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父遺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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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詞解釋:先父遺傳、間接遺傳,英文拼寫「telegony」 ,指一種認為後代能繼承父母雙方中一方的前任伴侶的特徵的學說。先父遺傳已在二十世紀初被James C. Ewart、Karl Pearson以及德國和巴西的科學家們實驗得到的大量的反例以及現代的遺傳學成果證明不真實。
先父遺傳的支持者最常用的論據聲稱來自達爾文的《物種起源》,但物種起源並沒有此一論據。
儘管「先父遺傳」除了早期科學家的猜想以外,至今為止未找到任何科學依據,但德國納粹和帝國主義曾用這個學說為借口,進行大量反人類屠殺。
英國人曾利用這個學說反對再婚。近年來這個被廢棄已久的學說在中國一些知識水平不高的人中流傳,懷疑被一些別有用心的外國人重新利用,意圖減少中國人再婚的比例,以達到減少人口、計劃生育的目的。
基礎知識
1、遺傳物質:人類遺傳物質是脫氧核糖核酸(DNA),由脫氧核糖核苷酸聚合而成。它只存在於細胞的細胞核和粒線體中。
2、核糖體: 直徑:170——230埃;形狀:小顆粒;結構: 由2個近於半球形而大小不等的亞單位結合而成。是一種無膜包被的細胞器。 兩亞單位間留有一條坑道,容納信使RNA、轉移RNA和其它因子。常幾個到幾十個核蛋白體和MRNA長鏈結合形成念珠狀的複合體稱為多聚核糖核蛋白體;成分:核糖核酸(RNA)60% ,蛋白質 40% ;功能:蛋白質的合成中心。
3、RNA:核糖核酸,人體內的RNA有三種,一種是轉運RNA,一種是信使RNA,一種是核糖體RNA。其中核糖體RNA是構成核糖體的部分,轉運RNA和信使RNA不能直接作為遺傳物質,而只能翻譯DNA上的遺傳信息。
4、性激素:男性睾丸分泌以睾丸酮為主的雄性激素,卵巢分泌以雌二醇為主的雌激素和以孕酮為主的孕激素,以及少量睾丸酮。這些性激素均為類固醇激素,與脂肪屬同類物質。其主要功能是刺激付性器官的發育和第二性徵的出現,維持正常性慾和生殖能力。性激素只存在於血液中,精液中沒有,相反,精液中含有大量葡萄糖,目的是為精子運動提供能量。
5、性細胞:即生殖細胞(配子)。性細胞內的染色體是單倍數(n)的。人有23對染色體,而精子和卵細胞中各有23條。
6.性狀表現:單純的DNA並不能表現出性狀,而是需要轉運RNA將此DNA上的遺傳密碼「轉錄」下來,以三個核苷酸分子決定一個胺基酸的形式,在核糖體里通過脫水縮合形成蛋白質。孤立的DNA碎片會被迅速分解成脫氧核糖核苷酸,而不會被表現出性狀。
7.染色體變異:染色體數目增加,減少,結構變化後在後代性狀上表現出來的變異。基因突變和染色體變異在絕大多數情況下都會導致後代死亡或畸形。
來自維基百科
先父遺傳是一種遺傳上的理論,現今已被質疑,但是直到19世紀晚期,它還廣泛地被相信和接受。這個理論是說,後代能繼承父母雙方中一方的前任伴侶的特徵, 因此寡婦或再婚女人的子女會有她們前任丈夫的部分特徵。這是1361年反對「黑太子」愛德華的婚姻的部分理由。愛德華三世的繼承人,和瓊——「美麗的肯特郡少女」——結婚了,而瓊是曾經結過婚的。他們的後代,被認為不完全具有金雀花王朝的血統。這個理論被亞里士多德當作自然科學而精確地作了解釋。亞里士多德相信這個理論,而在中世紀對亞里士多德的再認識中,這個理論又復甦了。叔本華和赫伯特.斯賓塞兩人都認為先父遺傳是可信的,然而它卻被現代基因理論完全駁倒了。先父遺傳的思想來源於古希臘神話中關於希臘英雄的血統問題。那些同時有一個不朽的父親和凡人父親的人,象特修斯一樣,一個天神和一個凡人各佔一半。由於古代對性的了解,製造特修斯的精液是由來自神的和來自人類的精液的混合體,這就解釋了英雄異於常人的地方。有時希臘神話中類似的故事會產生一對雙胞胎,一個是神,一個是人,就象「友愛」雙神狄俄斯枯里一樣。依照帕那薩斯——特爾費的建立者——的假設,帕薩尼亞斯這樣寫:「象其他的英雄一樣,他們被稱為有兩個父親,一個是海神波塞冬,另一個是人類父親克里奧滂浦斯。」
瓦倫廷的諾斯替教徒是將生理學和靈性結合起來的最有代表性的一群人。在菲利普福音書中,這些人在拿哈瑪地文集里發現了這樣一段話:
誰人得女愛,其子類誰人。女人愛夫君,其子似夫君。倘若愛姦夫,子亦肖其姘。若與夫交接,心念常邪淫,其子女所生,亦必似通姦。
在19世紀時期,被引用最多的例子來自Lord Morton的母馬,是被外科醫生Everard所發現的,後來又被達爾文引證。Lord Morton把一匹白色母馬和一匹種斑馬交配,而後他又將同樣一匹母馬與一匹白色種馬交配,它們的後代奇怪地在四條腿上帶有條紋,就象那匹斑馬。
雖然August Weismann早先對這個理論表示懷疑,但直到19世紀90年代,這理論仍然獲得科學上的支持,直到 James Cossar Ewart 在蘇格蘭及其他一系列研究者在德國和巴西所做的一系列實驗,都未發現有關現象的證據。Morton所觀察到的現象可以被解釋為後代從它的父母/祖父母身上繼承了隱性基因,並表現出性狀。
對於哺乳動物來說,每個精細胞都攜帶著構成後代的一半染色體(單倍體》,卵細胞則攜帶另外一半。通過受精作用使受精卵形成一個二倍體。二倍體會遺傳父母雙方每個體細胞的一半基因組,通過精子(來自父親)和卵細胞(來自母親,顯然)。因此,,先父遺傳的神話根本不能與當代遺傳學說的知識和生殖過程相容。
對先父遺傳的信奉仍然存在於一些政治邊緣團體中,如西方的白人至上主義,以及其它一些,比如存在於俄羅斯和其它前蘇聯國家中的種族主義和原教旨主義。例如,一些白人至上主義者們認為如果一個白種女子先和美國黑人性交後生下混血兒,然後再與白種男子性交,之後生下的小孩將具有美國黑人的身體特徵。
然而,先父遺傳的理論在19實際晚期曾被種族主義者大肆宣說:如果一個女人有了一個非雅利安人種的孩子,她就永遠不可能在生出「純種」的雅利安孩子來了。這個思想曾被納粹所接受。
來自《柳葉刀》
被廢棄的診斷——先父遺傳
1820年,FRS的莫頓伯爵,寫信給英國倫敦皇家學會,稱他發現了一個"奇異的事情" 。他在試圖馴養斑驢(一種馬,產於南美,外型象斑馬,現已絕跡)時 ,這匹雄性斑驢與一匹雌性阿拉伯母驢交配,雜交的結果正常。但後來怪事出現了,那匹阿拉伯母驢後來與一匹阿拉伯種馬交配後,他們的後代擁有斑驢的膚色及毛髮特徵。
動物飼養著一直以來都在擔心珍貴的純種雌性動物(無論是馬,豬,羊,狗)如果與一個非純種的雄性動物交配,她們的純種特性將永遠被污染。第一次的受精將會影響持久,因為胚胎不但"接種"了母親的血液,還包括所有和她交配過的雄性。這一學說在19世紀一直得到科學界的認可: Claude Bernard, Charles Darwin和其他許多精明的觀察家接受了觀測證據,並闡述理論進行解釋。他們稱之為"細菌感染" ,意思是「胎兒永久影響母親的儲備卵子」。August Weismann(1834年~1914年,德國生物學家)給這一理論起了一個令人印象深刻的希臘名字, telegony ( "距離"和"後代" ) ,他仔細的分離肉體和生髮細胞,對特徵遺傳提出質疑。Weismann相信他的關於遺傳物質的概念可以解釋telegony,它可能是真的,但Weismann懷疑其真實性。
儘管這個是動物飼養者的關注的問題, telegony還引起了人類遺傳的問題。帝國主義者通過它找到了一個便的解釋,用於大批屠殺與歐洲人接觸的土著居民。他們認為土著婦女與白人男性同居後,將會less fertile;寡婦第二次婚姻的後代會更像她已故的丈夫。Emile Zola用這個理論作為主題,寫了小說Madeleine Férat ( 1868 ) 。Weismann的實驗和蘇格蘭博物學家 J C Ewart懷疑其觀察結果的準確性。統計學家Karl Pearson指出, 假如telegony屬實,一對夫婦的幾個孩子中,越小的孩子應該越像父親,而他發現事實並非如此。隨著遺傳學的勝利, telegony理論被淘汰了。但它沒有完全消失,在通俗文化中,該學說為已婚婦女提供了一點自由,因為按照該理論,通姦產生的後代會酷似其法律上的父親,而非生物學上的。所以諺語說: "filium ex adultera excusare matrem a culpa" 。
「先父遺傳」學說被遺傳科學推翻前,曾被舊社會的許多人相信,例如此詞條:
大不列顛百科全書 第11版(1911年出版)
先父遺傳(Telegony)
先父遺傳(Gr. Ti Xe, far, and y6vos, offspring),這個詞現在用來指後代可以從其母親的前任配偶那裡繼承特性的假說。直到最近,母獸從其一個或多個前任配偶那裡獲得遺傳特性,這一猜想被養殖者們稱為「反射」,被生理學家稱為「生殖細胞的傳染」,或者簡單地稱之為「傳染」。「傳染」學說和與之相關的「母感印象」學說(「母感印象」指的是這樣的猜想,懷孕母獸的經歷會直接影響到其未出生的後代,比如後代耳聾歸因於母獸在孕期被巨大的聲響嚇到,後代眼盲是由於母獸在孕期曾看到盲人---譯者注),似乎同樣流傳久遠而廣泛。早期信奉「母感印象」學說的證據可以在「Jacob把去了皮的木棍放在Laban的牛前面,誘導它們生出有紋的、有點的和有斑的後代」(《聖經。創世紀》中的典故---譯者注)中找到;而早期信奉「傳染」學說的證據可以從一些作家的文章中找到---猶太人要求沒有子女的寡婦嫁給其亡夫的兄弟,因為他或許可以「把種子提供給他的兄弟」。不管在古代養殖者們的觀點是什麼,可以肯定中世紀的養殖者們相信「傳染」學說是很普遍的事。而在過去的兩個世紀中,因為得到博物學家的認可,英國的養殖者們尤其堅定地認為後代頻繁地從其母親的前任配偶那裡繼承特性,同時英國和歐洲大陸的博物學家(顯然未將養殖者的斷言付與實驗的驗證)把「反射」解釋為母獸的生殖細胞受到前任配偶的直接或間接的「傳染」。值得注意的是,L. Agassiz, C. Darwin(達爾文), W. B. Carpenter和 G. J. Romanes都或多或少是「傳染」學說的堅定支持者。幾年以前,除了Professor A. Weismann,其他生物學的領軍人物,或者滿意於「傳染」學說,或者認為其可信度是足夠的。即使Professor Weismann也沒有否認後代「反射」其母親的前任配偶。這個廣泛傳播的學說,他認為「是有道理的和有依據的」,但是他又小心地加上「只有經過傳統的系統性研究的驗證,也就是實驗,才能將先父遺傳確認為事實」。對於這個假說的態度,Professor Weismann和Herbert Spencer明顯不一樣,後者在幾年前說他已經有足夠的證據證實種獸可以施加影響到與其交配過的母獸的在交配之後出生的後代上。先父遺傳是否成立這個問題的重要性是很顯然的。如果母馬和其他雌性動物易受它的第一個和其後的配偶的「傳染」,先父遺傳就可以列為一種變異的原因。據此養殖者們就有充分的理由相信純種的母獸和不同種類的種獸交配會容易受到「污染」;而如果次等的和雜種的母獸首先和高等的種獸交配,然後即使再與次等的和雜種的種獸交配,也能產下較優等的後代。另一方面,如果「生殖細胞的傳染」是不可能的,先父遺傳就不能視為一種變異的原因。因此養殖者們將不能再認為母馬和其他雌性動物因混雜的交配而被「污染」,也不能通過與先與強壯的種獸交配而獲益。根據養殖者們的反映,儘管先父遺傳的跡象在幾乎所有的家畜和家禽中都有發現,但主要還是集中在馬和狗這兩種動物身上。
馬科動物的先父遺傳。Beecher在17世紀末指出「當母馬先與驢子交配產下騾子之後,然後再與公馬交配產下馬駒時,馬駒的身上就有與其母親的姦夫驢子相聯繫的條紋」。用於生產騾子的母馬被「污染」了,這個結論被廣泛的信奉著,但是驢子持續影響的不可辯駁的證據,如同Agassiz假設的那樣,同樣很顯眼地缺失著。 Darwin說:「值得注意的是,巴西南部的農民們深信,母馬一旦生過騾子,然後再將其與公馬養在一起後生下的小馬駒身上很容易有像騾子那樣的條紋」 (Animals and Plants, vol. i. p. 436)。在另一方面,Baron de Parana說:「我有許多親友在大規模養殖騾子的飼養場中工作,每個飼養場一年生騾子有400-1000個。在所有這些飼養場中,母馬和驢子經過兩到三次的雜交之後,飼養員把母馬和公馬養在一起,然而卻從來沒有生出在某些方面有一點像驢子或騾子的純種馬駒。」先父遺傳的廣泛流行,在很大程度上源於 1820年Lord Morton報告給the Royal Society的一次疑似「傳染」事件。一匹栗色的母馬在和一匹白氏斑馬雜交之後,再與一隻黑色的阿拉伯馬交配產下的三隻馬駒身上有一些條紋,其中一隻的條紋的數目比之前和白氏斑馬雜交之後產下的後代還要多。然而對這次疑似「傳染」事件的思考越多,就越覺得將其作為「傳染」的證明是不可靠的。條紋在高等級的阿拉伯馬中很常見,而有時候阿拉伯母馬的雜交後代的穿過腿部的條紋以及其它和斑馬類似的斑點比前面Lord Morton的那隻擁有7/8阿拉伯馬血統的母馬後面產下的三個後代還要清楚。因為沒有做對照實驗,所以沒有理由認定Lord Morton的那隻栗色的母馬如果先與那隻黑色的阿拉伯馬交配,會產下較少條紋的後代。為了解釋後面生下的那三個馬駒身上的條紋,我們僅僅需要假設(既然雜交的規律很好理解)那個有7/8阿拉伯馬血統的栗色的母馬身上有Kattiawar或者其它印度品種的潛伏特徵(即隱性基因---譯者注),而後者一般會出現條紋。因為Darwin和其他人已經將Lord Morton的那匹母馬視為證實「傳染」學說的強有力的證據,儘可能精確的重複Lord Morton的實驗就成為在幾年前很吸引人的事。白氏斑馬已經滅絕了。一些母馬先和一匹條紋很多的斑馬養在一起,然後再和阿拉伯公馬交配。另一些母馬做對照實驗。30匹母馬先和那匹Burchell斑馬雜交出了17個後代,然後再和阿拉伯公馬交配產下了20匹馬駒。用作對照實驗的母馬產下了10匹純種馬駒。不像Lord Morton的白氏斑馬的雜交後代,所有斑馬的雜交後代的條紋都非常多,有的後代條紋非常清楚,有的後代的條紋比它們的父親還要多。在高原母馬和阿拉伯公馬交配產生的馬駒中,有三匹在出生時看不出明顯的區別。但是因為在那些從未見過斑馬的母馬產下的後代中的兩個也有同樣清楚的條紋,所以不能把先雜交過的母馬和阿拉伯公馬交配產下的馬駒中出現了條紋歸因於其母親受到了前任配偶的「傳染」。更進一步,在後面出生的阿拉伯公馬的後代中也沒有找到其它能證實「傳染」學說的證據,包括鬃毛,尾巴,蹄子和習性等。在純種馬駒也就是從未與斑馬交配過的母馬的後代中,有兩匹出生時帶有條紋而有一匹後來才長出了條紋---這種現象揭示了馬駒的皮毛會更換。而且當雜交過的母馬和阿拉伯公馬的後代身上的淡淡的條紋消失以後,三匹純種小馬身上的條紋還在。它們最後終生留有條紋,其中一個是黑色的Shetland母馬和黑色的Shetland種馬的後代,另一個是暗褐色的Norwegian矮種馬和雜色的阿拉伯母馬後代,最後一個是Norwegian矮種馬和紅棕色的雜種的阿拉伯母馬的後代。先父遺傳的信奉者們曾宣稱其證據可以出現在第二代中。為了驗證這一假說,把一個紅棕色的母馬,和它的一個有很多條紋的同母異父的雜交姐妹及一個雜種的高原矮種馬養在一起,而把一個正在照看它的雜交後代的高原母馬和一個公馬及其同母異父的雜種兄弟養在一起。結果,新出生的兩個小母馬與斑馬以及斑馬的雜交後代沒有一點有關聯的特徵。在馬與驢的雜交中也獲得了同樣的結果,先父遺傳傳說在這些正規的系統性研究中都毫無例外的未獲得證實,就像幾年前Professor Weismann表明的那樣(參考 Cossar Ewart, The Penycuik Experiments, 1899)。
犬科動物的先父遺傳。如果可能的話,狗飼養員比馬飼養員還要更加徹底地支持先父遺傳假說。然而,Sir Everett Millais,一個認的權威,大膽地宣稱其在近30年中,做了各種各樣的實驗,而未見一個先父遺傳的實例。最近的實驗支持Millais的結論。在當今,蘇格蘭獵鹿犬和達爾馬提亞狗(一種有斑點的用於運輸的狗)都是最純的品種。一條獵鹿犬給一條達爾馬提亞狗生下7個小狗以後,又和同種的狗養在一起。結果生下了5隻小狗,個個都成長為靈敏的獵犬,看不出其與差異巨大的達爾馬提亞狗之間有什麼關聯。在獵鹿犬和retriever(找回獵物的犬)首先交配的情況下也獲得相同的結果。每年在犬類都發生許多非人為刻意安排的先父遺傳實驗,其中的兩次值得注意。一隻黑斑蘇格蘭獵犬先給一隻捲毛、肝白色的西班牙獵狗生下了幾隻小狗。這些小狗體型上像西班牙獵狗,顏色是褐白色的。隨後這隻獵犬又給一隻黑斑蘇格蘭獵犬生下了一窩小狗,這窩小狗都是標準的蘇格蘭獵犬,其中三隻都在有影響的比賽中獲了獎。第二個這樣的受試者是一隻硬毛獵狐犬,而種狗先後分別是白色的波美拉尼亞狗和雜種愛爾蘭獵犬。在充分獲得被「污染」機會以後,它開始和一隻同品種的獲獎狗交配,生下了三隻小狗,都是純正的獵狐犬,其中的一隻還被認為是該品種中不可多得的樣品狗。
在貓、兔、鼠、牛、羊、家禽和鴿子中進行的類似實驗,同在馬和狗中做的一樣,都未能獲得後代可以從其母親的前任配偶那裡繼承特性的證據;也就是說,試圖證明雌性動物被它的第一個配偶「傳染」,然後更換配偶之後生下的後代在身體構造或習性上與前任配偶有一定相關的嘗試完全失敗。還有一點或許要注意,一些養殖者不僅認為雌性會被其配偶「傳染」,而且認為雄性也能從其配偶那裡獲得特性,這個性條似乎特別流行於養牛者中;但是現在,例如,一頭長角的高地公牛和一隻黑色無角的蓋勒韋母牛雜交,然後就可以通過純種的高地母牛獲得長的像蓋勒韋牛的小牛,這是很難想像的。
總之,需要指出的是,養殖者和生物學家在過去用「傳染」假說考慮問題是可以理解的。令人吃驚的是即使到現在我們仍然對變異的原因知之甚少,在幾年前,我們還是習慣性地忽略隔代遺傳或者返祖這樣的現象。儘管我們對於遺傳與變異的法則理解更好了,但是我們仍然對於大多數的家養動物的起源知道的不多。另一方面,通過Mendel(孟德爾)和其他人的實驗,現在我們知道雜交的動物和植物可以表現出其純種雙親之一的所有性狀,同樣我們也知道被視為純種雙親的後代有時會與其雙親差異巨大,出現返祖現象。對遺傳與變異規律理解的越好,對生殖細胞的產生、結合、直至發育成為成熟個體的整個過程知道的越多,我們尋求先父遺傳和其它類似學說的解釋的需求就越少。(J. C.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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