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躁狂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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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躁狂藥(antimanic drugs),用以治療病態情緒高亢、言語和行為動作顯著增加的躁狂狀態的精神藥物。實際上,目前所指的抗躁狂藥主要是碳酸鋰。某些藥物雖然有時也用來治療躁狂症,但並非首選藥物,而且習慣上歸屬其他類別,如氯丙嗪氟哌啶醇屬於抗精神藥;卡馬西平丙戊酸鈉,則屬抗癲癇藥

碳酸鋰在19~20世紀之交用於治療高血壓、痛風腎結石癲癇等,但用以治療躁狂症則始於1940年代,以後由於毒副作用太多,應用日減。1960年代中期,由於碳酸鋰治療躁狂症和預防躁狂抑鬱症成功經驗的報導,也由於血鋰監測手段的發展,其應用進入高潮。

碳酸鋰有肯定的抗躁狂作用,有肯定的預防躁狂抑鬱症複發的作用,可能還有抗抑鬱作用,但其治療機理還不太明確。一般認為,碳酸鋰和其他鋰鹽的治療作用在於鋰離子,它可以取代鈉、鉀、鎂、鈣電漿,影響細胞膜泵的功能,使神經細胞興奮性降低。還可以使神經細胞對去甲腎上腺素的回收增加,環磷酸腺苷合成減少,從而使中樞神經遞質去甲腎上腺素的活動減低,這些或許與其抗躁狂作用有關。

鋰鹽口服後易由腸道吸收。不與蛋白質結合,而以離子形式存在,因此其濃度可用火焰光度儀或原子吸收光度儀準確地測出。在體內,鋰不進行代謝,主要經腎由尿排出,少量由唾液、汗液、乳汁和糞便排出。腎功能不佳者,鋰的廓清率低,血鋰濃度偏高。鋰和鈉有競爭作用,血鈉高,血鋰就低,反之亦然。口服後4小時血鋰濃度達高峰。長期用藥者,半減期約為24小時。

適應症主要為躁狂症,可用以治療和預防其複發。還可用以治療和防止抑鬱症的複發。對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精神病(一組兼有精神分裂症和情感性精神病兩種病相的精神障礙)及其他精神疾病所致的興奮狀態和衝動行為,也有一定效果。

嚴重的心、腎疾病,慢性腹瀉甲狀腺功能減退,以及需限制鈉鹽攝入的病人,禁用碳酸鋰。老年及孕婦宜慎用。

治療時,最好能以血鋰濃度為監測指標,因為各人的鋰廓清率不同,服用同樣劑量,血濃度可相差數倍。口服給藥,以分次給服為宜。抗複發的維持治療至少一年。

鋰的副作用以腸胃道反應最為常見,有胃部不適、胃痛噁心稀便等。其次為神經系統副作用,如倦怠、軟弱、乏力和雙手的細微震顫等。約10%的長期用藥者有口乾、煩渴、多飲和多尿症狀,主要是腎臟的尿濃縮功能減退所致,停藥後可以恢復。5~10%的長期用藥者可能發生甲狀腺腫大,部分病人有甲狀腺功能減退。少數病人有心電圖方面的非特異性改變,系因鋰和鉀競爭,造成血鉀降低所致。

鋰的安全範圍較窄,用藥不當便有可能中毒。劑量過高、發熱腹瀉脫水利尿藥應用,鈉攝入減少、高齡及原先有腎病,是常見的中毒原因。輕度中毒表現為嘔吐、腹瀉、思睡、明顯震顫和腱反射亢進。嚴重者則見意識模糊肌肉抽動,癲癇發作和心、腎功能障礙。停藥1~2天內血鋰濃度即可降至正常水平,但嚴重中毒者的症状需幾個星期方能解除。

碳酸鋰治療躁狂症的有效率為80%左右,但常需1周左右方能顯效,所以有些醫生喜歡在療程早期合併應用氯丙嗪或氟哌啶醇,以及早控制麻煩的興奮症状。合適的維持治療可使70%的躁狂抑鬱症患者複發減少。

除碳酸鋰外,其他常用以治療躁狂症的藥物還有若干種。氯丙嗪及氟哌啶醇等抗精神病藥鎮靜作用,並可注射給藥,常用以治療較為嚴重的或有妄想、幻覺等症状的躁狂症病人;急性症状控制後,再改用鋰鹽治療,卡馬西平和丙戊酸鈉屬抗癲癇藥,也具抗躁狂作用,但效果不及鋰鹽。氯丙嗪或氟哌啶醇,臨床上作為次選的抗躁狂藥,用於鋰鹽治療失敗的、頑固的、慢性的或周期複發的躁狂症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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