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炎和濕疹 (L20-L30)
- L20 特應性皮炎
- 排除:
局限性神經性皮炎(L28.0)
- L20.0 倍式尼爾氏(Besnier's)痒疹
- L20.8 其它特應性皮炎
- 濕疹:
屈側性 NEC
嬰兒的(急性)(慢性)
內因性(過敏性)
神經性皮炎:
.特應性
.瀰漫性
異位性皮炎
遺傳過敏性皮炎
- L20.9 未明確的特應性皮炎
- L21 脂溢性皮炎
- 排除:
傳染性皮炎(L30.3)
- L21.0 溢脂性頭皮
- 搖籃帽
- L21.1 嬰兒脂溢性皮炎
- L21.8 其它脂溢性皮炎
- L21.9 未明確的脂溢性皮炎
- L22 尿布性皮炎
- 尿布性:
.紅斑
.皮疹
牛皮癬狀尿布皮疹
- L23 接觸過敏性皮炎
- 包括:
接觸過敏性皮疹
排除:
過敏 NOS(T78.4)
皮炎(在):
.NOS(L30.9)
.接觸性 NOS(L25.9)
.尿布 [尿布] (L22)
.由於內服物質造成的(L27.-)
.眼瞼(H01.1)
.刺激物接觸(L24.-)
.口周的(L71.0)
外耳濕疹(H60.5)
與輻射相關的皮膚和皮下組織疾患(L55-L59)
- L23.0 由於金屬導致的接觸過敏性皮炎
- 鉻
鎳
- L23.1 由於粘膠導致的接觸過敏性皮炎
- L23.2 由於化妝品導致的接觸過敏性皮炎
- L23.3 由於藥物接觸皮膚導致的接觸過敏性皮炎
- 如果必要,使用輔助的外因編碼(見第20章),去界定藥物。
排除:
由於藥物導致的過敏反應 NOS(T88.7)
由於攝入藥物和藥劑導致的皮炎(L27.0-L27.1)
- L23.4 由於染料造成的接觸過敏性皮炎
- L23.5 由於其它化學品造成的接觸過敏性皮炎
- 水泥
殺蟲劑
塑料
橡膠
- L23.6 由於食物接觸皮膚造成的接觸過敏性皮炎
- 排除:
由於攝取食物導致的皮炎(L27.2)
- L23.7 由於植物造成的接觸過敏性皮炎,食物除外
- L23.8 由於其它因子導致的接觸過敏性皮炎
- L23.9 未明確原因的接觸過敏性皮炎
- 接觸過敏性濕疹 NOS
- L24 刺激物接觸性皮炎
- 包括:
刺激物接觸性濕疹
排除:
過敏 NOS (T78.4)
皮炎(在):
.NOS(L30.9)
.過敏性接觸(L23.-)
.接觸 NOS(L25.9)
.尿布性 [尿布] (L22)
.由於內服物質造成的(L27.-)
.眼瞼(H01.1)
.口周的(L71.0)
外耳濕疹(H60.5)
與輻射相關的皮膚和皮下組織疾患(L55-L59)
- L24.0 由於清潔劑導致的刺激物接觸性皮炎
- L24.1 由於油和油脂導致的刺激物接觸性皮炎
- L24.2 由於溶劑導致的刺激物接觸性皮炎
- 溶劑:
.氯化合物類
.環已烷
.酯類
.乙二醇
.碳氫類
.酮類
- L24.3 由於化妝品導致的刺激物接觸性皮炎
- L24.4 由於藥物和皮膚接觸導致的刺激物接觸性皮炎
- 如果必要,使用輔助的外因編碼(見第20章),去界定藥物。
排除:
由於藥物導致的過敏反應 NOS(T88.7)
由於攝取藥物和藥劑導致的皮炎(L27.0-L27.1)
- L24.5 由於其它化學品導致的刺激物接觸性皮炎
- 水泥
殺蟲劑
- L24.6 由於食物接觸皮膚導致的刺激物接觸性皮炎
- 排除:
由於食物攝取導致的皮炎(L27.2)
- L24.7 由於植物導致的刺激物接觸性皮炎,食物除外
- L24.8 由於其它因子導致的刺激物接觸性皮炎
- 染料
- L24.9 未明確原因的刺激物接觸性皮炎
- 刺激物接觸性濕疹 NOS
- L25 未特指的接觸性皮炎
- 包括:
未明確的接觸性濕疹
排除:
過敏 NOS (T78.4)
皮炎(在):
.NOS(L30.9)
.過敏性接觸(L23.-)
.由於內服物質造成的(L27.-)
.眼瞼(H01.1)
.刺激物接觸(L24.-)
.口周的(L71.0)
外耳濕疹(H60.5)
與輻射相關的皮膚和皮下組織疾患(L55-L59)
- L25.0 由於化妝品導致的未明確的接觸性皮炎
- L25.1 由於藥物接觸皮膚導致的未明確的接觸性皮炎
- 如果必要,使用輔助的外因編碼(見第20章),去界定藥物。
排除:
由於藥物導致的過敏性反應 NOS(T88.7)
由於攝入藥物和藥劑導致的皮炎(L27.0-L27.1)
- L25.2 由於染料造成的未明確的接觸性皮炎
- L25.3 由於其它化學品造成的未明確的接觸性皮炎
- 水泥
殺蟲劑
- L25.4 由於食物接觸皮膚造成的未明確的接觸性皮炎
- 排除:
由於食物攝取導致的皮炎(L27.2)
- L25.5 由於植物造成的未明確的接觸性皮炎,食物除外
- L25.8 由於其它媒介造成的未明確的接觸性皮炎
- L25.9 不明原因所致的未明確的接觸性皮炎
- 接觸性:
皮炎 NOS(職業性)
濕疹 NOS(職業性)
- L26 剝脫性皮炎
- 黑布臘氏(Hebra's)糠疹
排除:
里特爾氏(Ritter's)病(L00)
- L27 因攝入物所致的皮炎
- 排除:
有害的:
.藥物作用 NOS(T88.7)
.食物反應,除皮炎外(T78.0-T78.1)
.過敏 NOS(T78.4)
.接觸性皮炎(L23-L25)
藥物:
.光變態反應(L56.1)
.光毒反應(L56.0)
風疹(L50.-)
- L27.0 由於藥物和藥劑導致的廣泛性皮膚出疹
- 如果必要,使用輔助的外因編碼(見第20章),去界定藥物。
- L27.1 由於藥物和藥劑導致的局部性皮膚出疹
- 如果必要,使用輔助的外因編碼(見第20章),去界定藥物。
- L27.2 由於食物攝取導致的皮炎
- 排除:
由於食物接觸皮膚導致的皮炎(L23.6,L24.6,L25.4)
- L27.8 由於其它內服物質造成的皮炎
- L27.9 由於未明確的內服物質造成的皮炎
- L28 慢性單純苔蘚和痒疹
- L28.0 慢性單純苔蘚
- 局限性神經性皮炎
苔蘚 NOS
- L28.1 結節性痒疹
- L28.2 其它痒疹
- 痒疹:
.NOS
.黑布拉(Hebra)
.輕痒疹
丘疹性蕁麻疹
- L29 搔癢症
- 排除:
神經官能症型表皮脫落(L98.1)
精神性搔癢症(F45.8)
- L29.0 肛門搔癢
- L29.1 陰囊搔癢
- L29.2 外陰搔癢
- L29.3 未明確的肛門生殖器搔癢
- L29.8 其它搔癢症
- L29.9 未明確的搔癢症
- 發癢 NOS
- L30 其它皮炎
- 排除:
皮炎:
.接觸性(L23-L25)
.干皮(L85.3)
小斑塊副銀屑病(L41.3)
鬱積性皮炎(I83.1-I83.2)
- L30.0 錢幣狀皮炎
- L30.1 出汗障礙[汗皰症]
- L30.2 自身敏感性皮炎
- 念珠菌疹 [levurid]
癬菌疹
濕疹樣疹
- L30.3 感染性皮炎
- 傳染性濕疹樣疹性皮炎
- L30.4 擦爛紅斑
- L30.5 白糠疹
- L30.8 其它特指的皮炎
- L30.9 未明確的皮炎
- 濕疹 N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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