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素/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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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帝內經太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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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題目仁和寺本缺,蕭本、盛文堂本均作「刺法」。
平按:此篇自「黃帝曰:持針縱舍奈何」以上,袁刻及別鈔本均缺。楊惺吾氏日本卷子本自篇目「刺法」左一行上二字仍缺,第三字至第七字有「問岐伯曰:余」五字,以下至注「半反衝也」上,復缺,計共缺六行,每行十八字,除去「問岐伯曰:余」五字,並「問」字上所空二格外,下共缺一百字,應空一百格。自「黃帝曰:持針縱舍奈何」至「故拘攣」,見《靈樞》卷十第七十一《邪客篇》,又見《甲乙經》卷五第七。自「黃帝問岐伯曰:余聞針道於夫子」至「則經可通也」,見《靈樞》卷六第三十八《逆順肥瘦篇》,又見《甲乙經》卷五第六。自「黃帝問曰:逆順五體」至末,見《靈樞》卷二第五《根結篇》,《甲乙經》同上。
編者按:自篇首至楊注「半反」之前,蕭本空一百格。本次校點從《靈樞.邪客第七十一》補入經文,「半反」前之楊注從缺。
黃帝問岐伯曰:余願聞持針之數,內針之理,縱舍之意,扞皮開腠理,奈何?脈之屈折出入之處,焉至而出?焉至而止?焉至而徐?焉至而疾?焉至而入?六腑之輸於身者,余願盡聞。少序別離之處,離而入陰,別而入陽,此何道而從行?願盡聞其方。岐伯曰:帝之所問,針道畢矣。
□……□為□□。扦,寒半反,沖也,謂沖皮也。
編者按:「黃帝問」之後,《靈樞》有「於」字。「畢」字,趙府居敬堂本作「乖」,今據人衛鉛印本《靈樞》改。以上經文除「問岐伯曰」四字為蕭本所有外,皆據《靈樞》補。注「半」之前文字,仁和寺本均缺,其旁有「首十二行缺」五小字注文。盛文堂本「半」字前有「為□□。扦,寒」三字,「為」字前亦缺,其旁有「字數不詳,二行欠」七字注文。
黃帝曰:持針縱舍奈何?岐伯曰:必先明知十二經之本末,
起處為本,止處為末。
膚之寒熱,
平按:「膚」上,《靈樞》、《甲乙》有「皮」字。
脈之盛衰滑澀。其脈滑而盛者,病日進;虛而細者,久而持;
陽氣盛而微熱,謂之滑也;多血少氣微寒,謂之澀脈□□細微□□□□□。
平按:「而持」《靈樞》、《甲乙》作「以持」。
大以澀者,為痛痹;
多氣少血為大,多血少氣為澀,故為痛痹也。
陰陽如一者瘤,難治其本末;
陰陽之脈不可辨,故如一也。瘤,懸疣之②類也,以不可辨,故本末難療也。
平按:「瘤」《靈樞》、《甲乙》作「病」。「其」上,《甲乙》有「察」字。
②「之」字,蕭本無,仁和寺本空一格。今據盛文堂本補。
上熱者,病尚在;其熱以衰者,其病亦去矣。
頭及皮膚熱也,其頭及皮膚熱衰,病必去也。
平按:「上熱」《靈樞》作「尚熱」,《甲乙》作「上下熱」。「以衰」《靈樞》、《甲乙》作「已衰」。注「去」上,袁刻脫「必」字。
因持其尺,察其肉之堅脆、小大、滑澀、寒溫、燥濕也。
持尺皮膚,決死生也。
平按:「持」上,《靈樞》無「因」字。
因視目之五色,以知五臟而決死生;
五臟之精華,並歸於目,心□□□□臟征也。
編者按:注「心」,盛文堂本作「心」,仁和寺本缺此字。「征也」,蕭本及仁和寺本均缺,今據盛文堂本補。
視其血脈,察其五色,以知其寒熱痛痹③。
候色脈,決④死生也⑤。
平按:《甲乙》無「其」字。注右方有「候色脈尺」四字,左方缺,應空四小格。
③「以知其寒熱痛痹」,盛文堂本作「以知痛痹」四字;仁和寺本作「以知寒熱痛痹」,均為小字(與注文同),其下有大字「小□」二字,後一字右半殘缺,似「弱」字左半部。
④「決」,蕭本原作「尺」。盛文堂本作「決」字。仁和寺本此字殘缺,其剩形似「尺」、似「夬」。
⑤「死生也」,蕭本、仁和寺本均空三格。今據盛文堂本加。
黃帝曰:持針縱舍,余未得其意也。
重言□□□□□持針縱舍,故重問也。
編者按:注「重言」二字及「持」字,蕭本、仁和寺本均空缺,今據盛文堂本補。
岐伯曰:持針之道,欲端以正,安以靜,
持針當穴,故端正。以志不亂,故安靜也。
先知實虛,而行疾除,
補瀉所由也。
編者按:「實虛」,蕭本原作「虛實」,與今本《靈樞》同。今據仁和寺本及盛文堂本改,以存原貌。
左指執骨,右手修之,毋與肉果之。
□□□堅固,故曰執骨之右手循□□□,不可傷肉果也。果,音顆也。
平按:《靈樞》、《甲乙》「左指」作「左手」;「修之」作「循之」;「果」下無「之」字。
編者按:「修」,仁和寺本、盛文堂本均作「循」,蕭本誤,當改。注「堅固」前,蕭本空二格,仁和寺本空三格,盛文堂本作「□□然□」。
瀉欲端以正,補必閉膚,
瀉欲直入直出,故曰端正。□□□□□□□□□。
平按:「端」下《甲乙》無「以」字。「補」,袁刻誤作「萌」。注「直入」上原缺二字,上一字不可辨,下一字右方有欠字,平據經文擬作「瀉欲」二字。①
①「瀉欲」二字,盛文堂本不缺。
□□轉針□□□□□導氣□□執②,淫泆泄出,令真氣居而不散之也。
平按:「邪得淫泆」《甲乙》作「邪氣不得淫泆」。
②「轉針」、「導氣」、「執」五字,蕭本及仁和寺本缺,今據盛文堂本補。
黃帝曰:扞皮開腠理奈何?岐伯曰:因其分肉,在別其膚,
膚,皮也。以手按得分肉之穴,當穴皮上下針,故曰在別其膚也。
平按:「在別」《靈樞》、《甲乙》作「左別」。
微內而徐端之,適神不散,邪氣得去。黃帝曰:善。
瀉法雖以□□□□□□③審詳為先,故曰微內而徐正之□□□□□邪④得□□□□酒調也。
平按:注「雖以」下原缺六字,上三字不可考,下三字右方作「必余余」,平擬作「端正而必徐徐」六字。
③蕭本此處所缺六字,盛文堂本作「□□□必冷以」。
④「邪」字,蕭本無,今據盛文堂本加。
黃帝問岐伯曰:人有八虛,各何以候?岐伯答曰:以候五臟。
八虛者,兩肘、兩腋、兩髀、兩膕。此之人⑤虛,故曰八虛。以其虛,故真邪二氣留過,故為機關之室也⑥。真過則機關動利,邪留則不得屈伸,故此八虛,候五臟之氣也。
平按:「各何以候」,袁刻作「各以何候」;「曰」上,袁刻脫「答」字。
⑤「人」字,蕭本無。今據盛文堂本加。
⑥「也」字,蕭本無。今據盛文堂本加。
黃帝曰:候之奈何?岐伯曰:肺心有邪,其氣留於兩肘;
兩肘,肺脈手太陰、心脈手少陰二脈所行,故肺心有邪,肘為候也。
肝有邪,其氣留於兩腋;
兩腋,脅下。肝氣在中,故①肝有邪,腋為候也。
①「故」字,蕭本無。今據盛文堂本加。
脾有邪,其氣留於兩髀;
脾足太陰脈,循股內前廉入腹,故脾有邪,髀為候也。
編者按:注「前廉入腹」,盛文堂本作「上□□樞令□□□明」,與蕭本出入甚大。此四句仁和寺本缺字甚多,作「□□
□□□□□上□□□□令②□□□明,故脾有邪,髀為候也。」
②「令」字仁和寺本殘,似此字,待考。
腎有邪,其氣留於兩膕。
腎脈足少陰出膕內廉,故腎有邪,膕為候也。
凡此八虛者,皆機關之室,真氣之所過,血絡之所游,邪氣惡血,因不得住留,留則傷筋絡,骨節機關不得屈伸,故病痀攣。
此八大節相屬虛處,乃是□□之動利③機關,又□□□□□□□□所,故曰④機關之室,痀,其俱反,曲脊背偃也。
平按:「因不得住留」《靈樞》作「固不得住留」;「故痀攣」《靈樞》作「故病攣也」。
③「利」,蕭本無。今據盛文堂本加。
④「所,故曰」三字,蕭本無。今據盛文堂本加。
黃帝問岐伯曰:余聞針道於夫子,眾多畢悉矣,夫子之應若失,而據未有堅然者。夫子之問學熟乎?將審察於物而生乎?
據,依也;堅,定也。言夫子所說九針之應,曲從物理而變,似未有定為也。夫子所問所學,從誰得乎?□□□□□□□□□心手也。
平按:《靈樞》「應」上有「道」字;「而生乎」作「而心生之乎」。
編者按:「而生乎」,盛文堂本與仁和寺本均作「而心生乎」。注「從誰得乎」之後,至「心乎也」之前,蕭本連續空九格;盛文堂本此處為「□□審□□□□□人變□□□」為十三字。「心手也」,盛文堂本作「心乎也」。
岐伯答曰:聖人之為道者,上合於天,下合於地,中合於人事,必有明法,以起度數,法式檢押,乃後可傳焉。
□□□合理乃後傳之,三合而為法度,故可傳也。
編者按:注「合理」二字之前,蕭本缺三字,盛文堂本作缺四字,仁和寺本亦缺三字。
故匠人不能釋尺寸而意短長,廢繩墨而起水平也,工人不能置規而為員,去矩而為方。
匠人□尺寸之度,非以意而為短長,准□□□□不有私而□水□□為□巧也。工□為□□置□□□□欲為□□,無棄矩而□妙,此為大工也。聖人之為教也,法自然之至理,以起法度□為而□稱聖人也。
平按:注「匠人」下原缺一字,謹擬作「准」⑤;「不有私」上原缺四字,謹依經文作「繩墨之法」⑥四字。「水」字上原缺一字,「水」字下原缺二字,「為」下原缺一字,謹依經文作「而起水平,以為技巧也」⑦。「工」下原缺一字,「為」下原缺二字,「置」下原缺四字,謹依經文作「工欲為員,無置規而為能」⑧。「無棄矩」上原缺二字,「而」下原缺一字,謹依經文作「欲為方亦無棄矩而為妙」①。「法度」下原缺一字,謹擬作「之」②。「稱」上原缺一字,謹擬作「後」。
⑤此字盛文堂本不缺,為「從」字。
⑥盛文堂本此處為「繩墨□□□」,除「繩墨」二字外,比蕭本多一字。
⑦此處盛文堂本不缺,作「而起水平,此為技巧也」,與蕭氏所補有一字之差。
⑧此處盛文堂本作「工人為員,無置規而為□□」,與蕭本不同。
①此處盛文堂本不缺,作「欲為方者,無棄矩而為妙」,與蕭本不同。
②此處盛文堂本不缺,正為「之」字。
知用此者,固自然之物,易用之教,逆順之常。
繩墨非他,亦自然之繩墨,因其自然,故其教用易,是故違之則為逆,順之得常③也。
平按:「故自然之物」據注「固」應作「因」。注「違之」,袁刻作「遵之」。
③「常」後,盛文堂本及仁和寺本均衍一「之」字。
黃帝曰:願聞自然奈何?岐伯曰:臨深決水,不用功力而水可竭也;循掘決沖而經可通也,此言氣之滑澀,血之清濁,行之逆順。
夫自然者,非為自能與也,所謂因氣之滑澀,血之清濁,臨深決水,通之如臨深決水,取自然之便而水可竭,故曰自然也。
平按:「循掘」,「掘」字原缺④,《靈樞》、《甲乙》
作「掘」,下經文亦作「掘」,袁刻作「地」,恐誤。「決沖」下,《甲乙》有「不顧堅密」四字。「此言」,「此」字原缺,《靈樞》、《甲乙》作「此」,袁刻作「於」,恐誤。注「夫自然者」,袁刻脫「自」字。
④平按「掘」字與下文「此」字原缺,盛文堂本均不缺,與蕭氏所補同。
黃帝曰:願聞人之白黑肥瘦少長,各有數乎?
白黑,色異也;肥瘦,形異也;少長,強弱異也。刺之深淺多為分不同,故曰有數⑤也。
平按:注「多」下恐脫「少」字。
⑤「數」字後,盛文堂本有「乎」字。
岐伯曰:年質壯大,血氣充盈,膚革堅固,因加以邪,刺此者,深而留之。
此為肥人。
平按:「盈」《甲乙》作「盛」。注「此為肥人」《靈樞》、《甲乙》作經文。
廣肩腋項,肉薄皮厚而黑色,唇臨臨然,其血黑而濁,其氣澀,其為人貪於取與,刺此者深而留之,多益其數。
此黑色人也。
平按:「皮厚」《靈樞》、《甲乙》作「厚皮」。「臨臨然」下,《甲乙》有「者」字。「澀」下,《靈樞》、《甲乙》有「以遲」二字。「取與」《甲乙》作「取予」。
黃帝曰:刺瘦人奈何?岐伯曰:刺瘦人者薄皮色少,肉廉廉然,薄唇輕言,其血清氣滑,易脫於氣,易損於血,刺此者淺而疾之。
瘦人,謂夭⑥□□皮也。
平按:注「夭」下原缺二字,謹依經文擬作「色薄」二字①.袁刻「夭」作「天」;「皮」作「人」。
⑥「夭」,盛文堂本作「天」。
①蕭氏所補「色薄」二字,盛文堂本不缺,為「然瘦」二字。
黃帝曰:刺常人奈何?岐伯曰:視其白黑,各為調之,其端正長厚者,其血氣和調,刺此者無失常數之。
常,謂平和不肥瘦人。刺之依於深淺常數,不深之不淺之也。
平按:「長厚」《靈樞》作「敦厚」,《甲乙》作「純厚」。「常數之」《靈樞》作「常數也」,《甲乙》作「其常數」。
黃帝曰:刺壯士真骨者奈何?岐伯曰:刺壯士真骨,堅肉縱節監監然,此人重則氣澀血濁,刺此者,深而留之,多益其數。
壯士,骨□堅大者也②。
平按:「縱節」《靈樞》、《甲乙》作「緩節」。「監監」《甲乙》作「驗驗」,註:「一作監監。」注「內」下原缺一字,謹擬作「節」。
②「壯士,骨□堅大者也」,盛文堂本作「□刺謂□堅大者也」。
勁則氣滑血清,刺此淺而疾之。
勁,急也。
黃帝曰:刺嬰兒奈何?岐伯曰:嬰兒者,其肉脆③血少氣弱,刺此者以毫針,淺刺而疾髮針,日再可也。
刺嬰兒日再者,不得過多也。
③「脆」,盛文堂本作「脫」。
黃帝曰:臨深決水奈何?岐伯曰:血清氣滑,疾瀉之則氣竭焉。
自有血清氣滑,刺之如臨深決水,不可行也。若血濁氣澀而形壯氣盛,可取自然之便,刺而瀉之,如臨深決水。
平按:「氣滑」《靈樞》、《甲乙》作「氣濁」。
黃帝曰:循掘決沖奈何?岐伯曰:血濁氣澀,疾瀉之則經可通也。
循其血氣,掘決其沖,瀉而通之,使其平也。
黃帝問曰:逆順五體,言人骨節之小大,肉之堅脆,皮之薄厚,血之清濁,氣之滑澀,脈之長短,血之多少,經絡之數,余已知之矣,此皆布衣匹夫之士也。[平按:「逆順五體」《甲乙》作「逆順五體,經絡之數」,直接下文「此皆布衣之士也」,無「言人骨節之小大」及「余已知之矣」數句。]夫王公大人,血食之君,身體柔脆,肌肉耎軟弱,血氣慓悍滑利,其刺之徐疾、淺深、多少,可得同乎?[平按:「夫王公大人,血食之君」《甲乙》作「血食者」三字,注云:「《九墟》作血食之君。」《靈樞》「耎弱」作「軟弱」。]岐伯答曰:夫膏梁菽藿之味,何可同也?氣滑則出疾,氣澀則針大而入深,深則欲留,淺則欲疾。以此觀之,刺布衣者深以留,刺大人者微以徐,此皆因氣慓悍滑利者也。
脈氣五十動有代④者,順也。不滿五十動一代者,逆也。言大人食以膏梁,布衣匹夫之士,食以菽藿,故刺之深淺去留之異也。
平按:「氣滑則出疾」下《靈樞》有「其氣澀則出遲,氣悍則針小而入淺」,《甲乙》同,惟「氣澀」上無「其」字。注「布衣」二字下原缺八字,袁刻補「食以菽藿」四字,仍與缺處未盡合,謹依經文擬作「匹夫之士,食以菽藿」八字⑤。
④「代」,盛文堂本誤作「伐」,下「代」字同。仁和寺本亦作「代」。
⑤「匹夫之士,食以菽藿」八字,盛文堂本不缺,「藿」字後空二格。
黃帝問曰:形氣之逆順奈何?岐伯答曰:形氣不足,病氣有餘,是邪勝也,急瀉之。
急瀉邪氣,補形氣也。
形氣有餘,病氣不足,急補之。
急以正氣補之,氣安則病除也。
形氣不足,病氣不足,此陰陽氣俱不足也,不可刺之,刺之則重不足,重不足則陰陽俱竭,血氣皆盡,五臟空虛,筋骨髓枯,老者絕滅,壯者不復矣。
俱不足者,不可行①刺,宜以湯藥調也。
①「行」,盛文堂本作「得」。
形氣有餘,病氣有餘,此謂陰陽俱有餘也,急瀉其邪,調其實虛。故曰:有餘者瀉之,不足者補之,此之謂也。
形氣為陽,病氣為陰,□②俱有餘者,可以瀉邪氣以調形氣使和也。
平按:注「陰」下原缺一字,右方剩「氣」字半形,謹擬作「氣」,袁刻脫。
②「□」,盛文堂本作「也」,連上文。
故曰:刺不知逆順,真邪相薄。滿而補之,則陰陽四溢,腸胃充郭,肝肺內□,陰陽相錯。
滿而補之,陰陽之氣滿於四肢,故曰四溢;腸胃氣聚,所以脹而充郭;肝肺俱滿,故曰內□。叱隣反。陰陽俱盛,所以相錯也。
平按:《甲乙》「四溢」作「血氣皆溢」;「內」作「內脹」。注「滿於」下原缺二字,上一字不可考,下一字下半剩「又」字,謹擬作「四肢」二字③。
③「四支」二字,盛文堂本不缺。
虛而瀉之,則經脈空虛,血氣竭枯,腸胃攝辟,皮膚薄著,毛腠夭焦,予④之死期。
攝辟,腸胃無氣也。攝,紙輒反⑤。
平按:「竭枯」《甲乙》作「枯渴」。「攝」《靈樞》作「□」,《甲乙》作「懾」。「焦」《靈樞》作「膲」。
④「予」,盛文堂本作「豫」。
⑤「反」字後,盛文堂本有「也」字。
故曰:用針之要,在乎知調,調陰與陽,精氣乃光,合形與氣,使神內藏。
光,章盛貌。神內藏者,五神守藏也。
平按:「知調」下原缺一字,《靈樞》作「陰與陽調,陰與陽」七字,《甲乙》重「調」字,謹依《甲乙》擬作「調」⑥。「乃光」《甲乙》作「乃充」。「使神內藏」,「使」字原缺,謹依《靈樞》、《甲乙》補作「使」,袁刻作五。
⑥「調」字,盛文堂本不缺。下「使」字亦不缺。
故曰上工平氣,中工亂經,下工絕氣危生,故下工不可不慎也。
平氣,致氣和也。下工守形,不知平氣,傷□□實,故不可不慎也。
平按:《甲乙》無「故下工」三字。注「氣傷」上原缺一字,謹依經文擬作「平」⑦。「傷」下原缺二字,謹擬作「生損」二字⑧。
⑦「平」字,仁和寺本與盛文堂本均不缺。
⑧「傷□□實」四字,盛文堂本作「傷損實□」;仁和寺本作「傷□實邪」。
必審其五臟變化之病,五脈之應,經絡之實虛,皮膚之柔粗,而後取之。
五脈,五時脈也。柔粗,謂調尺之皮膚柔弱粗強也。
平按:「審」下《靈樞》無「其」字。《甲乙》「審」作「察」;「變化」上有「之」字,下無「之病」二字;「應」上有「相」字;「皮」下有「膚」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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