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素/灸寒熱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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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帝內經太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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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按:此篇自篇首至末,見《素問》卷十六第六十《骨空論篇》,又見《甲乙》卷八第一上篇。
大椎穴,三陽督脈之會,故灸寒熱氣取。《明堂》大椎有療傷寒病,不療寒熱。
平按:「先取」《素問》作「先灸」。
次灸厥骨,以年為壯數,視背輸陷者灸之,
此脈中血寒而少,故取背輸陷也。厥骨,脊骶骨也。有本「厥」與「骨」通為一字,巨月反。
平按:「厥骨」《素問》、《甲乙》作「撅骨」。注「此脈」,袁刻誤作「此血」。
與臂肩上陷者灸之,
臂肩亦取脈陷,療寒熱之輸,肩貞等穴也。
平按:《素問》、《甲乙》「與」作「舉」。
兩季脅之間灸之,
季脅本俠脊京門穴也。
陽輔等穴。
足小指、次指間灸之,
臨泣等穴也。
平按:「小指」,袁刻作「少指」。
腨下陷脈灸之,
承山等穴。
平按:「腨下」《甲乙》作「腨上」。
外踝之後灸之,
崑崙等穴也。
缺盆骨上切之堅痛如筋者灸之,[平按:《甲乙》「堅痛」作「堅動」。]膺中陷骨間灸之,□骭骨下灸之,[平按:「□骭骨」《素問》、《甲乙》作「掌束骨」。]臍下關元三寸灸之,毛際動脈灸之,膝下三寸分間灸之,[平按:「膝下」《甲乙》作「臍下」;「三寸」作「二寸」。]足陽明灸之,跗上動脈灸之,[平按:「足陽明」下,《素問》無「灸之」二字,新校正云:「按《甲乙經》、全元起本足陽明下有灸之二字,並跗上動脈是二穴。」據此,則全本與本書相同,但今本《甲乙》仍無「灸之」二字。]顛上動脈灸之。[平按:《素問》、《甲乙》「動脈」作「一」字。]犬所齧之處灸之三壯,即以犬傷痛壯數灸也,凡當灸二十七處。
骭,音干。□骭,穴也,沖陽等穴也。題雲灸寒熱法,此總數之二十七處中,有依其輸穴,亦取氣指而灸之,不可為定,可量取也。
平按:「齧」《素問》作「齧」,《甲乙》同,無「三壯」二字。「痛壯數灸也」《素問》作「病法灸之」,《甲乙》作「病法三炷灸之」。「二十七處」《素問》、《甲乙》均作「二十九處」。
傷食為病,灸之不得愈者,可刺之。刺法,可刺大經所過之絡出血,及飲藥調之陽絡脈也。
平按:《素問》「灸」下有「之」字;「之輸」作「其俞」;「血藥」作「而藥」。
寒熱瘰癧 | 卷第二十七邪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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