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法骨化醇軟膠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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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名稱:阿法迪三/阿法骨化醇軟膠囊

批准文號: 國藥准字J20030092

生產企業: 昆明貝克諾頓

漢語拼音:afadisanafaguhuachunruanjiaonang

成份:阿法骨化醇

規格:0.25μg*2*10粒

性狀:該品為粉紅色(規格0.25μg)或橙色(規格1μg)卵圓形透明軟膠囊,膠囊前者印有「0.25」,後者印有「1.0」字樣,內容物為黃色油狀液。

貯藏:密閉,遮光,陰涼處保存。

包裝:雙鋁水泡眼包裝0.25μg:1.10粒/板,2板/盒;2、10粒/板,1板/盒

有效期:3年  

目錄

適應症

1、骨質疏鬆症

2、腎性骨病腎病佝僂病);

3、甲狀旁腺機能亢進(伴有骨病者);

4、甲狀旁腺機能減退

5、營養和吸收障礙引起的佝僂病和骨軟化症;

6、假性缺鈣(D-依賴型I)的佝僂病和骨軟化症。  

藥物相互作用

高血鈣患者服用洋地黃製劑可能加速心律失常,所以洋地黃製劑與阿法骨化醇同時應用時必須嚴密監視病人的情況。服用巴比妥酸鹽或其它酶誘導的抗驚厥藥的病人,需要較大劑量的阿法骨化醇才能產生療效。同時服用礦物油(長期),消膽胺硫糖鋁和抗酸鋁製劑時,可能減少阿法骨化醇的吸收。  

藥物過量

表現:高血鈣臨床表現肌病疲勞、虛弱、頭暈、瞌睡、頭痛噁心口乾便秘腹瀉胃灼熱嘔吐腹痛或其它胃腸不適、肌肉痛骨痛關節痛瘙癢心悸。治療:出現高血鈣應停止服用阿法骨化醇。嚴重高血鈣可能需要支持性措施,並用利尿劑和輸液,或皮質甾醇進行治療。早期治療急性超劑量採用洗胃和/或服用礦物油,以減少鈣的吸收並促進糞便排泄。  

用法用量

口服。 ⑴骨質疏鬆症:首劑量0.5μg/天 ⑵其它指症:首劑量 成人:1μg/天 老年病人:0.5μg/天體重20kg以上的兒童無腎性骨病者:1μg/天。為了防止高血鈣的發生,應根據系列化指標調節阿法骨化醇的劑量。服藥初期必須每周測定血鈣水平,劑量可按0.25-0.5μg/天的增量逐步增加,大多數成年患者的劑量可達1-3μg/天。當劑量穩定後,每2-4周測定一次血鈣。對於骨軟化症患者,不能因為其血鈣水平沒有迅速升高而加大阿法骨化醇的用量,其它療效指標,如血漿鹼性磷酸酶水平,可作為調整劑量更有用的指標。或遵醫囑。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妊娠期服用阿法骨化醇的安全性尚無足夠的證據,雖然動物試驗表明其無害,但同其它藥物一樣,只有在妊娠期需要用藥而又要無其它替代品,則可以使用阿法骨化醇。哺乳期用藥的安全性尚未最後確定,但服用阿法骨化醇時,母乳中的1.25-二羥基維生素D的含量可能有所增加,由於這會影響嬰兒的鈣代謝,故哺乳期應考慮停藥。  

不良反應

除了引起患有腎損傷的病人出現高血鈣,高血磷外,尚無其它不良反應的報導(對於進行高鈣血症透析的患者應考慮其透析液鈣內流的可能性)。但長期大劑量服用或患有腎損傷的病人可能出現噁心、頭昏、皮疹、便秘、厭食、嘔吐、腹痛等高血鈣徵象,停藥後即可恢復正常。  

禁忌

⑴禁用於高鈣血症、高磷酸鹽血症(伴有甲狀旁腺機能減退者除外),高鎂血症

⑵具有維生素D中毒症狀。對該品中任何成分或已知對維生素D及類似物過敏的患者不能服用阿法骨化醇。  

注意事項

阿法骨化醇可以增加腸道鈣磷吸收,所以應監測血清中的鈣磷水平。尤其是對腎功能不全的患者。在服用阿法骨化醇治療的過程中,至少每三個月進行一次血漿和尿(24小時收集)鈣水平的常規檢驗。如果在服用期間出現高血鈣或高尿鈣、應迅速停藥直至血鈣水平恢復正常(大約需一周時間),然後可以按未次劑量減半給藥,當骨骼癒合的生化指標(如血漿中鹼性磷酸酶水平趨勢向正常)時,如不適當減少阿法迪三的用量,則本能發生高血鈣症,一旦出現高血鈣症就應立即中止鈣的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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