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管修復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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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管修復術

對主要動脈損傷的治療原則,主要是恢復動脈的連續性。受傷的動脈越早修復越好,最好在傷後6~8小時內施行。時間的延遲將大大增加遠段血管血栓形成感染的機會,從而減低恢復血運的可能性。但是如果遠段血管不通暢,即使時間較長,甚至超過20小時,修復手術仍有成功的可能。  

目錄

適應症

尖銳利器所造成的穿透傷傷口清潔,血管切裂傷較小而整齊,估計術後管腔不致有顯著狹窄的情況時,才可作單純修復。若傷口污染較重,或血管以及周圍組織受到擠壓者,則不宜作單純修復術。  

手術步驟

1.沖洗斷端管腔 用一對無損傷性血管夾阻斷血管兩端血流後,用管端光滑的塑料管或鈍頭注射針頭伸入血管裂口內吸出血塊,再用肝素液沖洗。

2.剝脫血管外膜 用小剪刀剝脫裂口周圍的血管外膜約1cm長。

3.靠攏裂口兩緣 縫合口最好要與血管縱軸垂直或接近垂直,以免狹窄。將血管兩端的血管夾向中間牽拉,使血管裂口的兩緣靠攏。

4.縫合裂口 用液體石蠟潤滑後的細絲線,在離開裂口邊緣0.5~1mm處下針,針距亦為0.5~1mm,進行間斷單純或間斷外翻褥式縫合

如裂口較大,也可取自體靜脈一段,剖開成靜脈片縫補裂口,以免直接縫合後造成管腔狹窄。  

術中注意事項

除同血管清創術中應該注意的事項以外,尚應注意下列各點:

1.如並有骨折神經多發傷,一般先用內固定法固定骨折,恢復其支架作用後再修復血管及神經。

2.血管外膜要充分切除,以免將其嵌入吻合口內,導致血栓形成。對血管直徑在2mm內者最好用兩端連無損傷縫合針的9-0~11-0卡普隆線降合,每針應由血管腔內膜進針,在外膜出針。這樣,較容易掌握邊距和針距,並可避免將外膜帶入血管腔。

3.縫合時,每次進針力求準確,切忌反覆進針而加重血管的損傷。每一針都要明確地穿過血管壁的全層,使兩側的內膜對攏。還應保持一定的針距和邊距,不要參差不齊,要使張力平均。

4.縫合時,均用細鑷或不用鑷,操作輕柔。拔針時,也要輕而穩,順針的弧形拔針。如血管壁脆薄(尤其是靜脈),須用細頭鑷輕壓血管壁將針尖壓出,以免因拔針而撕破血管。同時,手術人員的手套要經常沖洗乾淨,沒有血跡,以免縫線粘於手套,偶一動作而撕破血管。

5.縫合過程中,要不斷用肝素鹽水等沖洗滴注管腔、管壁,以保持濕潤及沖除凝血塊。  

術後處理

1.傷肢吻合口附近的關鍵應置於半屈曲位,以保持血管吻合處無張力,並用輕夾板石膏托固定。肢體的活動應暫予限制,缺血時期要休息;循環已經恢復後,才逐漸增加運動;至少到手術後3周,肢體才可負重或自由活動。

2.抗凝劑的應用,對於急性血管損傷,不可過分強調。當存在嚴重軟組織損傷時,抗凝劑的周身應用會引起廣泛出血血腫形成的危險。事實上,若血管已經妥善修復,術後抗凝劑應用常無必要;反之,若修復不善,抗凝劑也不能防止血栓形成。因此,抗凝劑不宜作為常規應用。

術後每日可給低分子右旋糖酐500~1000ml,連續應用1周,一般不用肝素。如術後傷肢脈搏不佳或是硬化的動脈,則最好應用肝素2~3日,每次用125mg肝素加5%~10%葡萄糖液500ml,從靜脈緩緩滴入,保持凝血時間在25分鐘左右;肌肉注射按每kg體重1mg,每6小時1次,但不如靜脈滴注易於控制。一旦發現有出血傾向,應立即停藥,不用對抗藥物。有肝病內臟並傷時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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