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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帝內經太素

黃帝內經太素目錄

平按:此篇見《靈樞》卷八第五十二《衛氣篇》,又見《甲乙經》卷二第四。

黃帝曰:五臟者,所以藏精神魂魄也。

腎藏精也,心藏神也,肝藏魂也,肺藏魄也。脾藏意智為五臟本,所以不論也。

六腑者,所以受水谷而行化物者也。

膽之腑,唯受所化木精汁三合,不能化物也,今就多者為言耳。

平按:「行化」《甲乙經》無「行」字。

其氣內入於五臟,而外絡肢節

六腑谷氣,化為血氣,內即入於五臟,資其血氣,外則行於分肉經絡肢節也。

平按:「入於」二字《靈樞》作「干」,《甲乙經》作「循」。

其浮氣之不循經者,為衛氣;其精氣之行於經者,為營氣。

六腑所受水谷,變化為氣,凡有二別:起胃上口,其悍氣浮而行者,不入經脈之中,晝從於目,行於四肢分肉之間二十五周,夜行五臟二十五周,一日夜行五十周,以衛於身,故曰衛氣;其谷之精氣,起於中焦,亦並胃上口行於脈中,一日夜亦五十周,以營於身,故曰營氣也。

陰陽相隨,外內相貫,如環之無端,混乎孰能窮之?

浮氣為陽為衛,隨陰從外貫內;精氣為陰為營,隨陽從內貫外也。陰陽相貫成和,莫知終始,故如環無端也。

平按:「混乎」《靈樞》、《甲乙經》作「亭亭淳淳乎」。

然其分別陰陽,皆有標本虛實所離之處。

夫陰陽之氣在於身也,即有標有本,有虛有實,有所歷之處也。

能別陰陽十二經者,知病之所生。

十二經脈有陰有陽,能知十二經脈標本所在,則知邪入病生所由也。

知候虛實之所在者,能得病之高下。

十二經脈,上實下虛病在下,下實上虛病在其上,虛實為病,高下可知也。

平按:《靈樞》、《甲乙經》無「知」字。

知六腑之氣街者,能解經結契紹於門戶。

街,六腑氣行要道也。門戶,輸穴也。六腑,陽也。能知六腑氣行要道,即能挈繼輸穴門戶解結者也。紹,繼也。

平按:「解」上,《靈樞》、《甲乙經》有「知」字。「經結挈」《靈樞》作「結契」二字,《甲乙經》作「結」,無「經挈」二字。

能知虛實之堅耎者,知補瀉之所在。

知虛為耎,知實為堅,即能瀉堅補耎也。耎,而免反,柔也。

平按:《甲乙經》無「能」字。「實」《靈樞》作「石」。「耎」《靈樞》作「軟」,《甲乙經》作「濡」。

能知六經標本者,可以無惑於天下。

三陰三陽,故曰六經也。標本則根條。知六經脈根條,則天下皆同,所以不惑者也。

岐伯曰:博哉聖帝之論!臣請盡意悉言之。

贊帝所知極物之理也。盡意,欲窮所知也。悉言,欲極其理也。

平按:《甲乙經》無「盡意」二字。

足太陽之本,在跟以上五寸中,標在兩緩命門。命門者,目也。

血氣所出,皆從臟腑而起,今六經之本皆在四肢,其標在掖肝輸以上,何也?然氣生雖從腑臟為根,末在四肢,比天生物,流氣從天,根成地也。跟上五寸,當承筋下,足跟上,是足太陽脈為根之處也。其末行於天柱,至二目內眥,以為標末也。腎為命門,上通太陽於目,故目為命門。緩,大也,命門為大故也。

平按:「緩」《靈樞》、《甲乙經》作「絡」。

足少陽之本,在竅陰之間,標在窗籠之前。窗籠者,耳也。

足少陽脈為根在竅陰,其末上出天窗,支入耳中,出走耳前,即在窗籠之前也。以耳為身窗舍,籠,音聾,故曰窗籠也。

足陽明之本,在厲兌,標在人迎頰下,上俠頏顙

足陽明之為根厲兌,其末上至人迎頰下也。

平按:《甲乙經》「頰下,上俠」作「上俠」二字,《靈樞》無「下」、「上」二字。

足太陰之本,在中封前上四寸之中,標在背輸與舌本。足太陰脈出足大指端內側,行於內踝下微前商邱,上於內踝,近於中封。中封雖是厥陰所行,太陰為根,此中封之前四寸之中也。末在背第十一椎兩箱一寸半脾輸,及連舌本,散在舌下也。

平按:《甲乙經》無「上」字。「輸」《靈樞》、《甲乙經》均作「腧」,下同,不再舉。又按:《靈樞》「足陽明」、「足太陰」兩段在「足厥陰」後。

足少陰之本,在內踝下二寸中,標在背腧與舌下兩脈。

足少陰脈起小指下,邪起趣足心,至內踝下二寸為根也。末在背第四椎兩箱一寸半腎輸,及循喉嚨,俠舌本也。

平按:「二寸」《靈樞》、《甲乙經》作「上三寸」。注「第四椎」,據本書《氣穴篇》及《靈樞.背腧篇》,應作「第十四椎」。「一寸半」袁刻誤作「一尺半」。又按:《甲乙經》「足少陰」一段在「足少陽」前。

足厥陰之本,在行間上五寸所,標在背輸。

足厥陰脈起於大指叢毛之上,行大指歧內行間上五寸之中為根也。末在背第九椎兩箱一寸半肝輸也。

平按:《甲乙經》「足厥陰」一段在「足太陰」前。

手太陽之本,在外踝之後,標在命門之上三寸。

手太陽脈起於小指之端,循手外側上腕,出外踝之後為根也。手腕之處,當大指者為內踝,當小指者為外踝也。其末在目上三寸也。

平按:「三寸」《靈樞》、《甲乙經》均作「一寸」。

手少陽之本,在小指、次指之間上二寸,標在耳後上角下外眥

手少陽脈起於小指、次指之端,上出兩指間上二寸之中為根也。末在耳後完骨枕骨下,髮際上,出耳上角,下至外眥也。

平按:「二寸」《甲乙經》作「三寸」。注「出兩指間」,「出」字袁刻作「在」。

手陽明之本,在肘骨中上至別陽,標在頰下合於鉗上。

手陽明脈起大指、次指之端,循指上廉至肘外廉骨中,上至背腨,背腨手陽明絡,名曰別陽,以下至肘骨中,為手陽明本也。末在頰下一寸,人迎後,扶突上,名為鉗。鉗,頸鐵也,當此鐵處,名為鉗上。渠廉反。

平按:「頰」《靈樞》作「顏」,《甲乙經》作「腋」。

手太陰之本,在寸口之中,標在掖內動脈。

手太陰脈出大指、次指之端,上至寸口為根也。末在掖下天府動脈也。

平按:「掖」《靈樞》、《甲乙經》作「腋」。「內動脈」《靈樞》「脈」作「也」,《甲乙經》「內」上有「下」字。

手少陰之本,在兌骨之端,標在背輸。

手少陰脈出於手小指之端,上至腕後兌骨之端神門穴為根也。末在於背第五椎下兩傍一寸半心輸。問曰:少陰無輸,何以此中有輸?答曰:少陰無輸,謂無五行五輸,不言無背輸也,故此中有背輸也。若依《明堂》少陰有五輸,如別所解也。

平按:「兌」《靈樞》作「銳」。注「末在於背」,袁刻脫「於」字。「答曰:少陰無輸」,袁刻「無」作「天」。

手心主之本,在掌後兩筋之間二寸中,標在掖下三寸。

手心主脈出中指之端,上行至於掌後兩筋之間,間使上下二寸之中為根也。末在掖下三寸天池也。

平按:《甲乙經》無「二寸中」三字。《靈樞》「掖」下,重「下」字。

凡候此者,下虛則厥,下盛則熱痛;上虛則眩,上盛則熱痛。

此,謂本標也。下則本也,標即上也。諸本陽虛者,手足皆冷為寒厥;諸本陽盛,則手足熱痛為熱厥也。諸標陰虛,則為眩冒;諸標陰盛,則頭項熱痛也。

平按:《甲乙經》「下虛」上有「主」字。「下盛則熱痛」《靈樞》、《甲乙》均無「痛」字。

故實者絕而止之,虛者引而起之。

陰陽盛實,絕瀉止其盛也。陰陽虛者,引氣而補起也。

平按:「實」《靈樞》作「石」。

請言氣街:

街,道也。補瀉之法,須依血氣之道,故請言之也。

胸氣有街,腹氣有街,頭氣有街,胻氣有街。

胸、腹、頭、胻四種,身之要也。四處氣行之道,謂之街也。

平按:「胻」《靈樞》作「脛」,《甲乙經》作「□」。

故氣在頭者,止之於腦,

腦為頭氣之街,故頭有氣,止百會也。

平按:「止」《甲乙經》作「上」,下同。

氣在胸者,止之膺與背輸。

膺中肺輸,為胸氣之街,故胸中有氣,取此二輸也。

平按:《甲乙經》「胸」下有「中」字。

氣在腹者,止之於背輸與沖脈於臍左右之動者。

脾輸及臍左右沖脈,以為腹氣之街,若腹中有氣,取此二輸也。

平按:「動」下《靈樞》、《甲乙經》有「脈」字。

氣在胻者,止之於氣街與承山踝上下。

三陰氣街,並與承山至踝上下,以為胻氣之街,若胻有氣,取此三處也。

平按:「上下」《靈樞》、《甲乙經》作「上以下」。

取此者用豪針,

取此四街之氣,宜用第七豪針也。

平按:注「四街」,袁刻誤作「四時」。

必先按而在久,應於手,乃刺而予之。

刺氣街法也,皆須按之良久,或手下痛,或手下脈動應手知已,然後予行補瀉之。

平按:「在久」二字《甲乙經》作「久存之」三字。注「或手下痛」,袁刻脫「手」字;「或手下脈動」,袁刻作「動脈」。

所治者,謂頭痛眩,腹中痛滿暴脹,

頭痛眩仆,可止之於腦,頭氣街也。腹中痛等,取之於胸及腹氣街也。

平按:「治」《甲乙經》作「刺」。「腹中痛滿」《靈樞》、《甲乙經》作「腹痛中滿」。

及有新積痛可移者,易已也;積不痛者,難已也。

胸腹之中有積病而可移者,易已;積而不痛,不可移者,難已也。

平按:「積痛」,「痛」字《甲乙經》無。

32 陰陽維脈 | 經脈根結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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