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行病學/疾病監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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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監測(surveillance of diseases)又稱流行病學監測(epidemiologicalsurveillance)。有系統的疾病監測工作本世紀40年代末開始於美國疾病控制中心(CDC)。1968年第21屆世界衛生大會(WHA)討論了國家和國際傳染病監測問題。70年代以後,許多國家廣泛開展監測,觀察傳染病疫情動態,以後又擴展到非傳染病,並評價預防措施和防病效果,而且逐漸從單純的生物醫學角度發展向生物-心理-社會方面進行監測。我國於1979年在北京、天津試點,以後逐步推廣。
(一)疾病監測的定義
疾病監測是長期地、連續地收集、核對、分析疾病的動態分布和影響因素的資料,並將信息及時上報和反饋,以便及時採取干預措施。
疾病的動態分析不僅指疾病的時間動態分布,也包括從健康到發病的動態分布和地域分布。其影響因素包括影響疾病發生的自然因素和社會因素。疾病監測只是手段,其最終目的是預防和控制疾病流行。
(二)疾病監濁的幾個基本概念
1.被動監測 下級單位常規向上級機構報告監測數據和資料,而上級單位被動接受,稱為被動監測(passive surveillance)。各國常規法定傳染病報告屬於被動監測。這種常規監測有一個嚴重的缺陷,即不能包括未到醫療機構就診的病人,對於診斷的疾病可能錯誤分類,特別是發生了某種異常的疾病時更是如此。
2.主動監測 根據特殊需要,上級單位親自調查收集資料,或者要求下級單位儘力去收集某方面的資料,稱為主動監測(active surveillance)。我國衛生防疫單位開展傳染病漏報調查,以及按照統一要求對某些傳染病和非傳染病進行重點監測,努力提高報告率和報告質量,均屬主動監測。
3.監測的直接指標與間接指標 監測病例的統計數字,如發病數、死亡數、發病率、死亡率等稱為監測的直接指標。有時監測的直接指標不易獲得,如流行性感冒(流感)死亡與肺炎死亡有時難以分清,則可用「流感和肺炎的死亡數」作為監測流感疫情的間接指標。
4.靜態人群和動態人群 研究過程中無人口遷出、遷入的人群稱靜態人群(fixed population)。如果一個地區人口有少量出生、死亡、遷出和遷入時,仍可視為靜態人群。計算率時可採用觀察期的平均人口數做分母。如果研究過程中人口頻繁地遷出、遷入,則為動態人群(dynamic population)。涉及動態人群的計算需要採用人時(人年或人月)計演算法。
(三)疾病監測的步驟與內容
1.建立健全監測機構,收集下列資料:
(1)死亡登記資料。
(2)醫院、診所、化驗室的發病報告資料。
(3)流行或爆發的報告資料及流行病學調查的資料。
(5)個例調查資料。
(6)人群調查資料。
(7)動物宿主(如狂犬病、流行性出血熱和鼠疫等人畜共患病)及媒介昆蟲的分布資料。
(8)暴露地區或監測地區的人口資料。
(9)生物製品及藥物應用的記錄資料。
(10)其他。如防治措施等。
2.分析和評價所收集資料 包括確定某病的自然史、變化趨勢、流行過程的影響因素、薄弱環節及防治效果等。
3.印製、分發和反饋資料 將所收集的資料和分析結果及時上報並通知有關和個人,以便及時採取相應的防治措施。特別應將資料反饋給報告資料的人。
(四)疾病監測的種類
1.傳染病監測 不同國家規定的監測病種有所不同。WHO將瘧疾、流感、脊髓灰質炎、流行性斑疹傷寒和回歸熱列為國際監測的傳染病。我國根據我國情況又增加了登革熱。隨著對外開放政策的實施,我國衛生部已把愛滋病列為國境檢疫監測的傳染病。1989年布的我國第一部《傳染病防治法》將法定傳染病分為甲、乙、丙三類共35種,實行分類管理。傳染病主要監測內容有:
(1)監測人群的基本情況:即了解人口、出生、死亡、生活習慣、經濟狀況、教育水準、居住條件和人群流動的情況。
(2)監測傳染病在人、時、地方面的動態分布,包括做傳染病漏報調查和亞臨床感染調查。
(3)監測人群對傳染病的易感性。
(4)監測傳染病、宿主、昆蟲媒介及傳染來源。
(6)評價防疫措施的效果。
(7)開展病因學和流行規律的研究。
(8)傳染病流行預測。
2.非傳染病監測 目前有些國家已將監測範圍擴大到非傳染病。監測內容根據監測目的而異,包括出生缺陷、職業病、流產、吸煙與健康,還有營養監測、嬰兒死亡率監測、社區和學校的健康教育情況監測、食品衛生、環境、水質監測等等,範圍極廣。
我國部分地區已對惡性腫瘤、心腦血管病、高血壓、出生缺陷等非傳染病開展了監測。例如由北京心肺血管醫療研究中心牽頭組織了我國16省市、19個監測區的多省市大協作,對心血管病發展趨勢及其決定因素進行監測。天津市開展了以「腫瘤、冠心病、腦卒中、高血壓」為重點的非傳染性「四病」的防治研究等。
(五)監測系統的評價
對監測系統的質量、用途、費用及效益應定期進行評價,以進一步改進監測系統。可從敏感性、特異性、代表性、及時性、簡單性、靈活性等幾個方面來評價監測系統的質量。
(六)監視信息的流通
WHO定期將各方面資料加以整理、評價、分析、綜合,編印成《疫情周報》(Weekly Epidemiological Record)和多種刊物向世界各地發放。我國由中國預防醫學科學院編輯出版的期刊《中國疾病監測》(1992年改為《疾病監測》),反映全國傳染病的發病和死亡資料及疫情動態,交流各地疾病監測工作的經驗。信息流通使應該了解信息的人能及時了解到,便於及時提出主動監測方案,或對重要疫情做出迅速反應,也有利於科研人員明確工作重點和研究方向,進一步開放利用信息,使信息產生最大效益。
(七)我國疾病監測工作開展概況
我國法定的傳染病疫情報告及反饋系統建於1950年,是最重要、最基本的傳染病宏觀監測系統。70年代後期,西方國家疾病監測的概念開始傳入我國。自1978年開始,我國陸續建立了流感、乙型腦炎、流腦、副霍亂、流行性出血熱、鼠疫、鉤端螺旋體病等單病種的監測系統。1979年在北京、天津開展疾病監測試點。1980年,在我國建立了長期綜合疾病監測系統,開展了以傳染病為主並逐漸增加非傳染病內容的監測工作。1989年初,提出了第二階段疾病監測總體設計方案的原則,即按分層整群隨機抽樣的方法,在全國不同類別的地區,按真實人口分布建立疾病監測點,對監測人群的出生、死亡、甲乙丙三類法定傳染病的發病、兒童計劃免疫的接種情況進行監測。此後,大多數省建立健全了組織機構,在省防疫站設立了疾病監測小組,有專人負責,並制訂了實施方案和實施細則。1990年1月1日起開始執行的傳染病為主的四卡、四冊登記報告制度,即出生報導卡、冊,死亡報告卡、冊,甲、乙、丙類傳染病報告卡、冊,以及計劃免疫報告卡、冊。部分點進行了「居民健康檔案」的建檔工作。
堅持以傳染病為主是我國現階段疾病監測工作的方向。監測數據的質量,是疾病監測的生命。
參看
慢性病的預防措施 | 現場干預試驗及其效果評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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