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診療/妊娠合併原發性高血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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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發性高血壓(見高血壓)一般在妊娠前就已經存在,而只有很少數在妊娠期發生。
如果血壓輕度增高(140/90~150/100mmHg)的婦女希望懷孕或已經懷孕,應該停止用降壓藥。這類藥物對胎兒的危害可能大於它的療效。控制孕婦的鹽攝入量、減少活動,有助於控制血壓。
如果孕婦有中度高血壓(150/90~180/110mmHg)應繼續服用抗高血壓藥物,有些藥物對孕婦是安全的,但對胎兒有害。妊娠期常用的降壓藥物有甲基多巴和鹽酸肼苯噠嗪。某些通過利尿排除多餘的水分,減少血容量來降低血壓的藥物,能導致胎兒宮內發育遲緩,一般不用。如果孕前用利尿劑降低血壓,應在妊娠確診後,立即用甲基多巴代替。如果需要也應加用鹽酸肼苯噠嗪。應每月進行一次腎功能檢查並用超聲波掃描監測胎兒的生長發育狀況。常常在妊娠38周引產,終止妊娠。
患有嚴重高血壓的孕婦(血壓高於180/110mmHg)需要特殊處理。妊娠可加重高血壓,導致腦水腫、腦溢血、腎衰、心衰甚至死亡。在高血壓孕婦中,更常見胎盤早剝。隨著胎盤剝離,胎兒的氧和營養物質供應被切斷,可導致胎兒宮內死亡。即使沒有胎盤早剝,高血壓也可引起胎盤的供血減少,影響胎兒生長。如果要繼續妊娠,必須給予有效的降壓藥物。為了保護孕婦和胎兒,應在妊娠後半期或更早的時間住院治療。若病情加重,應勸其儘快終止妊娠,挽救孕婦生命。
參考
妊娠合併心臟病 | 妊娠合併貧血 |
出自A+醫學百科 「家庭診療/妊娠合併原發性高血壓」條目 http://cht.a-hospital.com/w/%E5%AE%B6%E5%BA%AD%E8%AF%8A%E7%96%97/%E5%A6%8A%E5%A8%A0%E5%90%88%E5%B9%B6%E5%8E%9F%E5%8F%91%E6%80%A7%E9%AB%98%E8%A1%80%E5%8E%8B 轉載請保留此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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