頑固性心力衰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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頑固性心力衰竭是指經常規休息,限制水鈉攝入,給予利尿劑和強心劑後,心力衰竭仍難以控制者。頑固性心衰是心臟疾病發展至終末期的結果。典型的病人表現為休息或極輕微活動(包括大多數日常生活行為)時,即出現心衰症状,往往需要反覆或長時間住院接受治療。所以,其治療策略有別於一般心力衰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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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表現
2.咳嗽、咯白色泡沫痰;
4.頸靜脈怒張,雙肺有濕羅音,肝腫大,肝頸靜脈迴流征陽性,腹水、下肢水腫;
診斷依據
1.呼吸困難、呈持續性,常不能平臥、咳嗽;
2.食慾差、上腹痛、肝大、腹水、下肢水腫較明顯;
3.常有誘因,如感染、心律失常、風濕活動、感染性心內膜炎、電解質紊亂;
4.心臟相,顯示心臟較大;
5.B超,肝瘀血腫大明顯。
治療原則
1.治療病因:
2.治療誘因:如感染、風濕活動、心律失常、電解質紊亂;
3.重新審查原有治療是否恰當;
4.正規的聯合抗心衰系統治療。
用藥原則
頑固性心力衰竭,常來自慢性心力衰竭。確認為頑固性心力衰竭後,重新審查原來的用藥,調整治療方案,以用藥框限「A」為主,同時加用「B」項。
療效評價
1.治癒:心功能糾正到Ⅰ級;
2.好轉:心功能改善Ⅰ級以上,而未達Ⅰ級心功能者。
治療指南
根據ACC(美國心臟學院)成人心衰治療指南的建議,處理頑固性心衰病人時應特別注意:
1.確認診斷:在將病人劃歸為頑固性心衰之前,應再次確認診斷。如果存在其他未解決的、可能加重心衰症状的臨床情況,或藥物治療方案未達到最佳化,應先解決以上問題,然後再對病人重新評價。
2.減輕鈉水瀦留:真正的頑固性心衰患者往往因腎臟灌注不足,而對低劑量利尿藥反應不佳。這些病人除應嚴格限制鈉鹽攝入(不大於2g/日)外,還多需逐步增加袢利尿劑的劑量,並常常要聯合使用作用互補的二線利尿藥。可根據體重變化調整利尿劑劑量。以上方法不能奏效時,常需住院並靜脈使用大劑量利尿劑,有時還需聯合應用增加腎血流量的藥物(如多巴胺、多巴酚丁胺等)。在強力利尿的同時,要監測血肌酐和尿素氮水平的變化,特別是對正使用血管緊張素轉化酶抑制劑(ACEI)的患者。超濾和血濾也是控制鈉水瀦留的有效方法,同時還可以使腎臟對利尿劑的反應性得以恢復,因此對腎功能明顯惡化或嚴重水腫難以消除的患者,可採用該治療方法。
3.神經體液抑制劑的使用:臨床試驗提示,與輕、中度心衰患者一樣,多數頑固性心衰對ACEI及β受體阻滯劑治療反應良好,且可明顯改善臨床預後。但同時神
經體液的激活,又是這些終末期心衰患者賴以維持循環穩態的重要機理之一,故頑固性心衰患者對這些抑制劑的耐受性較差,因此在臨床實踐中應注意:(1)當收縮壓<80mmHg或存在周圍灌注不良的臨床表現時,禁用ACEI及β阻滯劑;(2)當體重達乾重,並近期已不需使用靜脈正性肌力藥時,方可開始使用β阻滯劑;(3)從小劑量開始,密切觀察,緩慢增加劑量。另外,近年螺內酯也作為一種神經體液抑制劑用於治療心力衰竭,在使用過程中應密切監測,防止出現高鉀血症。
4.使用外周血管擴張劑和正性肌力藥:在頑固性心衰患者病情惡化住院治療時,可靜脈使用正性肌力藥(多巴胺、多巴酚丁胺和米力農)以及外周血管擴張劑(硝酸酯類和硝普鈉),以改善心臟功能,促進利尿,但一旦臨床狀態穩定後,應儘快換用口服藥。一般不主張同時留置肺動脈導管,監測血流動力學變化。
5.非藥物治療:包括心臟移植、二尖瓣修補或置換術、機械輔助裝置(如體外反搏、左室輔助泵)等,其中以心臟移植最成熟和療效最肯定。左室部分切除術、心肌成形術都已被證明危險大於獲益,因而不推薦使用。
專家提示
頑固性心力衰竭,可能是多因素造成的,患者在各方面要與醫護配合,尤其是嚴格限制水鈉攝入。病後及時到醫院進一步診治,請不要自行亂服藥。要治癒頑固性心力衰竭,需要一定時間的觀察和藥物調整,不能操之過急。經正規、系統治療無效者可考慮心臟移植或心肺聯合移植治療。
【治療評估】
臨床上需要從4個面加以評估:
①診斷的準確性;②識別可逆誘因;③藥物應用是否合理;④對血流動力學進行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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