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素/痹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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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帝內經太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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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按:此篇自篇首至「逢濕則縱。黃帝曰:善」,見《素問》卷十二第四十三《痹論篇》。自「黃帝問於岐伯曰:周痹之在身也」至「陰陽之病也」,見《靈樞》卷五第二十七《周痹篇》。自「問曰:人有身寒」至「不相有也曰死」,見《素問》卷九第三十四《逆調論篇》。自「風痹淫病」至末,見《靈樞》卷五第二十四《厥病篇》。又自篇首至「故不為痹黃。帝曰:善」,見《甲乙經》卷十第一上篇。自「問曰:痹或痛或不痛」至「逢濕則縱。黃帝曰:善」,見《甲乙經》卷十第一下篇。自「黃帝問於岐伯曰:周痹之在身也」至「轉引而行之」,見《甲乙經》卷十第一上篇。自「問曰:人有身寒」至「是人當攣節」,見《甲乙經》卷十第一下篇。自「問曰:人之肉苛者」至「不相有也曰死」,見《甲乙經》卷十二第三。自「風痹淫病」至末,見《甲乙經》卷十第一下篇。
黃帝問岐伯曰:痹安生?岐伯曰:風寒濕三氣雜至,合而為痹。
風寒濕等,各為其病。若三氣雜至,合而為一,病稱為痹。
平按:「痹安生」《甲乙》作「痹將安生」,《素問》作「痹之安生」。「雜至,合而為痹」《甲乙》作「合至,雜而為痹」。
若三合一多,即別受痹名。故三中風多,名為行痹,謂其痹病轉移不住,故曰行痹。三中寒多,陰盛為痛,故曰痛痹。三中濕氣多,住而不移轉,故曰著痹。著,住也。此三種病,三氣共成,異於他病,有寒有熱,有痛不痛,皆名為痹也。
問曰:其五者何也?[平按:《素問》、《甲乙》「其五者」作「有五者」。]答曰:以冬遇此者為骨痹,以春遇此者為筋痹,以夏遇此者為脈痹,以至陰遇此者為肌痹,以秋遇此者為皮痹。
冬時不能自調,遇此三氣以為三痹,俱稱骨痹,以冬骨也。餘四仿此。至陰六月,脾所主也。
問曰:內舍五臟六腑,何氣使然?
五時感於三氣,以為五痹,其義已知;而有痹病內舍臟腑之中,何氣使然也?
答曰:五臟皆有合,病久而不去,內舍其合。[平按:《素問》「不去」下有「者」字;「內舍其合」作「內舍於其合也」,《甲乙》作「內舍於合」。]故曰:骨痹不已,復感於邪,內舍於腎;筋痹不已,復感於邪,內舍於肝;脈痹不已,復感於邪,內舍於心;肌痹不已,復感於邪,內舍於脾;皮痹不已,復感於邪,內舍於肺。
五臟合者,五臟五輸之中皆有合也。諸脈從外來合五臟之處,故合為內也。是以骨、筋、肌、皮等五痹,久而不已,內舍於合。在合時復感邪之氣,轉入於臟,入臟者死也。平
按:注「入臟者死也」,袁刻「臟」誤作「腑」。
所謂痹者,各以其時重感於寒溫之氣也。[平按:「寒溫」二字,《素問》、《甲乙》作「風寒濕」三字。又《素問》此下有「凡痹之客五臟者」至「痹聚在脾」一段,新校正謂:「全元起本在《陰陽別論》中,此王氏所移。」本書在《陰陽雜說》中。]諸痹不已,亦益於內。其風氣勝者,其人易已也。
所謂五痹不已者,各以其時而重感賊邪寒溫之氣,益內五臟之痹者死。益風者,易已也。
平按:「亦益於內」《素問》、《甲乙》作「亦益內也」。注「而重感」,「而」字袁刻無。
問曰:其時有死者,或疼久者,或易已者,其故何也?
痹之輕重,無過此三,故為問之也。
平按:《素問》「曰」下有「痹」字。
答曰:其入臟者死,
以臟有神,故痹入致死也。
其留連筋骨間者疼久,
膈著相系,在於筋骨之間,故筋骨疼痛也。
其流皮膚間者易已。
流行在於皮膚淺處之間,動而又淺,故易已也。
平按:「流」《素問》作「留」,《甲乙》作「留連」二字。
問曰:客六腑者何也?答曰:此亦由其食飲居處而為病本,六腑各有輸,風寒濕氣中其輸,而食飲應之,循輸而入,各舍其腑。
以上言痹入臟,以下言痹入腑所由。風寒濕等三氣外邪中於腑輸,飲食居處內邪應,內以引外,故痹入六腑中。其輸者,亦腑之合也。
平按:《素問》、《甲乙》「此亦」下無「由」字;「輸」作「俞」,下同。
問曰:以針治之奈何?答曰:五臟有輸,六腑有合,循脈之分,各有所發,各治其遇,則病瘳已。
五臟輸者,療痹法取五臟之輸。問曰:療痹之要,以痛為輸,今此乃取五臟之輸,何以通之?答曰:有痛之痹,可以痛為輸;不痛之痹,若為以痛為輸?故知量其所宜,以取其當,是醫之意也。療六腑之痹,當取其合,良以臟腑輸合,皆有臟腑脈氣所發,故伺而誅之。
平按:「各治其遇」《素問》作「各隨其過」,《甲乙》作「各治其過」,袁刻「遇」作「道」。
問曰:營衛之氣,亦合人痹乎?
此問營衛二氣,何者與三氣合為痹也?
平按:《素問》、《甲乙》「合」作「令」。
答曰:營者,水谷之精氣也,和調於五臟,灑陳於六腑,乃能入於脈,故循脈之下,貫五臟,絡六腑。
營衛血氣循經脈而行,貫於五臟,調和精神,絡於六腑,灑陳和氣,陳,起也,故與三氣而合①以為痹也。但十二經臟脈貫臟絡腑,腑脈貫腑絡臟,皆為營氣,何因此所言於營氣唯貫於臟但絡於腑?然此所言,但舉一邊,臟腑之脈貫絡是同之也。
平按:「之下」《素問》、《甲乙》作「上下」。注「十二經臟脈」,「脈」字袁刻誤作「腑」。
①「而」字,人衛本注曰:觀日抄本乃是旁註,詳文義亦不當有,茲刪去。編者註:查仁和寺本,「而」字為楊注之文,非旁註。考其文義,似與下「合」字誤倒。
衛氣者,水谷之悍氣也,其氣慓疾滑利,其不能入於脈,故循皮膚之內,分肉之間,熏於胃募,散於胸腹,逆其氣則疾,順其氣則愈,不與風寒濕風氣合,故不為痹。黃帝曰:善。
衛之水谷悍氣,其性利疾,走於皮膚分肉之間,熏於胃募,故能散於胸腹。壅之則生癰疽之病,通之無疾,是以不與三氣合而為痹也。
平按:《素問》、《甲乙》「皮膚之內」作「皮膚之中」;「胃募」作「肓①膜」;「則疾」作「則病」。《甲乙》「慓」作「剽」;「散於胸腹」作「聚於胸腹」,注云:「《素問》作散。」
①「肓」,蕭本誤作「盲」。今據《靈樞》、《甲乙》改。
問曰:痹或痛或不痛,或不仁,或寒或熱,或燥或濕者,其故何也?
三氣為痹之狀,凡有其七,故請解之。
答曰:痛者,其寒氣多,有衣寒,故為痛。
內受寒氣既多,復衣單生寒,內外有寒,故痹有痛。
平按:《素問》、《甲乙》「有衣寒,故為痛」作「有寒故痛」。
其不仁者,其病久入深,營衛之行澀,經絡時疏,疏而不痛,皮膚不營,故為不仁。其寒者,陽氣少,陰氣多,與病相益故寒。
仁者,親也,覺也。營衛及經絡之氣疏澀,不營皮膚,神不至於皮膚之中,故皮膚不覺痛癢,名曰不仁。所感陽熱氣少,陰寒氣多,與先所病相益,故痹為寒也。
平按:《素問》、《甲乙》「其不仁者」作「其不痛不仁者」。「疏而不痛」《甲乙》作「故不痛」,《素問》作「故不通」,新校正云:「《甲乙經》不通作不痛。詳《甲乙經》此條論不痛與不仁兩事,後言不痛,是再明不痛之為重也。」
其熱者,陽氣多,陰氣少,病氣勝陽遭陰,故為痹熱。
所感陽熱氣多,陰寒氣少,陰陽二氣相逢相擊,陽盛為病,故為痹熱也。
平按:「遭」《甲乙》作「乘」。
其多寒汗而濡者,此其逢濕甚,其陽氣少,陰氣盛,兩氣相感,故寒汗出濡。
所感陽氣少,濕與寒氣相感,故寒而汗濡衣濕也。
平按:「其多寒汗」,《甲乙》「汗」下有「出」字,《素問》「汗」上無「寒」字。「逢濕甚」,《甲乙》「甚」作「勝」。「故寒汗出濡」,《素問》無「寒」字。
夫痹之為病,不痛何也?
三氣合而為病稱痹,而有不痛者,其故何也?
曰:痹在骨則重,在脈則血涘而不流,在筋屈不伸,在肉則不知,在皮則寒,故具此五者則不痛。凡痹之類,逢寒則急,逢濕則縱。黃帝曰:善。
三氣為痹,所在有五,一人具此五者為痹。其痹不痛,此為不痛之痹。有雲痹者痛者,未為解痹者也。不知者,不覺不仁也。
平按:《甲乙》、《素問》「涘」作「凝」;「不知」作「不仁」。《素問》「則急」作「則蟲」;「逢濕」作「逢熱」。
黃帝問於岐伯曰:周痹之在身也,上下移徙,隨脈上下,左右相應,間不容空,願聞此痛之在血脈之中邪?將在分肉之間乎?何以致是?其痛之移也,間不及下針,其蓄痛之時,不及定治,而痛已止矣,何道使然?願聞其故。
夫周痹者,邪居分肉之間,令正氣循身不周,邪與周為痹,故稱周痹。今帝之意,言其痹痛,循行上下,移徙往來,無處不至,名為周痹。岐伯之意,言於此痹行於眾處,可為眾痹,非周痹也。間不及下針者,痹痛之中,未及下針,其痛已移也。
平按:注「循行上下」別本作「循形上下」。
岐伯對曰:此眾痹也,非周痹也。黃帝曰:願聞眾痹。岐伯對曰:此各在其處,更發更止,更居更起,以右應左,以左應右,非能周也,更發更休。
言眾痹在身左右之處,更身而發,不能周身,故曰眾痹。居起,動靜也。
黃帝曰:善。刺之奈何?岐伯對曰:刺此者,痛雖已止,必刺其處,勿令復起。
然眾痹在身,所居不移,但痛有休發,故其痛雖止,必須刺其痛休之處□令不起也。
平按:注「令」上一字原缺左方,右方剩「彡」字,袁刻作三,恐誤,謹空一格。
黃帝曰:善。願聞周痹何如?岐伯對曰:周痹者,在血脈之中,隨脈以上,循脈以下,不能左右,各當其所。
言周痹之狀,痹在血脈之中,循脈上下,不能在其左右不移其處,但以壅其真氣,使營身不周,故名周痹也。
平按:「循脈以下」《靈樞》作「隨脈以下」。
黃帝曰:善。刺之奈何?岐伯對曰:痛從上下者,先刺其下以遏之,後刺其上以脫之;痛從下上者,先刺其上以遏之,後刺其下以脫之。
刺周痹之法,觀痹從上自②下,當先刺向下之前,使其不得進而下也;然後刺其痹後,使氣泄脫也。有痹從下上者,准前可知也。
平按:「遏」《靈樞》作「過」,注云:「亦作遏。」《甲乙》作「通」,注云:「一作遏。」
②「自」,人衛本注曰:疑當作「至」。
黃帝曰:善。此痛安生?何因而有名?
此問周痹之所由,並問周痹名之所起也。
岐伯對曰:風寒濕氣,客於分肉之間,迫切而為沫,沫得寒則聚,聚排分肉而裂分也,分裂則痛,
三氣以為周痹,循脈而行,至分肉之間,氣聚排迫分肉,肉裂而為痛也。
平按:《靈樞》、《甲乙》「而裂分」作「而分裂」。
痛則神歸之,神歸之則熱,熱則痛解,痛解則厥,厥則他痹發,則如是。黃帝曰:善。余已得其意矣。
痹痛引神,即神歸痛,神痛不已,故熱氣集而痛解,此處痛解厥已,即余處痛生,周痹休發,如是以為休起也。
平按:「發」下,《靈樞》、《甲乙》重一「發」字。注「痛生」,袁刻「痛」誤作「病」。
此①內不在臟,外未發於皮,獨居分肉之間,真氣不能周,故命曰周痹。
以下解周痹名也。
平按:《靈樞》、《甲乙》「外」上有「而」字。「命曰」《甲乙》作「名曰」。
①「此」,人衛本注曰:此前疑脫「岐伯曰」三字。
故刺痹者,必先切循其下之六經,視其虛實,
六經,三陰三陽也。切循痹病之下六經虛實,一也。
平按:「下之六經」《甲乙》作「上下之大經」。
及大絡之血而結不通,
切循十五大絡,知其通塞,二也。
平按:《靈樞》、《甲乙》「而結不通」作「結而不通」。
及虛而脈陷空者,調之,熨而通其瘈緊,轉引而行之。黃帝曰:善。余以得其意矣,又得其事也。
又循其脈,知其虛陷者,三也。然後設以熨法,用微熨之,令其調適,又以導引瘈緊,轉引令其氣行,方始刺之,此為療瘈之要也,緊急瘈牽令緩也。
平按:《靈樞》、《甲乙》「調」上有「而」字;「通」下有「之」字。「瘈緊」《靈樞》作「瘈堅」,《甲乙》「緊」下有「者」字。
人九者,經絡之理,十二經脈陰陽之病也。
得其事者,謂得之人法於九野,經絡陰陽之病也。
平按:《靈樞》「九」上無「人」字。
問曰:人有身寒,湯火不能熱也,厚衣不能溫也,然不凍栗,此為何病?
人身體冷而不覺寒,其病難知,故須問也。
平按:《素問》「熱」、「溫」下均無「也」字;「此為」作「是為」,《甲乙》同。
答曰:是人者,素腎氣勝,以水為事,太陽氣衰,腎脂枯不長,一水不能勝兩火,腎者水也而主骨,故腎不生則髓不能滿,故寒甚至骨。
素,先也。其人腎氣先勝,足太陽腎腑又衰,腎脂枯竭,不能潤長,以其一腎臟腑之水,與心、肝二陽同在一身,為陽所擊,一水不勝二陽,故反為寒,至於骨髓,衣、火不能溫也。
平按:「而主骨」《素問》作「而生於骨」。
所以不能凍栗者,肝一陽也,心二陽也,腎孤臟也,一水不能勝上二火,故不能凍栗者,病名曰骨痹,是人當攣節。
雖寒至骨,二陽猶勝,故不覺寒慄,遂為骨痹之病,是人當為骨節拘攣也。一本「攣」為「變」,人有此病,必節操變改也。
平按:「上二火」《甲乙》作「上下火」,《素問》無「上」字。
問曰:人之肉苛者何也?雖近衣絮,猶尚苛也,是為何病也?答曰:營氣虛,衛氣實。衛氣虛則不仁而不用;營衛俱虛,則不仁且不用,肉如苛也,人身與志不相有也,曰死。
苛,音柯,有本為「苟」,皆不仁之甚也。故雖衣絮溫覆,猶尚不仁者,謂之苛也。故知近衣絮溫覆即知覺者,為不仁也。營虛衛實,氣至知覺,故猶仁也。若營實衛虛者,肉不仁也。若營衛俱虛,則不仁之甚,故肉同苛。如,同也。所以身肉不仁甚者,與神不能相得,故致死也。
平按:《素問》「衛氣虛則不仁而不用」作「榮氣虛則不仁,衛氣虛則不用」;「肉如苛也」作「肉如故也」;「有」下有「也」字。《甲乙經》「曰死」作「三十日死」。
風痹淫病,不可已者,足如履冰,時如湯入腹中,脹脛淫濼,煩心頭痛,時歐時惋,眩以汗出,久則目眩,悲以喜恐,短氣不樂,不出三年死。
人病風痹之病,又有此十二狀者,不出三年死也。
平按:「風痹淫病」,《靈樞》「病」上有「濼」字。「湯入腹中」《靈樞》、《甲乙》作「入湯中」。「脹脛」《靈樞》作「股脛」,
《甲乙》作「肢脛」。「時歐時惋」《靈樞》作「時嘔時悗」,《甲乙》作「時嘔時悶」。「喜恐」《甲乙》作「喜怒」。《靈樞》無「不樂」二字。
八正風候 | 卷第二十九氣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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