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部損傷
A+醫學百科 >> 手部損傷 |
手部損傷(hand injury),手具有複雜、精細、靈巧的功能,人們用手從事勞動。手在勞動中與外界接觸頻繁,易受損傷。手部創傷占工業創傷的1/3強。據中國的一些統計數字,手部創傷佔全部創傷1/4強,佔四肢創傷的1/3強。
目錄 |
手部創傷的種類
可按性質分為六類。
刺傷
由於針、釘、刀尖或木屑等刺入手部而產生,常發生在手指或手指尖端。淺的刺傷若無異物存留在傷口內,一般均可自愈。若刺傷較深且有異物存留則易發生感染,必須手術取出異物。
切傷
鋒刃的用具或機器所造成的創傷,根據創傷的深度,致傷的角度和損傷的組織等因素,而分為簡單切傷、切削傷、複雜切傷和截斷傷。
撕傷
由電鋸和齒輪造成的創傷,邊緣不整齊,失活組織也多。傷手的肌腱、神經均可斷裂,甚至伴有骨折,軟組織可能有缺損。
撕脫傷
由旋轉的機輪或輪帶所造成的創傷。主要傷及軟組織,包括皮膚及肌腱。根據外力與受傷機制,可分為片狀撕脫或套狀撕脫。
擠壓傷
門縫或鐵錘擠壓手指可造成輕度擠壓傷。而重力機輪、滾輪機或壓型機等可對手的大部分或全部造成重度擠壓傷。在重度擠壓傷的皮膚,真皮層的血管常被壓力毀壞,臨床上這部分皮膚常無發紺或其他顏色的改變,但活力常有問題,若機輪繼續轉動,又能產生撕裂和撕脫性損傷。
火器傷
由子彈、彈片、炸藥爆炸所造成。軟組織炸裂、骨質粉碎。傷口內外有泥、火藥和其他異物存留。
手部創傷的處理
早期處理傷口是預防感染的唯一措施,一般爭取在8小時內施行清創。清創時,由外向內,由淺而深,順時針地操作,先除去游離骨片、異物及切除無活力的組織,仔細止血,把污染傷口變成乾淨無菌的傷口,處理後多數病例能獲得一期癒合。抗生素對防止傷口感染有一定的價值,但不能由於有了抗生素而把處理新鮮傷口的法定時間任意延長或對清除創面草率從事。傷口處理越早,清創越細緻,預後就越佳。倘使傷口已超過12小時以上,傷口污染較重,有炎症侵襲深部組織的可能,則不必勉強縫合傷口,可簡單清創並用消毒的生理鹽水紗布外敷,待二期縫合。若傷緣皮膚整齊,血運良好,則無須切除創緣,以免縫合後傷口緊張,以及局部腫脹引起傷緣壞死感染。手指損傷時尤其如此。
手的不同部位損傷後處理方式亦有不同。分述如下。
指端切削傷
指端為人體感覺最靈敏的部位,一旦損傷必須修復,以保持其原有的功能。臨床上須根據損傷的範圍、所在的部位和病理的變化,決定其治療的措施。
①拇指指端掌側軟組織缺損。拇指的功能占手部功能的50%,因此在處理拇指損傷時,須儘力保存其完整性,恢復其原有的運動和感覺功能。治療方法有:拇指局部皮瓣推進術(適用於拇指指腹軟組織缺損在 1cm以內,深部組織未裸露時,此時雖也可應用游離皮片植皮覆蓋創面,但考慮拇指功能的重要性,應用局部推進皮瓣較為理想),鄰指皮瓣移植術(適用於拇指指腹缺損,其缺損範圍在1.5~2.0cm,並有肌腱外露者,可採用食指皮瓣移植修復創面。其優點為手指皮膚感覺相似,固定方便)及食指背側島狀皮瓣移位術(適用於拇指掌側或背側軟組織缺損,其範圍超過2cm以上,且深部組織裸露者。優點為一次手術即能完成)。
②其他四指指端掌側軟組織缺損。手指指端掌側軟組織切削傷,軟組織缺損在1cm,深部組織未暴露者,一般採用中厚游離皮片覆蓋創面。但食指的功能反次於拇指,因此,採用食指局部皮瓣推進術較為滿意,其優點為指端皮膚感覺正常。
創傷性截指傷
為常見的手部損傷,創傷截指後,可殘留一部指甲、指骨或關節面外露,甚至屈與伸肌腱完全斷裂,同時血管、神經損傷。若斷指遠段完整,首先需考慮斷指再植術。若離斷指體軟組織損傷嚴重,或因擠壓發生粉碎骨折,軟組織破碎缺損時,則需根據受傷部位區別處理。
①拇指創傷性截指。根據截指平面的不同,採用不同的處理方法,如指端部分創傷性截指,其創面軟組織較健康而又不能直接縫合時,可採用中厚皮片修復。拇指末節部分或全部創傷截指,其創面有骨質外露時,不宜切除部分指骨而直接縫合。這樣手術雖簡單,但對拇指長度及功能有一定影響,因此最好採用中指橫側交指皮瓣移植術。拇指近節部分創傷性截指,則儘可能縫合皮膚爭取一期癒合,考慮到拇指的長度對功能有一定影響,二期可施行拇指提升術。間隔2~3月後再行第一指蹼「 Z」改形術。拇指掌指關節截指或掌骨部分截指,則縫合傷口,爭取一期癒合。二期可施行拇指再造術,如游離足趾移植術或食指移位術。
②其他四指創傷性截指。截指後保留的長度對手的功能非常重要,在近側指關節平面以下截指,則所喪失的功能與所截去的長度呈正比。即截除得越多,其功能越差。在可能的情況下,應盡量保留其長度。對末節指骨部分截指,宜採用手指二側「VY」皮瓣推移覆蓋創面。截指平面在近側指關節以上時,所留殘端用處較少。如食指或小指近側指關節以上截指後,握拳時殘端的功能僅為保存手部原有的寬度。中指或無名指,近側指關節以上截指時,所保留的近側指骨有防止抓物外漏的功能。這種殘端可用皮片修補,亦可切除部分骨質後縫合皮膚。掌骨有保持手掌寬度。加強握力的功能,倘使在掌骨頭平面以上施行截指,不但手掌寬度變窄且握力減弱。食指或小指截除後,相應的掌骨頭是否切除,需根據具體情況決定。如果軟組織較多,則可保留掌骨頭,並行單純縫合。如果軟組織較少,可切除掌骨頭後,直接縫合,這樣外形亦較為美觀。
手指各節均有伸屈肌腱,如手末節指骨有伸指肌腱及屈指深肌腱抵止;中節手指骨有伸指的中央腱束及屈指淺肌腱抵止,於近節指骨有伸指總肌及屈曲掌指關節和伸直指間關節的蚓狀肌和骨間肌附著。若創傷性截指的平面在其肌腱抵止部平面以上,不能將切斷的伸肌和屈肌肌腱的斷端在殘端上施行對端縫合,以免影響殘端或其鄰指的活動。為了避免神經斷端與附近組織發生粘連,產生疼痛。應將神經斷端向外拉出一部並切除,使斷端回縮至疏鬆結締組織中,以免發生粘連。為了防止神經瘤(神經切斷後,神經纖維及支持組織增生,形成結構紊亂的結節)的發生,近期也有將神經兩斷端施用端縫合者。
截指相當於關節平面時,為了防止軟骨面殘端過於膨大,指骨遠端向掌面突出,握物時壓迫疼痛,以及一旦傷口發生化膿感染不易癒合,因此,必須切除軟骨面並將指骨殘端修整成末節指骨狀,然後再進行縫合。截指殘端皮膚要柔軟光滑,不與骨質斷端粘連,在皮與骨之間要以脂肪隔離,使皮膚能自由活動,並保證感覺正常,經得起長期磨擦。手指掌側皮膚比較耐磨,故截指後應保留較長的掌側皮瓣,將創口縫緣置於手指背側,避免產生的瘢痕纖維與皮下組織粘連,縫緣不宜過緊,以免影響手指活動,所以應在手指屈曲位時縫合創緣。
手部撕脫性損傷
多由機器輾軋,撕裂造成。因損傷的部位不同,其處理方法與效果亦各異。臨床上常見者為套式撕脫傷、手背撕脫傷。
①套式撒脫性損傷。又分為單指撕脫傷和全手撕脫傷。單指套式撕脫傷以拇指為多見,有單純軟組織撕脫,肌腱與骨骼暴露;也有末節指骨連同肌腱、神經、皮膚一同撕脫,近節指骨裸露。治療方法有:瓦合式皮瓣修復術(採用食指背側島狀皮瓣移位至拇指背側,無名指橈掌側血管神經皮島移至拇指掌側,將二皮瓣對合縫合修復拇指撕脫傷)、單蒂皮管修復術(採用鎖骨下胸壁皮膚或對側下腹部皮膚,按傷指的粗細、長短裁製成單蒂皮管修復拇指撕脫傷,3周後斷蒂修整皮管殘端)、前臂逆行島狀皮瓣修復術(按傷指的形狀,在前臂設計島狀皮瓣,通過切開皮下隧道,轉移皮瓣修復傷指軟組織缺損)等。
全手套式撕脫傷十分嚴重,因合併肌腱關節的裸露,在處理上有一定困難。治療可用腹部袋狀皮瓣埋藏術,本手術比較複雜,手術次數多,療程長,治癒後的手指掌指關節尚能保存部分活動,指間關節基本強直,但尚能起到一定範圍的持物功能。
②手背撕脫性損傷。手背皮膚柔軟,鬆弛,富有彈性,因此,能適應各指的掌指關節和指間關節的活動。倘使皮膚撕脫,其近位端仍有聯繫,而撕脫皮膚面積不大,有足夠的血運時,可考慮將撕脫皮瓣縫回原處。如果撕脫皮瓣較大,遠端血運有一定影響,而皮瓣本身尚無捻挫傷,可考慮將部分皮瓣切下或仍保留其蒂部,剪去皮下脂肪至真皮,呈中厚皮片,重新覆蓋創面縫合。如果手背皮膚全部撕脫,與傷口並無聯繫,須按損傷部位的深淺,選擇植皮的類別。如果皮膚撕脫,而伸肌腱仍保留一層結締組織,可用中厚皮片移植遮蓋創面,縫合植皮時應保持皮片適當的鬆緊度,將掌指關節固定於屈曲位,預防日後瘢痕攣縮影響手指的屈曲活動。如果皮膚連同肌腱周圍結締組織一併撕脫,伸肌腱完全裸露,可根據創面的大小,採用胸腹部扁平皮瓣修復創面。
手部擠壓性損傷
因致傷的原因不同,而分為輕重兩類。輕者為門縫和鐵錘等擠壓所造成,多見於手指或指端,除指腹偶有裂傷外,多數僅在皮下或甲下有出血或血腫。在處理上主要是消除腫脹減輕疼痛,採用熱敷,抬高患指,穿刺血腫或切開引流,必要時拔除指甲。重者為工業中的壓型機,輾平機等壓力較大或面積較廣的機器所造成。損傷情況較為嚴重,其嚴重程度隨壓力的大小,時間的長短,以及受壓範圍的不同而異。此種損傷的特性是皮膚、皮下脂肪、肌腱、神經、骨骼等等全部被機器壓碎,手部外觀完全變形。同時在擠壓的過程中隨著機器的旋轉,時常合併軟組織破裂和撕脫性損傷。因此,在處理上大部分需要截肢。尤其是橡膠輾平機損傷,不但具有壓力還帶有高溫,除擠壓外有燒烙性損傷,故傷處的失活組織與健康組織界限不清,當時傷肢的皮色並無改變,而後燒烙傷造成血管內液凝固而致血栓形成,最後導致皮膚壞死。因此,在早期可暫行適當清創簡單縫合包紮,繼續觀察,待壞死組織與健康組織境界分清後,再作進一步處理。
參看
關於「手部損傷」的留言: | 訂閱討論RSS |
目前暫無留言 | |
添加留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