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診療/妊娠合併甲狀腺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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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常出現甲狀腺疾病甲狀腺素水平過高常常由甲狀腺功能亢進甲狀腺炎引起(見甲狀腺疾病)。甲狀腺功能亢進是由一種抗體刺激甲狀腺,產生過多的甲狀腺素引起。這些抗體可以通過胎盤,促進胎兒甲狀腺的活性,引起胎兒心率加快(每分鐘160次以上),生長減慢。有時,甲狀腺功能亢進可以產生抗體,阻止甲狀腺素的產生。這些抗體可以通過胎盤抑制胎兒產生足夠的甲狀腺素,甲狀腺素過低導致胎兒精神發育遲緩,稱之為克汀病

甲狀腺功能亢進的治療方法很多。一般服用最低有效劑量抗甲狀腺藥物。用藥時要進行仔細的監護,因為這種藥物可通過胎盤,阻止胎兒產生足夠量的甲狀腺素。甲狀腺功能亢進在妊娠的最後三個月有所好轉,這時,抗甲狀腺藥的劑量可以減少或完全停用。有經驗的甲狀腺外科醫生可以在妊娠中期(妊娠第4~6個月)切除甲狀腺,但該孕婦術後24小時必須開始服用甲狀腺素,並終身用藥。甲狀腺素的用量只夠代替正常甲狀腺產生的量。因此,不會引起胎兒其他問題。

甲狀腺炎是甲狀腺的一種炎症,甲狀腺輕度腫大。妊娠期由於甲狀腺素水平暫時性升高,也可引起一些暫時性的症状。通常不需要治療。分娩後的頭幾周,可以突然發生一種無痛性的甲狀腺炎,伴甲狀腺素產生暫時增加。這種症状可以持續或者加重,有時反覆出現甲狀腺素短暫升高。

妊娠期引起甲狀腺素水平降低的最常見疾病之一是橋本甲狀腺炎(見甲狀腺疾病),常常由一種阻止產生甲狀腺素的抗體引起。其治療類似於甲狀腺功能亢進。有時在孕期橋本甲狀腺炎的病程可暫時改善。但甲狀腺素水平過低的孕婦應補充口服甲狀腺素。幾周後測定甲狀腺素水平,以便調整用藥劑量。隨著妊娠進展也需要調整劑量。

在分娩後頭6個月內,有4%~7%的婦女發生甲狀腺功能障礙。這些婦女常有甲狀腺疾病的家族史、糖尿病或者她早就有甲狀腺疾病,如甲狀腺腫大或橋本甲狀腺炎,這些疾病都特別容易發生產後甲狀腺功能低下。妊娠後出現的甲狀腺水平過低或過高是暫時性的,但需要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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