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妝品副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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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妝品副作用(side effects of cosmetics),化妝品中所含的化學成分直接刺激皮膚或因過敏反應引起的皮炎,或經皮膚吸收後引起的全身毒性反應。化妝品包括下列物品:①清潔衛生用品,如香皂、洗髮劑、牙膏、面脂等;②美容用品,如染髮劑、捲髮劑等;③香味物品,如除臭劑、香水、唇膏、剃鬚後用的滋潤品等;④保護用品,如防光劑、屏障霜劑等。化妝品的副作用比較常見,最多見的是皮炎,又稱化妝品皮炎。但由於長期使用化妝品而引起血液和內臟器官損害,甚或引起癌症者,尚少報導。由於人類長期接觸外界因素太多,有時很難判斷是否因化妝品造成,故化妝品副作用的發生率很難估價。有報告,使用一個月的化妝品後,大約100萬使用者中可有680人發生副作用。
影響化妝品皮炎發生的因素
化妝品皮炎的發生,可由於化妝品成分的原發性刺激、變態反應性、光毒性和光變應性等機理引起。影響其發生的因素有:①化妝品與皮膚接觸時間的長短。接觸時間長者易引起反應;②皮膚的部位。某些特定部位的皮膚較易發生反應,例如眼周圍皮膚;③化妝品鹼性的強弱。鹼性強的化妝品易引起反應。例如脫毛劑和直發劑,其pH值在12或12以上者易引起反應;④化妝品中可揮發性成分含量的高低。含量高者易引起反應。例如化妝品中的酒精和水等成分易於揮發,揮發後使其他成分的濃度增加,從而引起反應。
常見化妝品引起的副作用
按化妝品種類分述如下:
① 染髮劑。有暫時性、半持久性和持久性之分。持久性染髮劑內有間苯二胺(MPD)、對苯二胺(PPD)、對甲苯二胺等作為中間劑,這些物質都是極強的致敏物質,並與許多其他化學物質有交叉過敏性,經皮膚吸收後,有的人可以出現尿變黑、貧血、眩暈、胃炎和剝脫性皮炎等。
② 毛髮清染劑及著色劑。其中的偶氮染料、苯胺黑和碳酸胺也可致敏,並與對苯二胺等有交叉反應。
③ 持久性捲髮劑。內有鹼性巰基乙酸鹽液作為捲髮液,酸性過氧化氫液作為固定液。這類物質引起的過敏性反應比較少見。皮膚反應多為捲髮劑中的鹼性物的原發性刺激致成。
④ 直發劑。其化學成分有氫氧化鈉(鉀)、亞硫酸氫鈉或硫葡萄糖酸銨。硫葡萄糖酸銨有時可引起刺激性皮炎。直發劑中的香料有時可致敏。
⑤ 脫毛劑。其中的巰基乙酸鈣、硫化物和氫硫化物可致原發性刺激性皮炎。
⑥ 除臭-制汗劑。常用於腋部,有時用於足部。含有制汗劑、抗膽鹼能劑、抗微生物劑、除臭劑及香料。制汗劑中氯化鋁、氯氫氧化鋁等有原發性刺激作用,偶可引起毛囊炎;水合氯醛鋁鋯可引起肉芽腫性反應;甲醛可致接觸性蕁麻疹及接觸性皮炎,偶亦可引起毛囊性接觸性皮炎。抗微生物劑中洗必泰、六氯酚及硫化氯酚等可有光敏感性反應,新黴素易引起接觸性皮炎。
⑦ 甲化妝品。包括甲漆、甲漆去除劑、甲硬化劑、甲延長劑、甲床表皮軟化劑和甲乳等。甲漆最常用。各種甲漆內都含有苯磺醯胺甲醛樹脂,它有致敏作用,並與磺胺和甲醛有交叉過敏,此外還可引起甲松離。甲漆去除劑中的丙酮可使甲變脆。甲硬化劑中的甲醛除可引起接觸性蕁麻疹及接觸性皮炎外,還可引起甲溝炎、甲下過度角化及甲下出血、甲松離等。甲加長劑(人工甲)中的丙烯酸酯單體可以致敏。由甲化妝品中致敏成分引起的皮炎,可見於眼瞼、顏面下部、頸及上胸,偶見於甲周皮膚、外耳道、耳後、耳廓、口唇、眼角、會陰及腹股溝等處。致成變應性接觸性皮炎的主要致敏物是樹脂類。
⑧ 遮光化妝品。其中的有效成分為遮光劑,分為光吸收劑與光反射劑兩種。光吸收劑例如對氨基苯甲酸及其酯類、尿囊素對氨基苯甲酸、水楊酸苄酯、肉桂酸鹽類等。光反射劑如二氧化鈦和氧化鋅等。對氨基苯甲酸類可致光變應性反應和接觸性皮炎,並與對苯二胺、普魯卡因、磺胺、偶氮染料等有交叉過敏性。由水楊苄酯引起的接觸性過敏可導致面部色素沉著。氫醌為避光劑,也是皮膚脫色劑。市售的避光化妝品中的致敏成分並非全屬於光吸收劑,其賦形劑中的硬脂酸三乙醇胺成分也可以引起接觸性變態反應。
⑨ 其他化妝品。染睫毛油、眼睫膏及畫瞼緣筆內的防腐劑、基質蠟和香料等也可致敏,但甚少見。皮膚脫色劑中的白降汞也可致敏。基質中的羊毛脂偶可引起接觸性皮炎。漱口劑等中用作香料及防腐劑的香精油類也可致敏。各種香料是化妝品中常用成分,其中合成性茉莉、桂皮香精、羥基香茅草油等都是常見的致敏物質。
總之,無論使用何種化妝品,凡有不適反應,都應當立即停止應用,必要時到醫院皮膚科診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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