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學心理學/心身疾病
醫學電子書 >> 《醫學心理學》 >> 心理因素致病問題 >> 心身疾病 |
醫學心理學 |
|
心理應激原引起的軀體機能改變,一般在刺激作用或威脅消失後就隨之恢復的稱為心身反應(psychosomatic reactions);若應激原過強或作用較久則使反應持續存在,可以不伴有器質性改變的稱為心身障礙(psychosomatic reactions);或伴有器質性變化,稱為心身疾病(psychosomatic diseases)。在臨床實踐中,後兩者是難以區分的,故也有將兩者通用者。
Heinroth(1818)最早將失眠一類疾病稱為心身障礙;以後,Jacobi(1822)又將包括轉換性癔症(此病後來被排除,因為認為它是通過中樞神經系統而不是植物性神經系統起作用的)在內的另一些疾病的納入這一範疇,包括潰瘍性結腸炎、消化性潰瘍、偏頭痛、支氣管哮喘及類風濕關節炎。其後Alexander(1934)又加進了甲狀腺機能亢進及神經性皮炎而成為人們所熟知的七種經典的心身疾病。
隨著人們對心身疾病研究的深入,心身疾病的概念也在不斷更改變。美國精神協會(1952)出版的《精神障礙診斷與治療手冊》第1版(DSM-I)中提出了「心理生理的自主性及內臟性障礙」(psychophysiological autonomic and visceraldisorders)一詞來替代「心身障礙」。第二版(DSM-Ⅱ1968)中下的定義是:「這組障礙以由情緒因素引起的軀體症為特徵,一般只累及一個器官系統,這種系統受植物性神經去配,所涉及的生理變化都是正常時伴隨某種情緒狀態而發生的,但在這種障礙時,反應更為強烈的持久,而個體可以不意識到他的情緒狀態」。
專欄5-2 常見的一些心身疾病
支氣管哮喘
胰島素過多
過敏性結腸
偏頭痛
神經性皮炎
骶髂關節痛
痙攣性結腸炎
潰瘍性結腸炎
疣
據Kaplan(1980)
在1980年出版的DSM-Ⅲ中,這個名詞又被改為「心理因素影響的軀體疾病」(psychological factora affecting physicalconditions)而不太強調軀體疾病中心理發病原因的作用。這主要是由於現在愈來愈認為任何疾病的發生都不是單因素而是多因素的。
儘管如此,「心射疾病」(或心身障礙)一詞仍在醫學文獻中應用。我們主張把「心身疾病」定義為「由心理社會因素引起的,持久的生理功能紊亂及其所致的器質性疾病」。可納入這一範疇的障礙與病症見專欄5-2。
參看
心理應激 | 應對機制 |
關於「醫學心理學/心身疾病」的留言: | 訂閱討論RSS |
目前暫無留言 | |
添加留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