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藥品/唑吡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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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藥品臨床應用指導原則

精神藥品臨床應用指導原則目錄

【概述】

是一種短效、咪唑吡啶鎮靜催眠藥,有較強的催眠作用,但無抗焦慮、抗驚厥肌肉鬆弛作用。口服後0.5~3小時血藥濃度達峰值,生物利用度為70%,半衰期為2~3小時,血漿蛋白結合率高達92%,由肝臟代謝,經腎臟和糞便排泄

【適應證】

偶發性、暫時性及慢性失眠症

【應用原則】

(1)每日最高用量不超過20 mg。

(2)治療時間應儘可能短,最長不超過4周。

(3)治療偶發性失眠時,用藥時間限制在2~5天之內。

(4)治療短暫性失眠時,用藥時間不超過2~3周。

(5)短期服用者無須逐漸停藥。長期服用或超過推薦劑量者,需逐漸停藥,防止反跳性失眠。

【使用方法】

成人推薦劑量為1次 mg,睡前服用;老年人或肝功能不全者推薦從5 mg開始,極少數患者可增加至10 mg。

【慎用及禁忌】

慎用:

(1)呼吸功能不全者。

(2)肝腎功能不良者。

(3)重症肌無力患者。

(4)年老體弱者。

(5)有酒精藥物濫用史者。

禁用:

(1)對本藥過敏者。

(2)急性酒精中毒者。

(3)阻塞性睡眠呼吸暫停症候群患者。

(4)15歲以下兒童。

(5)妊娠哺乳期婦女。

(6)有強烈自殺意念和過度酗酒患者。

不良反應

(1)較多見共濟失調、手足笨拙、精神紊亂(尤以老年人多見)、精神萎靡等。

(2)較少見過敏反應、皮疹;心率增快、面部水腫呼吸困難等;昏倒,以老年人多見;低血壓(表現為頭暈、頭昏眼花、暈倒);短暫性易激惹、不明原因的興奮或神經緊張;易激動、幻覺(視、聽等)或失眠等。

【注意事項】

(1)本藥不是治療精神障礙的藥物。

(2)本藥不應單獨用於治療抑鬱症或與抑鬱相關的焦慮症狀。如需用藥,則應儘可能地使用低劑量。

(3)對於呼吸功能不全的患者,此類藥物有可能引起呼吸抑制

(4)對於嚴重肝臟功能不全者,本藥有可能促發肝性腦病

參看

32 佐匹克隆 | 扎來普隆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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