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防醫學/衛生統計基本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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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口統計(demographic statistics)
(一)人口數量、性別和年齡構成
案例根據1953、1982和1990年三次全國人口普查資料,按性別和年齡分組統計,繪成圖24-1如下。根據該圖動態變化反映了如下重要問題:
圖24-1 1953~1990年我國三次人口普查資料按性別
年齡組成繪製的金字塔圖
1.1953年(圖A)人口性別年齡構成呈底大頂尖的金字塔形,5歲以下兒童佔總人口的15.6%,反映了以前我國人口無節育情況下的自然增長情況;1982年(圖B)底部內收呈壺狀,5歲以下兒童比重銳減為9.2%,反映了推行計劃生育後人口出生率降低;但圖C底部又略向外突出,5歲以下兒童比重又回升為10.3%,值得注意。
2.性比例:三次調查結果男女比值波動於1.06:1到1.08:1之間。隨著年齡增長,比值下降,60歲以後女性比男性多,80歲以上高齡的男女比值為1:2,這反映了人口構成的自然規律。
3.65歲以上老人占的比重:1953年為4.37%,1982年上升為4.91%,1990年再上升為5.458%。按國際標準以65歲以上老人佔總人口4%以下者為「青年人口」,4~7%者為「壯年人口」,7%以上者為「老年人口」衡量,當前我國人口構成尚屬「壯年人口」,有向「老年人口」轉變的趨向。這是我國建國後衛生條件和保健措施明顯改善,人均壽命延長的結果。另一方面又提示今後要重視老年衛生服務工作的開展。
(二)人口動態
包括人口出生及死亡引起的「自然變動」和人口遷移引起的「機械變動」。人口遷移對疾病流行、人口結構及自然變動均有明顯影響,尤其當前我國改革開放大好形勢下,大量青壯年人口從農村、內地向城市和沿海經濟開發區遷移,應予以足夠重視。人口的自然變動則是分析人民健康的基本資料,內容包括生育、死亡及壽命等幾組。
1.生育統計指標
(1)出生率(birth rate):指每年均每千人口中的出生數,說明一個地區人口的生育水平。出生率的高低受人口的性別、年齡結構、婚姻狀況和生育水平的影響,育齡婦女比重大,已婚率高,生育能力高的婦女多的地區,人口出生率必然較高。
(2)生育率(fertility rate)以15~49歲有生育能力的育齡婦女為觀察對象的一組指標,包括普通生育率(general fertility tate)、年齡別育齡婦女生育率(agespecific fertility rate)和已婚育齡婦女生育率(married fertilityrate)。三者均以千分率計。
(3)總和生育率(total fertility rate):生育率比出生率更確切反映各地區的生育水平,但因育齡婦女在不同年齡間生育能力有差異,因此需要在年齡別育齡婦女生育率的基礎上算出總和生育率。計算方法是按某地某年各年齡組育齡婦女生育率乘以年齡組組距後累計相加。總和生育率是一個綜合說明各年齡育齡婦女生育率、能確切地說明人群生育水平的統計指標,它不受人口年齡結構的影響,不須經過率的標準化便可直接比較,故現在國際上通用作為互相比較。
(4)計劃生育率:是指出生嬰兒中按計劃生育者所佔的百分比,這是評價計劃生育工作成績的一項指標。此外還有節育率、人工流產率、一孩率等指標,是根據工作需要來制訂以供綜合評價用的。
2.死亡統計指標
死亡是人口變動因素之一。一個國家或地區具有低死亡率、低嬰兒死亡率和高平均壽命,表示人民有好的健康水平。常用指標計算式和意義簡列如表42-1。
(三)平均期望壽命(average life expectancy)
是分析評價人民健康水平的又一個重要指標,可用壽命表法推算出來。常用壽命表有兩類,一是隊列壽命表(cohort life table),是觀察同齡人從出生到死亡的歷程,這需要多年跟蹤,不易進行;另一是現時壽命表(current life table),是以現時人口一次普查和死亡登記資料,進一步推算出假定同時出生的「一代人」(通常為10萬人)按照該特定人群的年齡組死亡率先後死去,平均每人可能存活的歲數,活到某一年齡組時尚存活的人數,已經活到某一年齡時還可能存活的歲數。從剛出生時算起的平均期望壽命,簡稱 。該壽命表法的計算有兩個假設前提,即人口無變遷和現時死亡機率不變,適用於往後推算。實際上隨著經濟、文化和科學的發展,許多疾病逐漸得到有效治療的控制,年齡別死亡率曲線右移,因此這個演算法的結果是保守的。壽命表計算方法較複雜,請參閱衛生統計學專著。
平均壽命與平均死亡年齡不同,後者指每年死亡人口的平均年齡,它受到出生率及人口的年齡構成的影響,故在不同地區算得的結果不能直接比較。
二、疾病統計(morbidity statistics)
疾病統計研究疾病分布的特點與規律,闡明各種原因對疾病發生和發展的影響,評價防治效果。疾病可以有程度輕重不同的症状、體征;亦可以無症状,不影響正常生活和勞動。所以怎樣確定是病例加以統計,只能根據研究目的而確定其內涵。要有明確的診斷標準,統一的命名和分類。目前一般都按照國際疾病分類(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Diseases,簡稱ICD)命名,便於對比分析。
疾病統計指標有發病率、罹患率、二代罹患率、患病率、感染率、新感染率、病死率及生存率等。這幾項指標中,罹患率的性質與發病率相同,都是衡量疾病發生的頻率指標,但罹患率僅用於一個短期內爆發的疾病,例如流行性感冒或急性食物中毒等。發病率、患病率、病死率與前節介紹的疾病別死亡率性質不同,統計方法亦不同,初學者往往因概念不清而混淆使用,應特別注意。患病率是用以估計某病對居民危害的嚴重程度,對衛生管理和規劃很有用;發病率用於研究疾病發生的因果和評價預防措施效果。用患病率去推論疾病的因果有時會導致錯誤結論,因其高低受到發病率和疾病持續時間的影響。有些病發生後患者可能在短期內痊癒或死去,如果在一年的某時點去檢查,就查不到這些病例,故無法用患病率反映出來。在特定人群中患病率很高的疾病有兩種可能:一是人群得病的危險性很大;一是得病後病程很長,存活多。例如有人發現30~44歲冠心病病人中,男性死亡率比女性高,很多男性得病後很快死去,計算患病率時,男女可能無差別。表24-2簡列常用疾病統計指標和意義。
表24-1 死亡統計常用指標計算式和意義簡表
統計指標 | 計算式 | 意義 |
(1)死亡率(‰)(mortality rate) | 某年死亡總人數/同年平均人口數×K | 反映一個地區居民死亡水平,但受當地人口、年齡、性別構成影響,須標化後才能進行比較 |
(2)年齡別死亡率(‰)(age specific death tate) | 某年某年齡組死亡人數/同年同年齡組平均人口數×K | 可與他地相應年齡別死亡率直接比較,但也受性別構成影響。一般以5歲為一組距,不滿一歲者歸0~組,1~4組又為一組,以此為據推算壽命表 |
(3)嬰兒死亡率(‰)(neonatal mortality) | 某年不滿一歲嬰兒死亡數/同年活產總數×K | 是當地衛生工作,尤其是婦幼衛生工作評估的重要指標* |
(4)新生兒死亡率(‰)(neonatal mortality) | 某年不滿1月生兒死亡數/年活產總數×K | 意義同上 |
(5)圍產兒死亡率(‰)(perinatal mortality) | 某年28周以上胎兒到出生後第7天內產兒死亡數/當年活產數+孕期滿28周以上死胎產兒數×K | 產科圍產期保護評估用的重要指標 |
(6)產婦死亡率(‰)(maternal mortality) | 某年因孕產而死亡產婦數/同年出生總數×K | 是婦幼衛生和產科工作評估的重要指標 |
(7)疾病別死亡率(1/10萬)(specific death rate of disease) | 某年因某病死亡人數/同年平均人口數×K | 用於分析各種疾病對該地區人民健康危害程度,和防治措施效果 |
(8)死因構成比(‰)(proportion of causes of death) | 某病(傷)死亡人數/總死亡人數×K | 用於觀察何種疾病是造成當地居民死亡的主要原因。通常是順序列出前10位主要死因作比較,並觀察動態變化 |
- 嬰兒死亡率合理的定義應該是「某年平均每1000名出生人數中未活滿一歲的死亡數」,按此定義,則上演算法有缺陷;因為當年的死嬰部分是上年出生的,而當年的出生者又可能在下年未滿周歲就死去。要準確按定義統計很麻煩,故仍用此計算式
表24-2 疾病統計常用指標的計算式和意義
統計指標 | 計算式 | 意義 |
(1)發病率(千分率、萬分率)incidence rate | 某年內某病新病例數/同年平均人口數×K | 是衡量疾病發生頻度的指標,常用於研究疾病發生的因果的評價預防措施的效果,一般以縱觀一年為期 |
(2)罹患率(%)attack rate | 某病觀察期間新病例數/同期暴露人口數×K | 是觀察暴露於危險因素中暴發性發病的頻度指標,觀察時間根據該病流行期間長短和規律而決定 |
(3)二代罹患率(%)secondary attack rate | 二代病例數/家庭易感接觸者數×K | 是衡量傳染性疾病傳播能力強度指標。它以家庭為單位,計算二代病例發生的頻度 |
(4)患病率(%)prevalence rate | 觀察某時點某病現患人數/同時點暴露人口數×K | 是觀察某時點斷面上人群現存某病的頻度,又稱現患率。它從時點斷面觀察疾病頻度,是與發病率的主要區別 |
(5)感染率(%)infectious rate | 感染某病原體人數/受檢暴露人口數×K | 是人群中感染某種病原體的頻度指標,屬於橫斷面觀察,感染者不一定有臨床表現,故其結果常高於患病率 |
(6)病死率(%)fatality rate | 觀察期間某病死亡數/同時期某病患者數×K | 是指某病患者中因該病死亡者所佔的比例,是衡量該病預後的指標;與疾病別死亡率的區別是兩者分母不同。 |
(7)生存率(%)survival rate | 活過n年的病例數/觀察期初的病例數×K | 是衡量疾病防治效果,觀察預後的指標 |
(8)病(傷)缺勤率(%)absenct rate | 觀察期間因病(傷)缺勤日數/同時期內應出勤總日數×K | 評價社區或企業中病傷危害情況,是搞好勞動保護企業管理規劃的重要數據 |
(9)平均每例缺勤日數(天/例)average absence days of each case | 觀察期間因病(傷)缺勤日數/同時期內因病(傷)缺勤例數 | 意義同上 |
三、發育統計
兒童和青少年身心發育水平,是衡量居民健康狀況、研究環境對人群影響的重要指標;它與社會經濟和營養條件關係密切,是評價醫療保健措施效果的重要方面。統計指標包括生長發育形態指標、生理功能指標和體能指標等方面。在婦幼衛生工作中還常用低出生體重兒百分比和畸形兒百分比等。所謂低出生體重兒(low birth weight infant)是指活產兒體重不滿2500g者;低出生體重兒在嬰兒期死亡率很高。例如紐約市1968年統計低出生體重兒在嬰兒期死亡率達140.5‰,而2500~3000g者為12.1‰,3000g及以上者僅5.6~8.0‰。高山大氣氧分壓低,妊娠期母體缺氧可導致低出生體重兒的百分比增高,據西藏人民醫院於1978年統計1767例生兒體重,2500g以下者佔28.24%,顯著高於同年上海市報告為4.8%的水平,而與Lichby(1975)報告在海拔3050米高的原低出生體重兒佔30.8%相近。以上兩項指標計算式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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