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素/陰陽喬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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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帝內經太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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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按:此篇自篇首至「其不當數者為絡」,見《靈樞》卷四第十七《脈度篇》,又見《甲乙經》卷二第二。自「陰喬陽喬」至「則瞑目」,見《靈樞》卷五第二十一《寒熱病篇》,又見本書二十六卷《寒熱雜說》,又見《甲乙經》卷十二第四。自「邪客於足陽喬」至末,見《素問》卷十八第六十三《繆刺論篇》,又見《甲乙經》卷五第三。
黃帝問曰:喬脈安起安止,何氣營此?
喬亦作蹻,禁嬌反,皆疾健貌。人行健疾,此脈所能,故因名也。喬,高也。此脈從足而出,以上於頭,故曰喬脈。問其終始之處,及問此脈何臟之氣也。
平按:「喬」《靈樞》、《甲乙經》均作「蹻」。「營此」《靈樞》作「榮水」,《甲乙經》作「營也」。
岐伯對曰:喬脈者,少陰之別,起於然骨之後,上內踝之上,
《九卷經》云:「喬脈從足至目,各長七尺五寸,總二喬當一丈五尺。」則知陰陽二喬俱起於跟,皆至目內眥。別少陰於然骨之後,行於跟中,至於照海,上行至目內眥者,名為陰喬;起於跟中,至於申脈,上行至目內眥者,名曰陽喬。故《八十一難》曰:「陰陽二喬皆起跟中上行。」陰喬至咽,交灌沖脈;陽喬入於風池。皆起跟中上行,是同入目內眥,至咽中與沖脈交,此猶言二脈行處,不言二脈終處,二脈上行,終於目內眥以為極也。然骨之後,即跟中也。《九卷》與《八十一難》雖①左右並具,兩喬丈尺,義皆同也。□□□□□□是足少陰別脈也,然骨跟中□下少前大起骨也。
平按:注「皆起跟中」,「跟」字袁刻誤作「限」。又注「是足少陰」上所缺六字②,平擬作「然骨之後跟中」六字。又「跟中」下所缺一字,平據《甲乙經》擬作「陷」,袁刻作「之」。
①「雖」字,蕭本脫。今據仁和寺本補。
②查仁和寺本「是足少陰」之上所缺之空,非蕭氏所言六字,當為四字,其第三字似「而」字。
直上循陰股入陰,上循胸里入缺盆,上出人迎之前,入鼽屬目內眥,合於太陽陽喬而上行。
入陰者,陰喬脈入陰器也,此是足少陰之別,名為陰喬,入缺盆上行。陽喬從風池、腦空,至口邊會地倉、承泣,與陰喬於目兌眥相交已,別出入鼽,至目內眥。陰喬與太陽、陽喬三脈合而上行之也。
平按:「上出人迎」《甲乙經》作「上循人迎」。「入鼽」《甲乙經》作「上入鼽」,《靈樞》作「入□」,正統本《甲乙》亦作「入□」。
氣並相還,則為濡目,氣不營,則目不合。
陰陽二氣相併相還,陰盛故目中淚出濡濕也。若二氣不相營者,是則不和,陽盛故目不合也。
平按:「氣並」《甲乙經》作「氣相併」。「營」《靈樞》作「榮」,下同。
帝問陰臟,少陰別者陰喬脈所營,謂陽氣不營六腑,故致斯問也。
岐伯曰:氣之不得毋行也,
陰陽二氣,相注如環,故不得毋行也。
如水之流,如日月之行不休,故陰脈營其臟,陽脈榮其腑,如環之無端,莫知其紀,終而復始。
水之東流,迴環天地,故行不休也。日月起於星紀,終而復始,故行不止也。三陰之脈,營臟注陽;三陽之脈,營腑注陰。陰陽相注如環,比水之流,日月之行,終而復始,莫知其紀也。
平按:注「日月起於星紀」,「日月」二字原不全,依經文當是「日月」二字。
其流溢之氣,內溉臟腑,外濡腠理。
此謂二喬之氣。
黃帝問曰:喬脈陰陽,何脈當數?
平按:《靈樞》、《甲乙經》「陰陽」作「有陰陽」;「當數」作「當其數」。
岐伯答曰:男子數其陽,女子數其陰,當數者為經,其不當數者為絡。黃帝曰:善。
男子以陽喬為經,以陰喬為絡;女子以陰喬為經,以陽喬為絡也。
平按:「當數者」上,《甲乙經》重「其陰」二字。
陰喬、陽喬,陰陽相交,陽入陰出,陰陽交於兌眥,陽氣盛則瞋目,陰氣盛則瞑目。
二喬交於目內眥,陽喬之氣從外入內,陰喬之氣從內出外。陽喬脈盛,目瞋不合;陰喬脈盛,則目瞑不開矣。
平按:「兌眥」《靈樞》作「目銳眥」。
邪客於足陽喬,令人目痛,從內眥始。
二喬交於目兌眥□,俱至目內眥,故邪客痛從是內眥起也。
平按:注「兌眥」下所缺一字,據上注「陽喬與陰喬於目兌眥相交已」,應作「已」字。「從是內眥起」,「是」字恐系「目」字傳寫之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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