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腿截體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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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肢體的原發惡性腫瘤,應早期高位截肢。病程早期,病變限於骨內,無遠距離轉移者可考慮腫瘤段切除,遠段肢體再植。
2.肢體嚴重感染(例如不能控制的氣性壞疽),或藥物和一般手術無法控制的化膿性感染並發嚴重敗血症,威脅病人生命,不截肢不足以挽救生命者應及時截肢。
3.肢體嚴重而廣泛的損傷,無法修復或再植者,須當機立斷施行截肢術。
4.由於動脈血栓形成、血栓閉塞性脈管炎、動脈硬化、糖尿病等原因所引起的肢體供血不足,已有明顯壞死者,應截肢。
5.先天性多指(趾),可以截除。
6.肢體嚴重畸形影響功能,而矯形手術無法改進功能,在截肢後穿截假肢反能改進功能者,可考慮截肢。
目錄 |
術前準備
1.截肢會給病人帶來嚴重的精神和肉體上的創傷,因此,應詳細地向病人及其親屬解釋截肢的必要性和假肢裝配及使用中的問題,做好思想工作。如系開放性截肢,尚需說明須再次截肢。
2.開放性截肢後再截肢的病人,最好等待傷口癒合後手術;如未癒合,應先植皮。
3.除因供血不足以致肢體壞死者外,所有截肢應於截斷平面的近心端置充氣止血帶,以減少失血,保持術野清晰。
4.一般情況不佳者和高位截肢者,術前應做好輸血準備,以防休克。
5.各種特殊情況,如糖尿病、惡性腫瘤等,應在術前、後用胰島素或抗腫瘤藥物控制。
麻醉
肘關節平面以遠的截肢用臂叢麻醉;肘平面以近用全麻;下肢選用腰麻或硬膜外麻醉;兒童、少年及精神緊張的成人應用全麻。
手術步驟
1.體位 仰臥位,小腿下稍墊高。
2.切口 皮瓣設計要求髁以上截肢,切口瘢痕應落在殘端後側,皮瓣應前長後短,前皮瓣長1cm。沿切口全層切開皮膚,上翻皮瓣至截肢平面。
3.切斷小腿前外側組織 在截斷平面結紮、切斷大隱靜脈。在徑前肌及伸趾長肌間分出脛前血管及腓深神經;再於腓骨短肌及伸趾長肌間找出腓淺神經,按常規切斷處理,環行切斷肌肉。
4.截骨 小腿理想的截斷平面是脛骨平台下13cm。判定可用下列兩法:切開前側皮瓣時,在其最低點一直切至脛骨前的骨膜,划出痕迹,由此向上測量;或自脛骨平台前內緣向下測量。於設計平面鋸斷脛骨,腓骨在高於脛骨斷面3cm處截斷。病肢即可斷窩。
5.處理脛後血管、神經 於脛後肌後側分出脛後血管、神經和腓骨血管,分別按常規處理。鬆開止血帶,徹底止血。
6.處理骨端 小腿截肢術中對骨端的處理有其特殊性。脛骨呈三角形,為防止皮下骨棱突出,壓迫皮膚,在脛骨前緣應斜形鑿去部分骨質。較短的小腿殘肢,需將腓骨上段全部切除,並切除多餘的肌肉,以適應假肢的裝配。骨斷端銳利緣用銼銼平。
7.縫合 沖洗傷口,檢查無出血,皮瓣合適後,置膠皮片引流,逐層縫合。
術後處理
小腿殘肢愈短,愈易形成膝關節屈曲畸形,對此需加用皮牽引或夾板固定。術後及早鍛煉伸膝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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