續超過42周,胎兒可能在分娩前發生死亡。

多數糖尿病孕婦,分娩後不需要立刻注射胰島素。懷孕前已患糖尿病的婦女,分娩後胰島素的需要量迅速下降,大約在72小時後逐漸增加。妊娠糖尿病的孕婦,應在分娩後進行檢驗,確定糖尿病是否還繼續存在。

糖尿病孕婦的嬰兒出生後要進行仔細評估。這種嬰兒容易發生呼吸困難低血糖、低血鈣、黃疸和高膽紅素血症。這些問題都是暫時的,完全能夠治療。

參考

32 妊娠合併感染性疾病 | 妊娠合併甲狀腺疾病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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