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皮質激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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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成分:促皮質素,別名:促皮質激素,促腎上腺皮質激素 ,促皮質素
【外文名】Corticotropin,ACTH
性狀:針劑。
目錄 |
功能主治
1.興奮腎上腺皮質功能:長期應用皮質激素在停藥前或腎上腺皮質功能亢進行腎上腺部分切除術後,可短期(3~7日)應用促皮質素,以興奮腎上腺皮質的功能。2.促皮質素試驗:原發性腎上腺皮質功能減退者,對本品無反應。繼發性腎上腺皮質功能減退者,在滴注促皮質素3~5日後,類固醇的排出量逐漸增加,呈延遲反應。此試驗還有助於區分腎上腺皮質功能亢進者的病理性質。如為雙側皮質增生,反應常高於正常;如為皮質腺瘤,反應正常或稍高;如為皮質腺癌,則無明顯反應。
用法及用量
1.肌註:每次~25單位,1日2次。長效促皮質素僅供肌注,1次~60單位,1日1次。2.靜滴:以12.5~25單位溶於5%~10%葡萄糖液500ml內於6~8小時內滴完,1日1次。促皮質素試驗,將25單位溶於5%葡萄糖液中靜滴,維持8小時,連續2日,留24小時尿檢查17酮類固醇及17羥皮質類固醇。
不良反應和注意
1.大量應用時可出現不良反應,如高血壓、月經障礙、頭痛、糖尿、精神異常等。 2.可引起過敏反應,甚至過敏性休克,尤其靜注時更易發生。3.本品還能引起電解質紊亂和婦女發生痤瘡、多毛症和閉經。4.過敏病人可出現急性變態反應。
其它
規格:1.注射用促皮質素:每支25單位、50單位。2.長效促皮質素注射液:為促皮質素與氫氧化鋅的滅菌混懸液。
生產廠家:
是否醫保用藥:醫保
是否非處方藥:處方
其它:1.靜滴時,不宜與中性、偏鹼性的針劑如氯化鈉、谷氨酸鈉、氨茶鹼等配伍,以免產生混濁。2.結核病、高血壓、糖尿病、血管硬化症、胃潰瘍等病人及孕婦,一般不宜應用。3.本品易被胃蛋白酶破壞,故不能口服。
出自A+醫學百科 「促皮質激素」條目 http://cht.a-hospital.com/w/%E4%BF%83%E7%9A%AE%E8%B4%A8%E6%BF%80%E7%B4%A0 轉載請保留此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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