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素/九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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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帝內經太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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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按:此篇蕭氏未見,本次以仁和寺本為底本,參校盛文堂本補入。此篇見於《靈樞.官針第七》,又見《甲乙經》卷五第二。
凡刺有九,以應九變:一曰輸刺,輸刺者,刺諸經滎輸臟輸也。
取五臟經滎輸之輸,故曰輸刺。
編者按:「以」字,《靈樞》作「曰」,《甲乙經》亦作「以」。「滎」,盛文堂本作「榮」。注「之」字,仁和寺本殘,今據盛文堂本補。
二曰遠道刺。遠道刺者,病在上,取之下,刺腑輸也。
足三陽從頭至足,故足三陽頭之有病,取足之陽腑經之輸,故曰遠道也。
編者按:二「遠道刺」,《甲乙經》均作「道刺」。注「故足三陽頭」,「陽」字;「取足」,「取」字,仁和寺本均殘,據盛文堂本補。「之陽」,盛文堂本作「三陽」。「遠道」,「遠」字,仁和寺本殘,只余「辶」形,據盛文堂本補。
三曰經刺。經刺者,刺大經之結絡經分也。
大經分間,經之結絡,故曰經刺,非正經刺也。
四曰絡刺。絡刺者,刺小絡之血脈也。
刺孫絡也。
編者按:「者」字,仁和寺本無,今據盛文堂本加,《靈樞》、《甲乙經》均有「者」字。
五曰分刺。分刺者,刺分肉之間也。六曰大刺。大刺者,刺大膿以□針也。七曰毛刺。毛刺者,刺浮痹於皮膚也。
刺於皮膚,泄多傷,比拔毛。
編者按:「分刺者」三字,仁和寺本殘,唯「者」字略可辨,據盛文堂本補。注「刺」、「傷」二字殘缺,據盛文堂本補。「比拔毛」,盛文堂本作「比之拔毛也」。
編者按:二「大刺」《靈樞》、《甲乙經》均作「大瀉刺」;「□針」均作「鈹針」。
八曰巨刺。巨刺者,左取右,右取左也。
刺於□□,左右□取。巨,大也。
編者按:「也」字《靈樞》無。注「刺」字仁和寺本缺,據盛文堂本補。「於」後所缺二字,盛文堂本作「大經」。「取」前所缺一字,盛文堂本作「牙」;仁和寺本殘,僅余左半「牙」字,疑當為「邪」字(邪,通斜。)。
九曰焠刺。焠刺者,燔針即取痹也。
火焰燔針,□曰焠也。
編者按:「即取痹也」,《靈樞》作「則取痹也」,《甲乙經》作「取痹氣也」。「燔」字,仁和寺本殘,據盛文堂本補。注「火」字,仁和寺本缺,據盛文堂本補。「曰」字前仁和寺本空一格,盛文堂本不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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